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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李富貴收到同母異父的妹妹秦嵐的來信。他們差不多有一年沒聯系,秦玉這次寫信過來說自己要結婚了,希望他能來參加自己的婚禮。
婚禮是在月中15號舉行,也就是下下個禮拜的事。李富貴是不大情愿去的,倒不是因為秦嵐,而是因為他的繼父和母親。他沒有立刻回信,也沒有立刻做決定,他是等到婚期的日子追到腳跟前的時候才想好去不去的。
臨走時他把祁云托付給張寡婦照顧。祁云不知道他要出遠門,所以他們并沒進行任何離別分手的對話。他們只是揮了揮手,隨后祁云就乖乖跑去張嫂的家里,而李富貴則走去車站坐上大巴前往城里去。
李富貴背了滿滿當當的行李進城,他帶了四斤羊排,三斤棉花,兩匹布。這是他給妹妹的嫁妝。
坐在搖搖晃晃的大巴上,李富貴久違的感覺心頭沉重,特別是他看到車窗外的景色逐漸變得熟悉卻又有點陌生的時候。他已經有許多年沒進過城,大概九年的樣子,如果沒記錯的話。
李富貴的家庭狀況有點特殊,他的父母包括繼父都是知識分子,是讀過大學的文化人。他爸、他繼父和他媽是一個班上的大學同學,李富貴不知道他們之間是否有過三角戀,反正他爸在死后他媽就立刻改嫁跟了他繼父。他以前喊繼父為干爹,后來改喊繼父為爸。那時候李富貴才6歲,早熟的他看到媽媽和其他男人親熱其實心里是不舒服的。
沒出半年,他媽就懷了秦嵐。其實在妹妹出生時,李富貴也沒當回事,那時候繼父和媽媽還算疼他。李富貴真正被冷落是在有了秦嵐弟弟以后,他不再是這個家里唯一的男孩了,他的媽媽和他的繼父有了屬于他們的兒子。
李富貴一整個青春期可以說是被黑暗籠罩的,特別是在他懷疑自己喜歡男人后,他愈發郁悶。他無人可說,越憋越難受的他只能把苦悶寫在日記里。
正是這本日記,把他和父母的關系徹底粉碎。他們是在李富貴讀高二的時候偷看了他的日記,這上面記錄了李富貴所有陰郁的一面。在看到李富貴寫下「我確定我喜歡男人」這句話后,李富貴的媽媽開始向他施暴。
“變態!”李富貴的媽抓起掃帚對他就是一頓打。
“你怎么可以喜歡男人,喜歡男人是不對的,是違反道德和自然規律的!你怎么能喜歡男人,我做錯了什么,怎么生出個同性戀,你個變態!去死吧!死啊!我沒你這樣的兒子!”
他的媽媽歇斯底里地大叫,又撕心裂肺地大哭。李富貴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么要被這么對待。他記得那天,只有秦嵐為他哭,為他求情。他的繼父和同母異父的弟弟就只是在旁邊站著用充滿鄙夷的眼神看著他。
當他媽把掃帚打斷的那刻,李富貴跑了。他一分錢沒帶就跑出家門。李富貴在外流浪差不多一年,這一年他拉過車,送過煤,洗過盤子,刷過碗。他遇見形形色色的人,卻很少碰到同性戀。大部分人都會隱藏他們的性取向,漸漸的他也把自己喜歡男人的事咽回肚子里。
李富貴18歲這年對世界充滿各種不理解,他開始憤世嫉俗,開始自暴自棄。他偶爾會想起他真的爸爸,后來他想起他還有個爺爺,于是憑著支離破碎的兒時記憶他跑去趙縣,在其中一個村里找到了他的爺爺。
就算他們十幾年沒見,他的爺爺也能一眼認出他。不過他爺爺一開始喊的是他爸的名字。
“爺爺,我是富貴,李富貴。你剛喊的是我爸的名字?!?
李富貴的名字其實是他爺爺取的,一個寄托了一位農民最樸實的愿望的名字。爺孫倆熱淚盈眶的抱在一起,李富貴久違的找到被愛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