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莊墨韓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詩鼎小說網網m.gzstf.cn),接著再看更方便。
會吆喝著將他們轟出去的。
小孩子不懂事,天快黑了,野獸出來會傷了他們。
一棵枝繁葉茂的千年古樹,橫生的粗大枝丫,正是天生的座椅。
兩個十五六歲的少年各占一枝,不約而同地低側了頭,去看下面溪澗中玩耍的孩子們,相對無言。
任何人搭眼一看,便會覺得他們十分相似,定是一對兄弟。但是再細看,卻又說不出他們相似在哪里了。
一個魁梧銳利,一個瘦削溫和。除了眉心一點朱砂痣,兩人的模樣也只有兩三分相像。
畢竟沒有真正的血緣關系,他們兩個的長相氣質,在這十年間,漸去漸遠了。可是這對難兄難弟,搭眼看上去,就是讓人覺得,相像到了十分。那是舉手投足之間的氣度,面部表情變化的細微之處,給人帶來的,那種難以言說的感覺。
當太陽終于擦上那邊的山梁,那群孩子在衛兵的威嚇下做了鳥獸散,山野間,忽地寂靜了。
姬余庚不耐煩地挪動了下身體:“有屁快放。”
十年了,小庚(貓膩)的壞脾氣已經磨得差不多,就是對樂樂仍然每次都沒好氣。他們兩個,實際上是不允許單獨見面的。總是一個在外,一個在內,他們可能見面的時間,也只有每次交接的那十五天。可是沒好氣歸沒好氣,看不順眼歸看不順眼,他倆還是每次都要找機會偷偷見面,真是麻煩啊。
當樂樂第四次和傅漢卿出門,居然不很狼狽地回來了的時候,貓膩終究是絞盡了腦汁,腆了臉皮,偷偷摸摸湊到了樂樂處不恥下問。
臉皮值幾個錢?錢錢錢……一文錢難倒英雄漢!其實,他們雖然每次出門都是“凈身出戶”,但那些太監侍衛總不會真拿對待囚犯的那一套來對待他們,要夾帶點東西出來,并不是不可能。但是!難道說,他堂堂男子漢,要靠每次出門前在屁股里夾兩顆夜明珠出去換飯吃?那個……那還是……太那啥了吧!
怎么賺錢呢?三十兩實在是不夠用啊!乞討?賣唱?賣藝?賣……從小生長在宮里,他是一樣也不會!
他去找樂樂,樂樂也在等他。相對于貓膩,樂樂更是不覺得臉皮很值錢的。夾帶么,貓膩還停留在動念頭的階段,他卻是在百日之前就付諸行動了。咳咳,不過,他夾帶出去的是一根實惠的金條……那個……比夜明珠好換錢……他不覺得有什么不好意思。雖然不能上升到理論高度,不過,他會很贊同后世那個關于“積累原始資本”的學術探討。原始資本的積累,總是骯臟的么。
樂樂當了個貨郎。
如果說,在宮內有什么好,就是“資訊”發達。只要是他想知道的東西,京昭從來不會拒絕讓他知道。他想知道天下各處的出產,京昭甚至專門將對此最為精通的雁睫首領從東灣找來,細細給他講解。于是乎,樂樂上次出門時,裝了滿腦袋投機倒把,買低賣高的鬼主意。(參見大航海游戲)
然而,真正去做才知道,錢不是那么好賺的。官稅、行會、抽頭、保護稅……砸搶你的明流氓外加你得賠上笑臉,小心孝敬的穿戴齊整的暗流氓……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就是在街上賣把笤帚,也有來掀攤子的。更不要說他們是“游歷”。在傅漢卿看來,游歷的概念,就是盡量不在同一個地方停留過兩夜。所以樂樂必須不停地走,不停地出貨,不停地進貨,肩上的貨郎擔,始終沉重。
這擔子,傅漢卿是不會幫他挑,也不會幫他保護的。他必須靠自己。
百日下來,他終于自覺摸清了幾分門道,可是本錢已經賠得差不多了,人也不得不回宮了。
樂樂知道自己不可能在娘親眼皮底下夾帶第二次,所以……兩個半大孩子交頭接耳半夜,最后,貓膩離開時,臉色發青,很是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