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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喜歡懷舊的宮廷老人或者是大臣都說,二皇子程玦在出事之前,是極其溫文爾雅知書懂禮的翩翩少年。我沒什么資格辨別這些話的真偽,因為我見到程玦時他就是現在蒼白瘦弱半死不活,又陰狠毒辣睚眥必報的樣子。
不過如果要我說的話,一個人不會也許會因為重大災難和創傷而消沉,但有些本性是不會改變的。所以什么溫文爾雅知書懂禮多半只是程玦的面具而已,他費心巴力地偽裝,在世界忽然拋棄他時,便不管不顧地將一切糟爛都暴露出來。
皇帝身邊的胡公公領著我到二皇子府上:“這是陳玨。以后就由她來照顧殿下的生活起居。”
我打量床上這個剛剛弱冠的少年:程玦很瘦,下半身蓋在衾被里,被子的輪廓在不應該的地方癟了下去。他大概不太愛吃飯,又因為長期臥床肌肉早已消解了,臉頰深深凹陷,容貌倒還是極美的。也許是這種瘦削吧,讓他看上去簡直有些雌雄莫辨的陰柔,從這種消沉的陰柔之下還隱約能看見受傷前意氣風發時的俊朗模樣。
傷了腿好像同時讓他變成了植物人,聞言任何地方也絲毫不動上一動,只是像只毫無生氣的木偶那樣轉過眼睛來,朝這個方向不知是在看誰,總之看了一陣子。
“我們的名字真像……”
他忽然打斷我,平平淡淡甚至于冷冷地說了一句:“原來是個女的。”
我閉嘴了,胡公公也只是深深揖下去沒敢接話,房間里一時寂靜。
“滾吧。”程玦說,胡公公松了口氣似的告退,我看他故作鎮定的背影,怎么都有點像落荒而逃。
殘疾了的皇子這輩子都沒可能榮登大寶,皇子府也許曾經很輝煌,如今已門可羅雀,除了我和程玦,只有幾個保障生活必須的粗使雜役,沒別人了。
我曾經有條狗,是一只雜種小狗,跟“漂亮”二字半點不挨邊,但是很活潑。
可惜太活潑了,人情世故知之甚少,不懂得有些人看起來很好欺負其實最不好惹,也可能只是見識太少膽子太大,總之它竟然趁我不注意,鬧騰著跳上了程玦的床。
我追進房來的時候程玦正靠在床頭,手上抓著那只小東西,還嫌臟似的將它提溜到了床沿外,然后好像又忘卻了手里還抓著這么只東西,轉頭看著窗外的庭院。
我不知道那時他在想什么,但任誰看了都會覺得他對這種冒犯顯然談不上震怒,估計最多也只能稱一聲心不在焉。他掐住小狗咽喉的手指太過用力,指甲掐破了皮毛、手指插進肉里,幾乎將小動物的喉骨捏碎。
狗血順著他的指尖流到手腕、又滑過他蒼白瘦削的手臂,在床前滴滴答答流成一灘小洼。
他聽見動靜轉頭來看我,將喉頭發出“咕嚕嚕”氣過血聲的小狗扔在地上,甩了甩手:“來擦干凈,我餓了。”
那只雜種狗砸在地上發出“咚”的一聲響,它早就該咽氣了,應該是咽氣了吧?明明雜毛都那么臟亂,如今還沾滿自己的熱血,只有眼睛還睜著,不知道最后望向的是誰,也許是殺死它的兇手、也許是它的主人。
但那雙眼睛始終多么干凈啊。
作為一只無父無母的雜種在滿是男人的侍衛營長大的我,與這一條雜種狗曾經如何相依為命度過了許多漫長的時光:無數個遍體鱗傷的夜晚里它曾用濕潤的舌頭舔舐我的血液;在我被數個男人按在地上扯去衣服時徒勞撕咬他們的褲腳……程玦不知道,他也懶于知道。
我端過一旁裝滿清水的銅盆走上前,跪在程玦的床前,執起他瘦削的骨節分明的大手。
那時我的膝蓋下就壓著小狗的尸體,即便十歲的我很輕,人類的體重和堅硬的膝蓋仍然將那具尚且柔軟的動物尸體壓穿,它的爆涌出的血液腹腔液打濕了一大塊布料,內臟包裹著我的膝蓋,溫熱以至于滾燙。
那時我是怎么做的來著?哦對了,我沒說話,只是依言垂下眼打濕白色的巾帕,細細擦凈他手上的每一寸血污。
是啊,我恨程玦,他是個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