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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一早早朝,金鑾殿上朱元璋端坐龍椅上,掃了一眼群臣,忽然喊道:“相國大人!”
胡惟庸心頭一緊,剛忙上前道:“卑職在!”
朱元璋臉上陰晴不定,盯著胡惟庸冷聲道:“朕,聽說相國大人,昨日與秦淮河畔當街殺了一個車夫,不知此事可否屬實?”
胡惟庸殺了那馬車夫回來后,心中也十分的后悔,心知這事情必定被錦衣衛打密報給皇帝,所以,此時聽朱元璋詢問,倒也沒有如何慌亂,上前抱拳道:“回稟皇上,昨日此車夫載微臣之子外出,卻故意將微臣之子摔死。微臣心疼愛子,做出了荒唐的舉動……?”
朱元璋冷哼了聲道:“好一個心疼矮子,馬車故意將你愛子摔死,我看是你故意殺人吧,那馬車夫不過是一個窮苦百姓,豈敢做出殺人的勾當,難道他不知道你兒子的身份地位么,你兒子落下馬車,這與車夫何干。”
這一番話說得胡惟庸心頭一涼,但他心知滿朝文武都是他的人,朱元璋并不敢把怎樣,所以冷哼了聲,上前抱拳道:“臣因喪子之痛,一時魯莽錯殺了車夫,心中懊悔不已,如今事已發生,微臣愿意出五十兩安撫車夫家人!”
朱元璋盯著胡惟庸,眼里鋒芒一閃,卻沒有立即答話,而是笑了笑道:“好一個錯殺,相國大人身為當朝一品,當街殺人,竟想以五十兩金子,便可抵命,你這么做,與我大明王法何在?”
胡惟庸一愣,正要說話。
忽聽得朱元璋喝道:“按我大明律法,無故殺人者,該當治什么罪責?”
一人上前喝道:“《大明律集解附例》卷十九《刑律;人命》“斗毆及故殺人”條,“凡斗毆殺人者,不問手足、他物、金刃并絞。故殺者斬。若同謀共毆人因而致死者,以致命傷為重。下手者絞,原謀者杖一百流三千里,余人各杖一百。”其下“條例”又載:“一凡同謀共人毆人,除下手致命傷者依律處絞外,其毆之人審系執持槍刀等項兇器,亦有致命傷痕者,發邊衛充軍。”
行者系一時起意“殺人”,不屬謀殺。應算“故殺”,即“先持殺人之心,乃與人相毆而殺之,則曰故殺。”當斬。“
胡惟庸掃了一眼,竟是錦衣衛的指揮使毛驤,瞪了他一眼,卻不敢說什么。
朱元璋冷哼了聲,道:“自古殺人者償命,相國大人你看該如何了斷呢!”說完掃了一眼胡惟庸,不再多言,大手一揮徑自退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