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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一切都已經安排得妥妥當當、天衣無縫,哪知道當初山陽知縣王伸漢到善緣庵驗尸時,忽視了一張收在李毓昌身穿的皮馬褂內的稟帖,也就是后來李毓昌遺孀林氏檢出的稿中有“山陽知縣冒賑,以利陷毓昌,毓昌不敢受,恐上負天子”字樣的殘稿。而后來淮安知府王轂驗過尸以自殺結案后,李祥等人為李毓昌裝殮,將皮馬褂脫了下來,收在一邊,李毓昌叔父李泰清到來后,便作為遺物交給了李泰清。帶血的皮馬褂和稟帖殘稿后來成了開棺驗尸的有力憑證。
在山東即墨,當林氏和李泰清發現李毓昌死于被害后,悲痛難名,決意為親人申冤。剛好這個時候,另一即墨官員初彭齡回到老家探親。
初彭齡,乾隆四十五年(1780)進士,以“清介”自許,以“報稱”為心,素來以耿直敢言而聞名于朝野。就在三年前,鐵保新任兩江總督、初彭齡調任安徽巡撫之時,壽州發生了一起特大命案:武舉張大有與侄子張倫爭奪女人,投毒將張倫及一名雇工害死。因張大有家境富有,通過蘇州知府周鍔打通了兩江總督鐵保的關節,最后以張倫等被毒蛇咬傷致死定案。結果初彭齡從中發現了端倪,查出真相后,張大有伏法,鐵保也因為失察褫官銜、降二品頂戴,雖然鐵保不久又官復原職,但初彭齡不畏權貴的美名卻是傳開了。
初彭齡與李毓昌同籍,曾有師生之誼,得知李毓昌英年而逝后既感愕然,又深為惋惜。李泰清趁機將李毓昌之死的種種可疑之處告訴了初彭齡。初彭齡聽后義憤填膺,立即親寫訴狀,敦促李泰清攜訴狀到京師都察院(清代最高的監察、彈劾及建議機關)去控告。
就在李泰清及李士璜(李毓昌堂伯)要離開山東赴京告狀之際,初彭齡又派人通知李泰清,要他立即將李毓昌靈柩在堂屋中就地掘坑深埋,以防有人前來竊尸焚骨,失去最關鍵的憑證。初彭齡久經宦途,飽經世故,對官場的險惡了如明鏡。果然,就在李毓昌靈柩被深埋后的幾天,聽到風聲的王伸漢派“盜賊”前來竊尸,但已經晚了一步,李毓昌靈柩已經被深埋入窖。“盜賊”無法下手,只好取走李氏大門前的旗桿頂子,以此為憑據回報王伸漢。
嘉慶十四年(1809)五月初,李泰清和李士璜到達北京,立即趕到位于紫禁城天安門(即明朝的承天門)前的宮廷廣場西側宮墻外的都察院具控喊冤。左都御史特克慎接了訴狀,李泰清將事情經過告知,并將血衣、稟帖殘稿、銀簪等證物呈上。特克慎一聽說新科進士、朝廷命官李毓昌被人謀殺,顯見案情復雜,便暫時收了訴狀,沒有明確表態。
幾天后,初彭齡也到達北京。他此行的主要目的是回京述職,但也十分關心李毓昌一案。回到北京當天,初彭齡趕到都察院詢問李毓昌案情。特克慎并不知道訴狀其實就是初彭齡所寫,正想了解案情經過,認為初彭齡與李毓昌同鄉,肯定知道內情,便將訴狀交給他看。初彭齡假裝看完訴狀,說:“李毓昌是萊州府人氏,我祖籍本是登州府,并非同鄉。”他這樣說,則可以有效地避嫌。特克慎果然征詢初彭齡的處理意見。初彭齡說:“李毓昌是朝廷命官,竟然被人謀害,此案重大之極。可事關其他朝廷命官,難免棘手。不如將訴狀呈上,請皇上御批最為妥當。”特克慎深以為然。這樣,在初彭齡的巧妙安排下,李毓昌命案被直接送到了嘉慶皇帝面前。
前面已經詳細講過嘉慶皇帝當時內外交困的處境,他正為吏治腐敗、朝廷官員貪風泛濫而焦頭爛額,接到都察院呈遞的李毓昌命案訴狀后,當即火冒三丈,立即下了兩道圣諭:一是命山東巡撫吉綸立即派精干大員到即墨把李毓昌尸棺運到省城詳驗;二是命兩江總督鐵保及江蘇巡撫汪日章將山陽知縣及有關人證火速解京,由軍機大臣會同刑部直接審訊。為了防止出現類似之前鐵保徇私舞弊的情況,嘉慶皇帝在諭旨中特意強調說:“若不悉心研鞫,致兇手漏網,朕斷不容汝輩無能之督撫,唯執法重懲,決不輕恕!”
