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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根本是句廢話,不然呢?
“傅錯哥,在比賽時你說,‘不是他們,是我們’。”樊凡盯著他,眼眶微紅,“我當時特別感動。”
傅錯聽見他聲音里摻進了鼻音。
“但我覺得你不是這么想的,你們當中沒有一個人是這么想的。”
最后那句話重重砸在他心口,還能說什么?還能怎么解釋?
“對不起……”
“不必了。”
樊凡飛快地說完,擦著他的肩膀離開了。傅錯回頭看去,樊凡的背影消失在走廊拐角,這三個字,大約是這個二十三歲的小伙兒迄今說過最硬氣的話了吧。
彭帥約他來,就是為了和他說樊凡要和公司解約的事。
傅錯聽完平靜地點點頭:“他解約后有要去的地方嗎?”
“聽說有一個搞偶像樂團的公司想簽他。”彭帥說。
聽到這個消息,他竟然覺得安了一半心:“那挺好。他需要賠多少違約金?”
彭帥嘆了口氣。
傅錯看著彭帥,等他開口。譚思走了,樊凡離隊了,ak失聯到現在,西風就像一面鏡子,被打碎了一遍又一遍,每一次他都努力把它再粘上,可是這一次它摔得太碎了。
樂隊已成泡影,公司自然也看出來了。傅錯最后為西風做的一件事,就是和公司談好了解約條件,彭帥提出公司有意購買西風迄今為止所有歌曲的版權,如果他同意賣給公司,不單可以抵消違約金,還可以剩下很大一筆錢。
“行,你們拿走吧。”
彭帥詫異地看向他,一陣欲言又止,最后說:“這些歌,公司會給它們尋一個好去處的,你可以信我,如果你以后還打算組樂隊,也都可以拿回去唱……”
“不重要了。”他拿上沙發上的外套,站起來,丟下一句“合同擬好了就發給我吧”,離開了辦公室。
結束了,他再也不想搞樂隊了。
都結束了。
第五十七章
因為他是歌曲的實際版權擁有人,公司把剩余的版權費都轉給了他,傅錯把這筆錢分成四份,轉給了樊凡和ak,自己的那份和譚思的那份都留給了譚思的小姨,留著給苗晶晶以后上大學用。
這之后他注銷了西風的公共銀行卡,而自己卡上也只剩下幾萬塊錢,他買了一張火車票,踏上了北上的行程,算是完成譚思的心愿。沒有和ak說,沒有和任何人說,只是冒出這么一個念頭,第二天就打點好了一切。他也不知道自己要離開多久,只是不想被任何人找到,不想被反復提醒,反復詢問已經發生的一切,所以換掉了手機號,也切斷了和外界所有的聯系,就像譚思曾夢想的,想去那些杳無人煙的地方,至少那些地方看不見天王巨星。
火車上一開始很多人,集市一樣熱鬧,人們在他身邊擠來擠去,因為個子高,他幫不少女生和老人放了行李,就這樣一路向北,車上的人越來越少,到后來那一節車廂就只剩下他一個人了。他靠在窗邊小睡,后來被冷醒了,發現外面天亮了,是非常非常明亮的黎明,往窗外望去,大地一片白茫,一夜之間,突如其來的大雪掩埋了一切,冬青樹的林木線在遠方像浪一樣起伏。
現在還不到十月,照理不該這么冷,聽列車員說是有一股突來的寒流,帶來了一場強降雪。
他加了一件外套,疊著前襟裹在胸前,還是覺得冷,不由想起走的時候從衣柜里拿衣服,想挑件厚點的,視線不自覺就掃到那件掛在最里面的深藍色羊毛大衣,自己都不敢相信它竟然還在這里,從買來就沒有穿過一次,就這樣從ctr陪他來了s市。但每次冷的時候都會想起它,大概因為那是他柜子里最暖和的一件衣服了吧,每次想起它,就會不可避免地想起那間狹小的出租屋,兩個人的雙人床,想起沒有去成的伯克利,不知道有多冷的波士頓,想起他泡的那碗泡面……
