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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走,就再也沒有回去過。
進大學第一件事,白晚找到文娛部長,表示想要參加新生演出。他那時只是想給自己一個機會,看看自己還能不能唱歌,沒想到,這小小的一個舉動,改變了他的命運。
他認識了隋風,加入了“狂鷹樂隊”。是樂隊給了他真正的家的感覺,所以無論隋風說什么、做什么,他都是支持的。隋風說想要將演唱會開遍全世界,讓所有人都聽到他們的聲音。哪怕白晚覺得這個夢想遙不可及,也二話沒說地跟隨他跑遍各種校內外的演出。
那是他們精力最旺盛的一段時期,隋風寫了很多歌,幾乎全都是為白晚量身打造的。白晚的聲音條件非常好,高音明亮,低音沉郁,與樂隊配合得天衣無縫,“狂鷹樂隊”漸漸打響了名號。
最意氣風發的時候,隋風去刺青店在手臂上紋了一只雄鷹。這么大的圖案要花好幾次才能刺完,最后一次,是白晚陪隋風去的。他看著隋風光著膀子坐在那里,一副慷慨就義的表情,不禁想笑。
“這么疼,為什么還要紋?”
“這、這是信仰。”隋風齜牙咧嘴地說。
“什么信仰?”
“愛與自由。”
那年頭,搞地下樂隊的總喜歡用這些虛頭巴腦的東西來鼓舞自己,也鼓舞別人。但白晚相信隋風是真心的,他看似沉穩老練,實際上卻是一個非常敏感多情的人,在他的生命中,愛與自由,缺一不可。
雄鷹在隋風的手臂上活靈活現,栩栩如生。它的眼睛,如藍寶石般奪目燦爛,翅膀非常華麗,青紅兩色,在陽光下泛著淡淡的光澤,仿佛下一秒就要飛起來。
隋風對白晚說:“你摸摸?”
白晚試探性地將手放在鷹的眼睛上,蓋住了那耀眼的目光,然后指尖順著溫暖的肌膚一路向下,劃到隋風的手腕,那是雄鷹翅尾的位置。
隋風一時沖動,手腕一翻,握住了他的手。
倆人都愣住了。
良久,隋風結結巴巴地說:“要不,你也去紋一個吧?”
白晚笑了笑,掙開他:“我怕疼。”
他是真的怕疼,所以他完全不明白自己后來發什么神經,竟真的跑到刺青店去。老板問他想紋什么,他說:“一只蝸牛吧。很小很小的那種。”
老板還從未聽說有人要紋蝸牛的,邊打量他邊奇道:“紋在哪里?”
白晚想了想說:“胸口吧。”
“紋胸口很疼的,你能忍嗎?”
隋風那么大的紋身都忍了,自己難道還忍不了?!
于是白晚點頭。
結果因為太疼,一只很小的蝸牛,他紋了近一個月。這個位置很隱蔽,他沒有告訴任何人,連隋風也沒有告訴,自己胸口有一只蝸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