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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來,看見哥哥坐在窗口
她沒有哭沒有勸阻而是瞪著
“你故意的?”
哥哥不說話只是笑
“你要想死為什么不早跳,偏偏等我出來”
“因為想要你記住我”
“你跳下去我絕對不會記得你”
他搖頭,“你不會””笑著跳下去)
女主徹底崩潰,破罐子破摔,情緒不佳,momo老師安慰后,卻陰陽怪氣momo,momo辭職離去,帶走了校園附近的那只貓。
學校去海邊,周被吳敏涂護膚油do,女主和祈風做愛被周捉奸。
周闞闞因為海邊發現祁風和吳敏搞生病了,不肯吃藥,文文沒辦法找了吳敏,埋怨她(眼神像是吳敏的妻子),小穴塞口服液喂藥后陪睡周闞闞。
文文屢次逛門外總算碰見她。假裝不在意給她送熬的姜湯,說她媽媽時意識到不對,心疼又不愿意表現。讓她再進去給周闞闞喂姜湯,不肯,說吵架了。她就知道她們不適合,遲早毀了兒子,可又無法說出口。想要資助,說老男人資助多半有問題,說不要,和她說不會再主動找周闞闞了。文文想追過去還是沒有,在沙發上哭被仆人看見,說你煮的姜湯太辣了。原來她煮了好幾次姜湯都失敗了。
聞仁再次和女主見,安慰,同時也想得到女主,被瘋癲的女主(壁尻玩),被聞楚元撞見,女主一個人搞兩人玩,羞辱他們。
后面女主大概經過女班主任的幫助,考大學逃離該城市,也就是現實女主現在的城市,過好多年后也就是現實的女主。(其實如周等人要有能力,也是可以找到女主的,但沒有找。)
第七卷:
其實是好結局啦,大概我想把一些回憶篇的人稍微都露個面,或者說少寫點大家又會在同一個城市相遇的契機,但不會詳細寫。
然后主要有個劇情就是結尾的大劇情——自首。
(&emsp吳敏認為嫖娼不對打算自首,和何雅之也要自首他性騷擾。
二人無論怎么訴說,都被警察當作情侶的無理取鬧,不理他們。
但最后還是因為他們襲警(警察嘴巴不規矩調戲吳敏說她懂嫖娼嗎,且就算嫖娼也只拘留幾天)而抓了他們拘留五天,出來時,吳敏五天沒洗澡,何雅之洗了,但陰毛因為長久不打理長了一點毛渣,但還是做愛了。
回家后,發現哥哥站在門口。)
是的,我不想讓他死,我早就設定好了,哥哥當時摔下樓,其實被聞叔叔救了,變成植物人,只是因為報復沒告訴吳敏,現在他好了,就來找吳敏了。
這就是結局,我覺得這么拖拉的原因是,女主渾渾噩噩,沒有目標,但畢竟是我第一個長篇文,只能說,求大家,也求自己,不要對我太嚴格。
和其中很多和法律和道德不符的劇情,其實都是純粹想寫,純粹為了走向車才行,而不是認為正確。
尤其是因為個人愛好,想要玩弄一些人,只能設計壞蛋,但太壞的人有不感興趣,所以確實和現實有落差。
就比如聞仁這個角色,大家千萬不要被他那些所謂善舉迷惑,現實不會有這樣會釋放善心大于惡意的人,不要相信。
然后最后再放一個番外的靈感綱要,本來也是打算寫的,但還是沒寫。這個番外不是女主的,如果你們記得,尹玨,也就是女主上學時期對面那個醫生桃花眼男妓的回憶里的一個女性的番外。也就是戲稱為向曾經他還是醫生的時候告白的女神經病的故事&emsp——《嘿,我是神經病》
(靈感綱要:
我的丈夫是個有用的男人。
而我,一點用也沒有,所以連父母留下的家產都保護不了。
我是家庭富裕的獨生女,父母愛我,卻認為我還是要服務于未知的丈夫。
我被家暴,父母心疼,讓我不離婚,但還是打算和丈夫談談,車禍死了。
丈夫說我瘋了,我被關起來了。
畢竟我是神經病,這情有可原。
很多年后,我出院了,因為丈夫一開始交的錢只能關我到現在,他不想花錢了,哪怕那其實是我的錢。
無所謂,我只想念我的兒子,他只來見過我一次,小小的一直在哭,可愛又可憐。
可惜,他被教壞了,還恨我。
第一次我開始恨我丈夫,我被趕出家門,找上警察,我的小靈通響了。
我的房子要拆遷了,他們讓我回來住一段時間,這樣分得的錢會更多,倒時候給我一點,可那是我的錢我的房子。
后來我就像個正常人一樣租了房子,自己工作,哪怕我已經跟不上時代了,還是買了一部手機。
生活算是在變好,但我不甘心,我學著發微博,不火,基本都是些說我讓別人乳腺疼的評論,或者說我戀愛腦所以活該。但還是有好人的,有人找上我,說要幫助我奪回我的一切。
就像廣告里的小說那樣,我的心在跳動。
我說我也要把他打得鼻青臉腫,我要要他父母雙亡,我也要他進精神病院,我也要兒子恨他惡心他。
但她們說不可以,我不可以和他一樣,他是惡人,但我得是高尚的人。
她們是好人,但我想很多事情還得我自己去解決。
可日子在變好,我很糾結。我討厭這樣的情緒,或許丈夫是對的,我就是個神經病。
渾渾噩噩走在路上,一個俊朗的男子(過去的尹玨)和我說“你要強奸我嗎”
我雞皮疙瘩都起來了,是的,我要強奸他。畢竟我是個神經病,不像女人一樣得被強奸。
我戀上這個年輕的男人了,哪怕我知道他只是利用我來毀壞相親。
我仗著自己是精神病去醫院念情書,似乎故意給他難堪,但只有我知道我寫的時候手有多么的顫抖,仿佛初戀。
我砸了酒店的玻璃,我要那女孩走,我要和他在一起,好好強奸他。
可惜警察帶走了我,她們幫助我也幫助別人。
我的丈夫和孩子來了,他們嫌棄我,想把我送回去哪怕花點錢,可現在今非昔比了,除非他們家大富大貴。
我跟著回家了,因為他們保證監管我,最起碼在拿到拆遷款前。
他又要打我,我的孩子叫好。
熱水濺我身上了。
我拿刀砍了它。
也砍了那個小它。
我很后悔,后悔自己一定要被傷害了才會反抗。
它爸媽哭死了,要我死。
但我沒判死刑,因為我是精神病。)
這應該是我唯一最后想要寫的番外,但其實跟任何角色,哪怕女主都沒有直接關系。
好了,是時候說再見了。
對我來說《男妓》這個小說,從頭到尾我都寫得渾渾噩噩,女主渾渾噩噩,里面的配角也渾渾噩噩,我寫不下去了,很多事情我想不通,我就會反復寫輪回,哪怕看起來是不一樣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