山東巡撫吉綸之前已經因為在失察倉書舞弊一案中被降二級留任,此次接旨后不敢怠慢,一面調集精兵強將組建成驗尸團,其中包括山東布政使朱錫爵、山東按察使張彤、濟南知府徐日簪、武定知府金國寶、登州知府石俊、歷城知縣王嵩、嘉祥知縣周以勛、德州知州周履端、陽谷知縣王吉,這九名省、府、州、縣官員作為監驗官,一面派出人馬趕到即墨調運李毓昌尸棺到省城濟南。
盡管天子親自批示要調查此案,山陽知縣王伸漢仍然在作最后的努力。當吉綸派出的人馬在即墨重新挖出李毓昌尸棺時,王伸漢的親信包祥已經趕到濟南,出重金買通了將要為李毓昌驗尸的仵作。同一時間,李泰清等人也趕回了即墨,準備參與取棺驗尸。只是他們對仵作已經被王伸漢買通一事尚懵然不知,完全蒙在鼓中。一方面是皇帝嚴查命案的圣旨和親人為死者申冤的決心,一方面是兇手不肯坐以待斃的掙扎,案情由此更加復雜,真相還能大白于天下嗎?
六月十一日,在山東布政使朱錫爵、壽光縣縣丞王會圖、安丘縣縣丞楊遇春、即墨縣知縣譚文謨和李毓昌親屬李泰清、李毓奎、李毓莊等人的押護下,李毓昌尸棺到達山東省城濟南南門外校場。校場已經搭好席棚、設下案桌,做好了驗尸的準備。
六月十二日,驗尸開始。此時,李毓昌死亡已經有八個月之久,尸體早已開始腐爛,從身體表面已經無法看出是毒殺還是上吊自殺。經過商議,監驗官決定按宋代著名法醫學家宋慈名著《洗冤錄》中的蒸骨法進行蒸骨驗尸。而這一點早已為山陽知縣王伸漢所料到,他讓買通的仵作在驗尸時暗中放入了咸鹽。這樣,在鹽的作用下,骨頭蒸完后呈現綿白色,看上去并沒有中毒跡象。
在場監驗官無不面面相覷,如此大費周折,甚至驚動了皇帝,眾人都以為必然是一樁大冤案,誰料竟然還是要維持原判。幸好此時李泰清上前嘗了驗尸的蒸骨水,發現有咸味,于是痛哭不已,要求重新蒸驗。山東布政使朱錫爵同意了,他很有心機,第二次蒸驗正要開始的時候,他突然叫停,走上去親嘗蒸骨水,發現仍然有咸味。至此,仵作作弊一事敗露。朱錫爵大怒下,命人當場將作弊仵作杖斃。另取干凈水蒸骨后,骨頭全黑,李毓昌中毒已經是確認無疑。
不過此時又有新的疑點出來:新蒸骨骸中龜子骨僅呈微青色,而心坎骨又全無青色,這是怎么一回事?當場有名經驗豐富的仵作對此解釋說:“人中毒后,毒先入四肢,毒氣攻心才能斃命。死者肯定是先中毒,但毒氣還未攻心之前,他已經被勒頸而死。這樣一來,毒氣沒有到達心尖,所以心坎骨無青色。”
這樣的解釋合情合理,但又有新的問題冒了出來:那就是李毓昌中毒后,到底是自己上吊還是被他人勒死后吊上屋梁?本來,在中國歷史上,用上吊自殺來掩飾勒殺的情況非常普遍,《洗冤錄》中記載有可以通過檢驗勒痕的做法來識別,通常勒殺后再吊上屋梁會在脖子上留下兩道勒痕,還有一些其他跡象明顯區別于自己上吊。但此時李毓昌尸體已經腐爛,無法從勒痕來辨別,監驗官只能完全靠分析推理來解決疑惑。如果是李毓昌自己上吊,那么他的口鼻怎么會出血?即使是口鼻出了血,一個上吊之人又怎么會用自己的馬褂衣袖去擦血跡呢?如此推斷起來,李毓昌必然是他殺,但事實經過如何,就需要人犯的口供來證實了。
