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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掐著自己的手,克制著自己的哭聲,巨大的悲傷席卷了他,讓他在那一瞬間暴風成長。
那一年,他十歲,陸嘉禾十七歲,她和母親度過七個年頭,所以她能在晚上扶著父親回臥室去,他只能躲起來,無聲地落淚。
家里人總覺得他的自卑來源于對身體的逐漸理解,但只有他知道,那是一瞬息間的事,他開始痛恨自己的身體,把它看成一種詛咒,詛咒他沒了母親,詛咒他被無形地和別人劃出界限,詛咒他身邊所有的親人都拿別樣的眼光對待他。
他總是會想,母親知道他是個怪胎嗎,如果知道,他還會愿意碰他,愿意對他笑嗎?
但事實上,他都沒看見過母親笑,只是他腦中可悲的臆想。
陸見森跳下了床,翻出了運動服,把手機扔在宿舍里,就帶了一串鑰匙,熱了熱身,出了門。
外頭正是一天里最熱的時候,加州的太陽毒得很,路邊的大樹又沒幾棵,那陽光絲毫沒情歌里唱得那般浪漫,灼熱地燒在他后背上。
他深吸了一口氣,調整著呼吸,邁開步子。
跑步的時候,他才能什么都不想,累到步子都邁不動的時候,世界才會照常運轉。
說起來很諷刺,這個習慣還是因為向海養成的,他們呆在一起的時光太長太長,就連細枝末節的地方,全被涂畫成彼此熟悉的模樣。
小時候他們倆都是小胖子,他是因為父親縱容,要什么給什么,零食冰淇淋小甜點,天天變著花樣胡吃海塞;向海是因為家里管得少,五六歲就會自己泡泡面吃,虛胖。
上小學以后,向海不知道哪根筋搭錯了,放學了不肯回家,要在操場上先跑十圈。
他自然是沒有十圈的耐心,別說十圈了,四圈都不成,四百米的標準操場,向海跑的還不是最內道,專挑最遠的路繞。
他就跑跑停停,開心了就跟著向海身邊嘰嘰喳喳地說話,跑累了就窩在旁邊喝水,還充當馬拉松播報員,一邊舉著水,一邊卷本教材當話筒。
“迎面向我們跑來的是1111號向海選手,看啊,他飛揚的板寸,他堅定的小眼神兒,他肉肉的胳膊,啊,肉肉的胳膊,不要離開我!”
他唔哩哇啦亂叫著要上去阻止向海繼續跑下去,向海滿身大汗,累得話都說不完整,邊跑邊安慰地摸他的腦袋,他撈著好處了才乖乖地蹲旁邊去。
不過跑步的效果很好,向海跑了一個學期,人肉眼可見地瘦了下來,到那學期期末,他曾經的運動服穿起來,已經像個帆似的掛著了。
向海跑到了最后一圈,他無聊地站在終點線上,沿著白線走一字步,遠處傳來低吼聲,他抬起頭,風吹來,迷了他的眼。
他看不清眼前的事物,只知道自己被撲到了地上,背抵著滾燙的操場地面滑出去一小段距離,向海撐著手壓著他,臉上的汗滴在他臉上,氣喘的聲音很大,心跳的聲音更大。<script>chapter1();</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