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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豫又問了些彭繼業官途上的問題,林嘉怡知道的不多,但足夠蘇豫從中挑選出有力的證據。
北國二十九年二月十三日,林嘉怡一紙訴狀將彭繼業告上法庭。
訴狀中寫道:
原告林嘉怡,年五十三歲,北國星球晉城人。
被告彭繼業,現年六十歲,北國星球宣城人。
為受休棄而生活無著,懇請票傳被告到庭,公斷財產分割。
林嘉怡將自己二十多年為彭家照顧老小的事情寫在上面,并將彭繼業包$養過的外室名字和年份羅列,懇請法庭主持公道。
宣城律師沒有人肯受雇于林嘉怡,卻被彭繼業網羅,最后法庭上竟有十三名律師同時為彭繼業辯護。
林嘉怡臉色蒼白,下意識看向蘇豫,蘇豫露出微笑讓她稍安勿躁,林嘉怡便不擔心了。
接下來在庭審中蘇豫一對十三,舌戰群儒,言辭懇切卻又咄咄逼人,直讓十三位律師無話可說。
彭繼業臉色很難看,心里大罵這些律師廢物,他請他們來可是花了大價錢,結果連一個律師證都沒有的女人都辯護不過。
彭繼業方同意林嘉怡的離婚請求,卻不同意分給林嘉怡十萬大洋并一座華玉街的小洋樓,彭繼業為自己辯護道:“我每月工資不過一百塊大洋,工作三十多年,計算下來總共掙了三千塊大洋,哪里有林嘉怡提出來的十萬塊大洋給她。”
官員的工資透明化,法官知道彭繼業的工資確實是一百塊,至于彭繼業家產有沒有十萬大洋,法庭還需調查。
一周后,第二次開庭,經法院調查,彭繼業名下持有五套房產,包括彭公館和華玉街的小洋樓,其下資產有六千塊大洋,據其所言這些錢的來源是四套房的租金。
蘇豫道:“被告人說他沒有錢,在這里我想請問被告人,請一位律師出庭要多少錢?寫一段辯護詞多少錢?據我所知,被告彭先生請來的十三位律師都在宣城鼎鼎有名,咨詢價格是三百塊一個小時,出庭價三千塊,辯護詞五百塊,這還只是一位律師的價格,而你一請就請了十三位之多,敢問被告彭先生,你請律師的錢從哪里來?”
“法官大人,我方認為被告人在財產方面一定有所隱瞞。”
蘇豫的聲音振聾發聵,滿頭銀發的彭繼業氣的渾身哆嗦,指著蘇豫說不出話來。
最后法官判定彭繼業和林嘉怡離婚,彭繼業在婚姻期間養外室,違背了法律一夫一妻制度,彭繼業需支付給林嘉怡十萬大洋和華玉街的小洋樓一座作為補償,離婚后林嘉怡享有兩個未成年孩子的探視權。
彭繼業的敗訴是一種信號,代表政府不支持這種行為,許多渣男因此收斂,為了不與發妻分割財產放棄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