火車到了最北端,傅錯拎著行李下了車,月臺上除了戴著大帽子的值班員,就只他一人。車站挺大,卻像是被拋棄在世界盡頭一般的冷清。走出車站,眼前的開闊讓他不由自主停下腳步,駐足在火車站的臺階上,四周看不到什么高樓大廈,整個世界好像是在寒冷的紙上被冰做的裁紙刀削出來的,削得薄薄的,冰的刀刃刮在極寒的大地上,到處都是飛舞的冰沫。這里不擁擠,不忙碌,隨便一口呼吸,肺里就是干凈冷冽的空氣,像煥然新生。
他沒有目的地,只是跟著感覺走,晚霞了,經過一家青年旅社,就停留一晚,朝霞了,就再上路。一路上他有意避開人群,因為譚思說過想去荒無人煙的地方。往偏僻的北方行進時,經過一處小鎮子,說是鎮子,可能連村子都不如,只有十來座木屋在雪地里星羅棋布,房子們還沒電線桿高,盡頭就是莽莽的森林,有一條河穿越其中,還沒有結冰。傅錯問了旅館的主人,他們說河的對面就是俄羅斯。
當地人告誡他最近天氣不好,不要一個人進森林,他還是去了。
雪下得不厚,但林地上還是鋪了一層白,腳踩上去喳喳作響,偶爾會有堆雪從樹枝上掉下來,或是被風一吹,就像霧凇一樣四處飄散。雪后的森林寂靜無聲,他只聽得見自己的腳步聲和呼吸聲,走了不知道多久,一條大河擋住了去路,傅錯停下腳步,茫然眺望著眼前的河流,它比他想象中寬多了,像巨人的臂膀,卻沒想到河面會那么靜,宛如一面鏡子。
是一個內向又溫柔的巨人,這很譚思了。
這里就是荒無人煙的地方。他提了提肩上的肩帶,自言自語著:“……你想怎么撒歡啊?”
他在這個國家的最北端,獨自體會著死亡和孤獨。
風雪變大前,他將一片貝斯撥片埋在了一棵冬青樹下,或許來年的春天,會有什么動物把它拿去筑巢,它會在樹上,又或是在水里,被帶去更多野蠻生長的地方。譚思會很喜歡這個點子的,因為這很硬核。
太陽落山前,他頂著風雪,費力地循著自己的腳印回到了鎮上,差一點這些腳印就要被蓋住了。鎮上只有一家小酒吧,風雪太大,已經關門了,傅錯走到門前,戴手套的手擦了擦結霜的玻璃,看見里面似乎還有燈光,哆嗦著拉起門環叩了叩。
幾分鐘后門開了,開門的是一個金發碧眼的俄羅斯姑娘,傅錯有點意外,愣了一下,才想起用英文說:“ i e in?”他縮著肩膀回頭示意外面的降雪,“it's too cold outside.”
金發姑娘笑了笑,拉開門用中文說:“我會說中國話,進來吧。”
傅錯走進來,雪也跟著他飄進來,肩膀上也都是雪,但屋子里面燒著爐火,他肩上的白雪一會兒就化掉了。
俄羅斯姑娘好奇的打量著這個英俊中帶著點兒憂郁頹唐氣質的青年,他顯然不是當地人,不知道為什么這個點兒還在外面走,而且……看見他背上背著樂器包,她好奇地問:“這是吉他嗎?”
傅錯把包放下來,靠在吧臺邊,說:“不是,是貝斯。”
“貝斯不是吉他嗎?”
傅錯不知如何解釋,笑了笑說:“也算吉他,是低音吉他。”
俄羅斯姑娘給他倒了杯酒,趴在吧臺問:“能彈嗎?”
傅錯喝了口酒,看著滿眼期待的金發姑娘,搖搖頭:“我不會彈貝斯。”
俄羅斯姑娘一臉的不解:“那你……”大雪天背著它在外面走?
電話鈴響起來,姑娘沒把話問完就去接電話了。傅錯摘下手套放在吧臺上,靜靜地喝著酒,酒有點嗆人,入喉后特別辣,但身體也立刻就跟著暖了起來。
身后傳來火焰的剝啄聲,他回頭瞅著通紅的爐火,一明一滅的火光讓他想起那晚橋上閃爍的無數車尾燈,紅蓮一樣的火光,在黑暗中閃動著,四處播撒著火種……
恍惚間他聽見身邊有人笑著說:“你不攢錢買別墅了嗎?”
像是譚思的聲音,又像是另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