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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沈識檐自己都沒意識到,在孟新堂說這句的時候,他的手已經在不住地摩挲那個小瓶子,然后越收越緊,指節泛白,像是一個在等待著老師宣布分數的小學生。
“什么?”
“很快,我就會回來了。”
放了電話,沈識檐在安靜的夜色中第一次這樣和自己的思念短兵相接,且棄甲曳兵,獨留一地月光。
孟新堂回來的時節,秋風掃了一地落葉。
沈識檐休假一天,昏昏沉沉地睡了一下午,醒來之后便摸了根煙,披了件毛衣外套到了院子里。他打了一壺水,一邊不緊不慢地吸著煙,一邊給那兩排已經沒什么花朵的花澆水。
突然覺得這樣的傍晚有些過于安靜蕭瑟,沈識檐便拎出了那臺收音機,調到了一個音樂頻道。
澆完水,他懶洋洋地蹲在在臺階上,聽著地上的落葉被風吹得沙沙地響,打著圈,倉皇地逃到墻角。不知不覺中,晚霞已經露了面。沈識檐半瞇著眼睛抬起頭,直勾勾地看著天邊大坨的艷麗光亮。好一會兒過去,破天荒地,他點了第二支煙。
是在他剛吸了一口的時候,院門忽地被打開。“吱呀”的聲響撥得他眼皮一顫,他從天邊挪開眼,將目光投至大門。光亮的轉換使得他的眼前不甚清明,只覺得明暗交錯間,好像是看到了那個剛剛還在想著的人。
沈識檐發怔的工夫,孟新堂已經走到了他的面前。他沒帶行李,穿了一件黑色的大衣,沈識檐抬頭望著突然從天邊到了眼前的人,有點遲鈍地,說了句老套又珍貴的話。
“呀,回來了啊。”
孟新堂笑著蹲下來,抬起手,掖了掖他披在身上的毛衣。毛衣扎得脖子有點癢,真實又溫暖。
“又穿這么少跑出來,這種東西不扛風,還是要穿正經的外套。”
沈識檐沒動,就在那笑著看著孟新堂,從鼻子里發出一聲漫不經心的“嗯”。
他的目光落到孟新堂的肩膀上,那里有些塵土的痕跡,或許是落葉曾落到他的肩頭,又隨著他的行走而離開。
沈識檐忽然就有了畫面感,孟新堂穿著這身黑色大衣,穿過戈壁沙漠,穿過車流人潮,也穿過了一排排低矮的房屋院落。最后,他推開了這扇門,來見他。
他笑著將手伸到他的肩頭,輕輕兩下,替他撣去了那處塵色。
“抽煙呢?”孟新堂問完,就看到一旁已經有一個煙蒂,他有些驚訝地看向沈識檐,“第二支了?”
沈識檐又笑著“嗯”了一聲,他抬起手,將指尖夾著的煙遞到孟新堂唇邊。
“來,嘗嘗相思的滋味。”
孟新堂笑得出聲,說:“那我恐怕早就爛熟于心了。”
孟新堂曾聽人家說,小別勝新婚。但此時覺得,別后的感情好像已經醞釀得比新婚還要熱烈。他就著沈識檐的手吸了一口煙,煙味進入身體的一瞬,像是一下子回顧了那幾乎橫跨了四季的思念。
廣播已經換了一首歌曲,電臺今天該是走了懷舊的主題,才會在這樣的傍晚,放了這樣的一首歌曲。沈識檐在聽到前奏時就側了頭,愣了幾秒,忽然看著那臺收音機笑了出來,問孟新堂知不知道這首歌。
孟新堂搖頭:“很熟悉,但我不知道具體的歌名。”
“《七里香》,是一種很香的花,白色的,很漂亮。”
說完,沈識檐便有些出神地聽著前奏,聽著唱起。
2004年,十九歲的沈識檐第一次聽到這首歌,覺得它寫得很好。通篇不過愛戀與思念,卻是愛到眼中一切都可愛,仿似只用那一個愛情,一顆跳動雀躍的心,便繪了一整個爛漫人間。而整首歌中,其實沈識檐最喜歡的,是那段間奏。
他忽然拉著孟新堂的胳膊站起來,那支煙還沒抽完,他夾著煙取下了眼鏡,掀起衣服的下擺蹭了蹭。
“我第一次聽這首歌時,就覺得其中的一段間奏很驚艷,直到現在我都很喜歡。”沈識檐重新戴上眼鏡,金色的鏡框架在他微紅的耳朵上,很動人。他推了推眼鏡問:“你知道為什么嗎?”
孟新堂輕笑著搖頭,靜靜地等待著沈識檐來揭曉。
“因為我覺得那里很適合跳舞,和愛的人。”
歌曲已經到了第二段副歌部分。
“可是我沒有藝術細胞,從來沒跳過舞。”
“沒關系,”沈識檐朝他伸出一只手,做出了一個邀請的姿勢,“你只需要借我一只手。”
風鈴聲響起,沈識檐領著孟新堂走下臺階,走過鋪滿秋色的院子,停在晚霞映照的院中央。
即使孟新堂曾偶然間聽過這首歌,也不會對它的間奏有任何印象。所以當提琴聲驟然揚起,沈識檐執著他的手轉開時,他像是突然天旋地轉,好像觸目所及的一切光亮,都在那一剎涌到了沈識檐的身上。他甚至可以清晰地看到他旋起的毛衣角、上面翹起的一層絨毛,還有他的指縫中,那尚未燃盡的思念。
你從風塵蕭瑟中走來,我在秋意正深處等你。
【后記】
孟新堂回來后的第二天,沈識檐記起昨天忘了做剪報,打算補上。彼時孟新堂正在院子里幫他做新的花架,他站在窗口看了半天,才哼著調子,翻開了那第二本厚厚的剪報本。可翻到書簽處,沈識檐卻發現那一頁已經不是空白,有了日期,有了……
一支莖,兩朵花,三行字。
看得出畫畫的人并不擅工筆,線條斷斷續續,有描摹的痕跡。但沈識檐很輕易地就辨認出了那兩朵挨在一起的長形五瓣花,是可以在七、八里外聞到花香的那個。
“想買束花給你
可路口的花店沒開
我又實在想念”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