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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時,沈競一個人蹲在角落,一手捧著盒飯一手抱著劇本細細研讀,心無旁騖的樣子與片場輕松歡快的氛圍格格不入。
更神奇的是,在不拍戲的時候他幾乎從不與人交談,甚至都沒有人會關注到他是否存在。
道具組收工時才在角落發現他的身影,“哎?都收工了,你怎么還沒回去啊?”
“啊?”沈競后知后覺地抬起頭,環顧四周之后放下了手里的書,尷尬一笑,“這就走。”
他收拾完東西轉身時,瞥見了一道黑色的影子,仔細一看才發現了站在槐樹后的程越。
原本站在他腿邊的阿拉斯加不見了。
程越一直偷偷觀察著沈競,沒料到他會突然發現自己,一時無措,局促地喊著狗狗的名字,想要借著找狗的理由迅速撤離現場。
“狗狗弄丟了啊?”沈競背起背包跟了上去。
“啊,嗯……”程越神色慌亂地點頭應了一聲,其實貝塔早就被保姆牽回家休息了。
“看見它往哪邊跑了嗎?”沈競問。
“就那邊……”程越心虛不已,隨手指了個方向。
就這樣,素不相識的兩個人一邊聊天一邊找狗,從狗狗聊到家庭,從電視聊到夢想,像是兩個相識了二十年的朋友。
程越在沈競身上找到了認同感,因為沈競跟他是一類人,都有著一個看似不著邊際卻一直支撐著自己成長的夢想。
沈競喜歡演戲,喜歡沉浸在不同的角色里,感知他們的喜怒哀樂;而他喜歡音樂,喜歡暢游在音樂的海洋里,享受每個細胞都在跳躍的感覺。
演戲和音樂的相通之處就是它們很藝術化,就好似創造出了一個新的世界,那個只屬于他們自己的世界。
在這個世界里,他們隨心所欲無拘無束,只要自己開心,自己享受。
也就是在那時,程越知道了沈競的名字,覺得其中寓意跟自己的不約而同。
不斷地競爭,超越,就是年輕該有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