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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少這狗還挺聽人話的。”方正剛順嘴夸了一句,“這是哈士奇吧?竟然也能這么聽話?”
“嗷!”
哈士奇發出了到華豫以后的第一聲叫,還對方正剛呲了呲牙,樣子挺兇。
“哈哈不喜歡別人叫它哈士奇,只要不叫哈士奇它一般都不會亂叫。”唐稟解釋。
哈哈:“……”
方正剛云里霧里地點點頭,叫秘書將華豫沒出道的藝人資料都拿了來,他恭敬地將它們遞給睿少翻閱。
唐稟將資料接過來,粗略地翻看起來,很快就找到了他今次來到這里的目標——林莫寧。
林莫寧的資料挺簡單的,上面寫著他家道中落,無父無母,是個孤兒一個。
因為生長在書香世家,所以在音樂方面也受到過陶冶和訓練,林莫寧會幾樣樂器,唱歌也好聽,跳舞是后天公司訓練的,成績也還算不錯。
最主要的是照片上的林莫寧長了一張莫名好看的臉——幾乎在看見這張面孔的時候,唐稟整張餅就愣住了——桃花眼,高鼻梁,薄唇,幾樣出色的五官以絕佳的方式拼湊在這一張臉上,讓唐稟不由心生出一種感慨:這應該是天底下長得最帥的人了。
雖然他仍舊見識淺薄,不該說這種話。
唐稟對著這張照片發起呆來……除此之外,照片上的青年看起來極度年輕,面龐也還透著一種青澀。
這也沒什么好大驚小怪的,因為林莫寧跟現在的他一樣,今年也不過剛剛十八歲,這張照片的拍攝時間應該是更早、他更年輕的時候。
但刨除這種稚嫩以外……為什么這照片上的人,唐稟怎么看都怎么覺得眼熟呢?
他不由得努力回想。
作為妖的時候沒見過什么世面,唐稟做人的時間又短暫,他其實沒見過多少人。
但正因為如此,但凡是見過的人,他的大腦中都會有印象。
更何況唐稟并不笨。
他記得來到這個世界以后跟每一個人說過的話以及說話的場景。<script>chapter1();</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