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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話也是他試探著說的,沒想到閻王竟笑了笑,從座位上站起來走到他面前聲如洪鐘地說:“你是活人,你給沈予的是陽壽,他已經(jīng)死了,是受不了你的陽壽的——即便是能受,你也要付出更大的代價。”
江亦行似乎想也沒想,問:“多久?”
多久?真是有趣的問法,閻王想。
“如果你能耄耋壽終正寢,把你的壽命換給沈予這樣一縷魂魄,不至而立你就會陽壽耗盡。”這么苛刻的條件,這么虧本的買賣,閻王覺得這人當是不可能答應的。
沒想到江亦行認真地算了算,又問:“那沈予能在人世間停留多久?”
“最多半年。”
正好,明年春天就是和沈予結(jié)婚四周年的日子,自己的生日在五月,到那時他不僅可以和沈予再辦一次婚禮,還能和沈予一起走,免得剩下這幾十年自己從身體到心底都泛著苦,每過一天甚至每次呼吸都像是被人攪碎的內(nèi)臟一樣活活痛死,還不如跟他去了。
對他來說,一點都不虧。
“行,需要簽協(xié)議嗎?”他不了解地府是怎么運行的,大概這種交易也需要一份協(xié)議吧。
閻王和判官俱是一驚。
判官問他:“這可不是一口氣咽了就死了這么簡單的,你知不知道陽壽換給陰人你要承受多大的痛苦?”
江亦行心道什么苦不苦的,都沒有再一次失去沈予苦,如果要再一次失去,他寧愿和沈予一起,笑說:“我不知道,我不在乎,可行的話今天協(xié)議可以生效了嗎?”
再怎么痛,都不會比他半年前抱著毫無生氣的沈予那會兒痛了。
判官語塞,閻王的神情很復雜,他又向江亦行確認了一次:“你都聽明白我剛剛說什么了嗎?”
江亦行點頭,他此時有點冷得脫力,決定少說話保存體力。
閻王見他的反應,隨即笑了笑,手一指江亦行的手腕取了幾滴血在手心,判官立刻用手中的筆蘸了蘸,用江亦行的鮮血修改了沈予49天旅途期限。
就這樣,江亦行和地府的交易算是就這么成交,他突然不再痛了,竟然期待著半年后和沈予共赴黃泉。
從第一次去地府到現(xiàn)在,這些天他想明白一件事——除非真的到了和沈予一起去死的那天,否則在此之前任何事情都是會變的,要想達到自己的目的,他必須在這場交易里掌握主動權(quán)。
于是他想起一個人,那天在半山腰上他們遇見的那個可以看到沈予的老人。他決定去找他試一試。
這其實是他臨時起意,他知道沈予拿到鈴鐺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褚安,而褚安是自己控制不了的因素,一旦沈予知道了自己和地府的交易,以他現(xiàn)在的性格一定會進行后果慘烈的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