至此,山東濟南這邊的驗尸工作在歷經波折后終于結束,驗尸經過和結果被如實上奏朝廷,李毓昌尸骨也被重新裝殮運回即墨。
而另一邊李毓昌命案的案發地江蘇也早忙成一團,兩江總督鐵保和江蘇巡撫汪日章派出大批人馬緝捕涉案人犯。李毓昌長隨李祥、顧祥,淮安知府王轂,山陽知縣王伸漢及其長隨包祥、張祥、余升,廚子錢升等先后被捕,解往京師。
李毓昌另一長隨馬連升本被王伸漢推薦到寶應縣任職,但他自從害死主人后難以自安,沒有到職便躲回了山東聊城老家。不過,他家中貧困,無以為生,后又不得不到京師謀生做長隨。李毓昌案發后,震動朝野,馬連升惶恐無助,干脆主動到刑部投案自首。
七月初三,全部人犯都解到了京師,由刑部收監,會同軍機處嚴審。由于鐵證如山,經過多次對質后,案情已經真相大白,各案犯均低頭認罪。謀害李毓昌的元兇王伸漢也供認了吞賑在前、行賄在后及殺人滅口的全部過程。
據清人梁恭辰在《北東園筆錄初編》中記載,王伸漢本來拒不認罪,有一天熬跪倦極,便向審訊官員求一杯茶喝。審訊官員命左右端了一杯茶給他,不料他接過茶后并不喝,而是瞪著茶杯良久。也許是他想到了當初李毓昌喝毒茶的情形,這之后,王伸漢便吐實招供了。
這期間還發生過一場自殺的戲劇性場面。淮安知府王轂深知罪責難逃,決意自殺。他將隨身帶的玻璃小鏡砸碎后,用碎片劃傷了自己的腹部和頸部。但很快被獄卒發現,救治了過來。不過當班獄卒也因為疏于防守被“交部察議,各行研鞫”。
更可笑的是,涉案人犯已經在北京認罪后,兩江總督鐵保竟然還糊里糊涂地上奏說:“此事尚毫無端倪,容再加體訪具奏。”又說:“鋪敘鬼神之詞(指李毓昌托夢給妻子林氏一事)以為破案之來歷。”本來他跟李毓昌命案并無直接干系,但他模棱兩可、醉生夢死的態度徹底激怒了嘉慶皇帝,決定拿此案開刀,將這位總督一并處置,以達殺一儆百之效。
嘉慶十四年(1809)七月初十,審理結果下達:謀殺李毓昌之主犯王伸漢立即處斬,并抄沒家產,其長子流放烏魯木齊;長隨包祥刑夾后斬首;李祥、顧祥、馬連升三人因謀害主人,屬于大罪,按“雇工人謀殺家長,照子孫謀殺祖父母者,皆凌遲處死”。受賄的淮安知府王轂絞立決;為李毓昌驗尸的仵作李標杖一百,流放三千里;派往山陽的查賑委員除李毓昌、章家璘拒絕賄賂外,其余九人均因受賄被流放,且抄沒家產;除此之外,嘉慶皇帝親諭定論處罰五名朝廷大員:兩江總督鐵保革職,流放烏魯木齊;江蘇巡撫汪日章革職回籍;江寧布政使楊護降職,留河工效力;江寧按察使胡克家革職,留河工效力;淮揚道道臺葉觀潮革職留任。
而死去的李毓昌被賞加知府銜,優厚安葬。嘉慶皇帝親制《憫忠詩》五排三十韻,刻石立于李毓昌墓前。李毓昌之嗣子李希佐被賜舉人身份,允許直接參加會試。李毓昌叔父李泰清也被封為武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