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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同大樹向外延伸的錯節盤根,將來都必定是他的。
沒有人能和他爭奪。
在凌尚思緒紛飛的時候,手機的短信提示音響起。
打開來看,是簡虹發來的。
“不要想些有的沒的,還沒吃晚飯吧?快去吃一點,晚些我們一起吃消夜,我親自下廚。”
看完短信,凌尚的臉上才有一絲笑容。
知子莫若母。
凌尚就不用說了,連安臣駱梓辛他們對簡虹都是佩服得五體投地。
他轉過左手手腕,看看時間,才八點多。
現在還早。
凌尚看著手表。
幽藍的指針一秒一秒地轉動,表盤四周泛著一圈冰藍的淡光。江詩丹頓的這只Pahmony外形不花哨,但它卻有著超薄機芯,是公認的經典之作。
然而,作為賣點的機芯,卻藏在手表的心臟處。
任何人都沒有辦法僅從外表就窺探它的秘密。
和它的主人一樣。
第一次和駱梓辛見面,是在十歲的時候。
那時凌尚剛回凌家,不久,凌豪為他舉辦了盛大的生日宴會。
駱梓辛是宴會上第一個和他說話的同齡人。
“生日快樂!”當時的駱梓辛穿著合身的黑色小禮服,頭發梳得整齊光亮,襟領上別著一枚精致小巧的紅寶石玫瑰胸針,笑眼彎彎地向他道喜。
宴會之后,過了一段時間,他還記得駱梓辛當晚的打扮。
簡虹聽了小小的他對駱梓辛衣著容貌的描述后,調侃道,“小小年紀就戴紅玫瑰胸針,這個小帥哥往后說不定是個情圣呢。”
若干年后,他們五個人在貴族高中里叱咤風云。
駱梓辛不負眾望,被一眾門徒奉為情圣。
他的風流史……凌尚懶得回憶,反正自己的情史和他的比起來,是大巫見超級大巫。
駱梓辛一臉無害,卻最愛刺激。飆車時堪稱煉獄修羅,車技又狠又辣,被他撞壞的跑車十個手指都數不過來。一轉眼,他披上白袍,拿著手術刀救死扶傷,對著護士患者如和煦春風,儼然溫潤如玉的謙謙君子。
不知道哪一個才是真正的駱梓辛。或者都是,或者都不是。
饒是這么多年的朋友,距離這么近,他也還是看不透他。
有時想想,真有點悲哀。
凌尚揉揉腦袋,決定去吃晚飯。
他站起來,目光落在欄桿之下那一片草地上的一團黑影。
從他來到河堤到現在打算離開,那團黑影一直在他眼皮底下竄動。
那是一個蹲著的人,可能在找什么,一會兒在那邊的草叢里翻,一會兒在這邊的泥坑里搜。
一開始,凌尚選擇忽視這個無聊的家伙;而他現在卻好奇,究竟是什么東西,讓那人蹲在草地上找了這么久。
凌尚雙手撐著欄桿,看著黑影。
“喂!”他叫了一聲。
黑影埋頭苦找,沒有聽到。
“喂!那邊找東西的人!”凌尚提高了音量。
黑影停了下來,左看右看,終于發現了河堤上的凌尚。
燈光不強,兩人又有一定距離,凌尚看不清那個人的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