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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泓摸不透這個蒙古人的心思,但也不好不答應。
李彬確實一早進了城中,他想出來瞧瞧熱鬧,卻不想剛到城門口就見到人潮涌動,人擠人人踩人,人山人海。他被人潮擠著向前移動,找個人打聽方才知道今日竟趕上了大集,方圓幾十里的牧民在這天都來到了哈拉和林城趕集。
擁擠的街道上除了人便是用來交換的牛、羊、馬、駱駝,街邊的攤子也都擺上了野獸毛皮,中原的絲綢瓷器、瓜果蔬菜;還有許多西域香料珍稀寶石等等,看得李彬眼花繚亂。
他早起還沒吃飯,活動過身體后才覺得肚子有些餓,便找了一家酒樓去吃點東西。
酒樓里上上下下,從掌柜的到跑堂伙計無一例外竟然全是漢人面孔,李彬看著他們倍感親切,憑空生出了歸鄉之感。
迎面跑來一個瘦高的跑堂,手臂上搭條白毛巾陪著笑臉將李彬迎了進去,大抵是李彬長相怪異,那伙計以為他來自西域,于是開口便用回鶻話問道,“客官吃點什么?小店的特色乃是中原菜式。”
李彬挑眉一笑,用漢語答道,“找間清凈的雅座,給我來屜包子,再來碗三鮮湯。”
伙計見他口吐流利漢語,且帶著明顯的汴梁口音顯然也是一愣,可隨即又愁眉苦臉起來,“客官,今日大集,店里已是坐滿了,您要不找個人拼個桌?”
“哎,行吧,你帶我找個空位。”李彬嘆口氣,想也是,街上人滿為患,店里又怎么會人少呢。
“好嘞!您樓上請!”伙計在前引路帶他上了二樓,大堂與雅間擠擠插插,幾乎看不到空位,李彬的心涼了半截,心想難得能吃口家鄉飯菜難不成就這樣泡湯?
小伙計也急得滿頭大汗,跑了一圈又一圈,終于在一處角落中尋了個空座,連忙招手將李彬喚來,“客官快來!這有個空座!”
李彬趕忙跑過去,伙計低聲下氣地去與那桌上原先的客人解釋。黑發的蒙古人抬頭一看,與李彬正巧對上了眼。
“李彬?”
“蒙……?”
李彬剛要開口就被蒙哥示意噤聲。
蒙哥把伙計叫來吩咐道,“我與這位小兄弟投緣,他今日吃的飯菜都算在我賬上。”
“好嘞!我去幫您叫菜!”伙計風風火火地下了樓。
在這見到蒙哥,李彬又驚又喜。驚的是蒙哥堂堂一王子,竟如此低調混跡在小酒館中;喜得是,蒙哥愿意請客他剛好就省了頓飯錢。
“好久不見啊李彬。”蒙哥一如既往地溫和,遞了杯茶水給他,“這杯子我沒用過,你且喝著。”
“哎哎哎……我自己來就好……”李彬忙雙手接過抿了口醇厚甘甜的普洱茶,喝完后不好意思地與蒙哥對視。
三年的時間,蒙哥從少年儼然長成了個挺拔青年,肩膀更寬,聲音也沒了剛變聲的嘶啞,變得低沉又柔和。他的面孔也完全長開,成了個英俊的男人。唯一沒變的還是那雙溫潤的棕色眼眸,每每見到就令人心生舒爽。
“好喝嗎?只有這里才能喝到正宗的普洱。”
李彬的舌頭比他還挑剔,點點頭,“確實是好茶,比起南面進貢的貢茶沒遜色多少。”
蒙哥慚愧地笑笑,“我竟忘了你才是正經會品茶的。”
“嘿嘿……”被他一夸李彬紅著臉撓撓腦殼,“您怎么自己在這里吃飯?”
“我有些想念中原的飯菜了,來這回味一番。”
李彬一想,多半是他出征南下時吃到的吧“總吃牛羊肉,確實有些膩歪。我也是想念家鄉的飯菜才來到這。”
蒙哥早已吃的差不多,正喝茶消食時遇上了他,于是便陪他一起等菜。
“你跟拔都大哥在欽察待的還好嗎?”
“一切都挺好的。”
“我也覺得你應當過得不錯,”蒙哥將他打量個仔仔細細,“你長高了不少,也沒有三年前那樣瘦弱,現在的你若是騎上馬背上弓,草原的姑娘們定會為你傾倒。”
“您別拿我說笑了……”李彬害羞地擺擺手,遮住自己粉紅的臉。
不多時,飯菜上齊,一屜包子一碗三鮮湯。李彬是真的餓了,也顧不得坐在自己對面的是誰,吃了個溝滿壕平,連個蔥花香菜末也沒留下。
蒙哥幾乎忍俊不禁,待他吃完長出口氣后,又幫他續了杯茶,“吃完飯你去干嘛?”
“我今天本來是想看看熱鬧的,沒想到趕上了大集人這么多。”
“巧了,我也想出來走走,等會兒我們一起吧,若看好了想買些什么,一并算在我的賬上。”
李彬覺得今日簡直是幸運星下了煩,內心的小人蹦了好幾尺高,“那我就先謝謝王子了!”
“甭跟我客氣。”
蒙哥說話算話,待集市人潮散去便帶著李彬到了家買紙筆的小店。他知道李彬是個讀書人,心想大約是能夠喜歡這些東西的。店主是一頭裹布巾的回鶻人,見了蒙哥來一躬到地向他行禮。
“木塔爾,我給你帶了位客人來。”蒙哥一指李彬,“他叫李彬,是拔都兄長的幕僚,亦是我的朋友,你去為他拿著質量上乘的紙與筆來看看。”
“是是是。”叫木塔爾的回鶻人知曉兩人都是自己需要好生伺候的主,將他倆讓到里屋上座等待。
“不知您需求什么樣的紙?”
“嗯……”李彬托著腮想了想,“我也不知道什么樣的好,就是前來看看,若是有能寫字,還可以儲存許久,不易被撕破或被水泡壞的紙張就好了。”
木塔爾想了想,從貨架底翻出卷羊皮來,“按您的意思來說,使用這樣的獸皮比普通紙張更耐磨些,可以儲存許多年頭。”
李彬接過來捏捏折折,果然是又柔軟又結實。
“倒是不錯,只可惜我用毛筆寫字,還是用宣紙更能顯出字跡來吧。”
“這有何難?”木塔爾又拿來支羽毛似的物事,那東西像是某種禽類的羽毛,只是前段削得尖尖的,像個筆尖似的。
“這是波斯人常用的羽毛筆,用它沾著墨水便可寫字,”
“我試試!”李彬好奇地拿過羽毛筆來,沾著墨水隨手寫了幾個字,雖說吸墨較少,但是若用來寫彎彎繞繞的回鶻字母倒還挺方便,“不錯,這些我都要了!”
蒙哥見他選好站起來同老板說道,“照著他拿的這些再多拿一些來,錢我來付。”
“哎喲,這哪好意思,我又不是沒有錢……”李彬說著推拒的話,嘴角可差點咧到耳根,心道今天定然是財神爺眷顧,讓他遇上了蒙哥。<script>chapter1();</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