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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時光倒流,鄭之南肯定不會再去碰那些書,這樣他就不會來到這個世界,經歷這些荒唐的事情。
那么他現在要做的就是模仿原主的性格和作風。
原主愛賭博,他就去賭。
原主對他唯命是從,就是他腳下的一條狗,那他就去模仿。
他不再掙扎,不再抗拒,這樣所謂的新鮮感肯定會逐漸消失,那么讓他離開的念頭就會再次從雷翊的腦海里出現。
前提就是,他還是得雷翊睡到他,睡不到他,大概率是不可能忽然就膩了。
鄭之南一直在暗示自己,不是睡他,不是睡他,是睡心甘情愿和雷翊滾在一起的原主,不是他,不是他。
仿佛這樣會讓他好受一些。
這種心理暗示讓鄭之南慢慢好很多,不再做無謂的掙扎。
他不知道這種變化其實是非常可怕的。
因為,人一旦放開底線,最后只會越來越往下走,可以接受的下限也會越來越廣,會有一種,已經踩在泥潭里了,為什么要懼怕另一只腳也踩進去,當兩只腳都踩進去后,會覺得,就算淹沒雙腿也沒有關系,已經臟了,反正都臟了。
陷入到“我一定要離開這里”的鄭之南,根本管不了那么多了。
晚上雷翊抱他,他沒有掙扎,而是主動伸出手去圈住他的脖子,雷翊很驚喜,去親吻他的臉和唇,鄭之南也回吻。
鄭之南盡力去思考雷翊身上讓他順眼的點,他暗示自己,其實不去在意所謂的身份性別之差,雷翊并不是無可取之處。
比如他長得很帥,也很高大,身材也好,在酒吧的時候也維護他了,出手也大方,小事情從不計較,連他用刀片劃他,他都沒有揍他,完全把這件事遺忘了,除了脾氣偶爾暴躁了點外,不拘小節,想到這里,鄭之南忽然理解為什么原主會那么順從和喜歡雷翊。
因為他是個不錯的情人,出手大方,也懂得憐惜,沒有變態嗜好,如果鏈子是原主自己鎖上去的話,那雷翊真算不上變態。
他對他這么肆無忌憚,其實不是他,而是對原主,因為他在原主面前,一直是肆無忌憚為所欲為的。
雷翊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