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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秦海鷗看著這兩個日期,良久,他才緩慢地恢復了思考,漸漸反應過來它們可能代表的含義。
第一個日期是11年前的8月。秦海鷗下意識地推算了一下,那時譚碩已經結束了大四的學習,由于作曲專業是五年制,所以他應該正在過暑假。
第二個日期是10年前的3月。那時譚碩正在念大五的下期,兩個月后的5月份便是作曲大賽。
正常情況下,如果原創作品的樂譜上同時出現兩個并列的日期,那么時間靠前的一個就是作品正式成稿的日期,而時間靠后的一個則是修改作品的日期。作曲者在成稿之后的一段時間里,往往會頻繁地對作品進行小修小補,這樣的小修補不會特意用日期紀錄下來。凡是明確紀錄了日期的修改,一定是對作品的全面修訂或是進行了較大的改動。對應到譚碩的手稿上,大四下期的8月是作品成稿的日期,而大五上期的3月則是對作品進行修改的日期,中間間隔了7個月的時間。
可是,譚碩的手稿是抄來的,在一部抄襲的稿件上標注這樣的兩個日期,還寫上這樣的一句話,有什么作用呢?難道是為了捏造一些細節,讓這部作品看起來更像自己的原創嗎?
秦海鷗立刻又將兩份樂譜找出來,放下《星海》,拿起《長夜之歌》,尋找孫辰的創作日期。
在這本正式出版的《長夜之歌》的樂譜上,寫明了孫辰的成稿日期是12年前的5月份。
這個發現頓時令秦海鷗大為不解。
既然譚碩已經抄了孫辰的譜子,為什么在捏造創作日期的時候,他要將抄襲稿上的日期定在孫辰的創作日期之后?
譚碩的日期比孫辰的日期足足晚了一年有余,這兩個日期無論在什么樣的情況下被同時提起,對譚碩都是不利的。
秦海鷗心中的疑惑更深,目光又回到了譚碩的手稿上來。
《長夜之歌》是在十年前的作曲大賽上首次發表并公諸于眾的。如果譚碩想要占領先機,最好的辦法就是搶在《長夜之歌》參賽之前將抄襲稿發表出。可如果他真這么做了,讓兩個偽造的日期被人看到,他的謊言就會不攻自破。哪怕他什么日期都不寫,勝算恐怕都比這要大一些。
而在作曲大賽之后,這就更不可能了。《長夜之歌》在作曲大賽上一鳴驚人,吸引了所有人的關注,出盡了風頭。如果譚碩想在此后將《星海》發表甚至進行演出,那么一旦他將自己的抄襲稿拿出來,他同樣會立刻被人識破。他會在第一時間被人揭發,這無疑是主動往槍口上撞的愚蠢行為。
“寫給蒼穹下的星海,草原上的歌聲”——這儼然是站在創作者的角度寫下的句子,可隨后的兩個日期卻指向相反的事實。明明是彼此矛盾的字句,為什么會出現在抄來的稿件中?
秦海鷗想了又想,對比兩部作品的日期和當年的情況,譚碩的抄襲竟變得怎么也說不通了。可是《星海》與《長夜之歌》之間的抄襲關系卻是真真切切地擺在眼前的。如果不是譚碩抄了孫辰,那就只可能是孫辰抄了譚碩。
……是孫辰抄了譚碩。
秦海鷗渾身一個激靈,死死地盯著面前的兩份樂譜,一瞬間只覺后背發冷,頭皮發麻。
這怎么可能呢?這不可能是真的。他從來沒想過會有這種可能。
對他來說,質疑譚碩容易,可質疑《長夜之歌》卻太難了。
《長夜之歌》是10年前通過作曲大賽選出的金獎作品。新音杯是當今最重要和最具影響力的作曲比賽之一,代表著專業音樂創作的最高水準,無論是參賽資格的審核還是作品評選的過程,都擁有嚴格的程序與苛刻的標準。《長夜之歌》在這樣的大賽中脫穎而出,它的作者孫辰是與王一夫同校任教的作曲系老師,它的首演是由王一夫的學生、秦海鷗的師哥肖聰擔任的,而王一夫本人也是大賽的評委之一。秦海鷗沒有任何理由去質疑大賽的權威性,他更難相信經過高規格的評委會層層選拔、最后由自己的師哥公開首演的作品會是一部抄來的作品。
這10年來,《長夜之歌》在世界各地不斷上演,早已經受到廣泛的認可。對秦海鷗而言,質疑《長夜之歌》是難以想象的事。這個作品從參賽、獲獎,再到公演,其間與之接觸過的人太多,甚至包括秦海鷗最敬愛的兩個人——王一夫和肖聰,就連秦海鷗自己也曾對這部作品有過許多的感觸。要質疑《長夜之歌》,就是要去質疑這一切,這種念頭在秦海鷗的腦中根本連一閃念都不曾出現過。因此當他發現《星海》與《長夜之歌》竟是如此相似的時候,他立刻就認定是譚碩抄襲了《長夜之歌》,從沒想過還有另一種可能。
他從曹楠那里買回了《星海》所有的樂譜,卻唯獨漏掉了寫有日期的那一頁。他得出譚碩抄襲的結論,震驚的同時又深受打擊,一方面不愿意否定譚碩的人品,另一方面卻又不得不面對眼前的事實。那時他沒有在譚碩的手稿上看到日期,只是一味地痛苦煩惱。可是現在,這兩部作品上的日期卻如一盆冰水當頭澆下,把他突然澆清醒了。
秦海鷗長久地注視著“長夜之歌”四個精致的燙銀大字,直到沿脊背攀爬的那一股冷意漸漸滲進了心里。
先前他為什么沒想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