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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方屠夫的攤位換成了個胭脂鋪子,生意紅火。每回去西市買石料,隔老遠就聞到一股子脂粉味兒。
有回我一時興起,湊過去看看。
賣胭脂的是個半百婦人,笑著招呼:“姑娘瞧著面生啊,要大紅春還是石榴嬌?婆子我這兒的成色是這片兒最好的,花樣也多,您隨意挑。”
我低頭看著滿目的艷紅:“你說什么樣的好?”
“我瞧瞧,您……哎呀姑娘家的怎的出門都不上妝呢,這可不行!姑娘還沒嫁人吧?您這樣素著臉可沒人瞧得上……媚花奴配您不錯,婆子我自己用的也是這盒,人家都說看著小了十來歲,您瞧怎樣?”
我抬頭,被厚厚脂粉抹得蒼白的臉晃了眼。
“胭脂抹久了,連自己都認不得了。”
早幾年紅透長安半邊天的花魁曾這么對我說。
彼時她輕抿朱唇,看著銅鏡里的自己輕笑:“可偏偏誰都離不開它。沒了胭脂,女人黯然失色,男人意興闌珊。”
“有時候我也羨慕你,”她說,“用不著傍男人,靠著自己就能活下去。”
我知道她只是說笑罷了。
誰都可以靠自己活下去,不是不能,只是嫌麻煩。
后來她年紀大了,匆忙嫁給了一個富商。
走時她對我說:“雁九,如今我倒希望胭脂真能騙人,好歹幫我騙個良人來。”
末了她輕笑,眼里有情傷:“興許良人都清楚,胭脂終究只是騙人的罷了。”
幾年后她病故,我去她夫家為她刻碑時,聽聞她至死日日搽脂抹粉。
很多時候人總以為緊緊抓住一些東西就能得到什么,到頭來被自己拼死不放的東西毀于一旦。
就像老頭子的酒。就像薛無衣的刀。
城西有一家生意寡淡的小酒館,樓內一扇木窗外的一方天色甚得我心,時常一坐就從天色微明坐到暮色四合。后來我不再去,成癮是件危險的事。
一旦成癮,失去便會痛苦。人人都懂得的道理,卻人人前赴后繼地重蹈覆轍。
“雁九,你活得太清醒了。”
偶爾清醒的時候,老頭子曾這樣對我說:“活得太清醒不是件好事,有時候比醉生夢死更痛苦。除了自己,你沒有任何依托。雁九,終有一日你會發瘋。”
我反問:“難道渾噩終日會比清醒更好?”
他不答,慢悠悠拎起酒壺,斟滿桌上數十只白瓷杯,又一次喝得爛醉如泥。
老頭子喝起酒來同旁人不太一樣。別人喝酒越喝越迷糊,他卻越喝越清醒,一雙眼被烈酒洗得雪亮。醉到深處時,人才徒然迷糊起來,醉眼迷離。
只有一回,老頭子方一沾酒便落了醉態。
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