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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叔叔如果有話就請直說。放心,我保證不告訴我媽。”說完,她還把手指豎在嘴前,‘噓’了一聲。古靈精怪的模樣逗得譚文軍一笑,終于臉上表情也不再那么緊繃了。
從他的講述中,新月總結出一點,就是:媽不肯理譚叔叔啦!
換言之,媽生譚叔叔的氣啦!
難怪譚叔叔站在這里,連屋都不敢進。就沒見過像他這么木訥又老實的人,真服了他。
“譚叔叔別急,我媽不理睬你,估計是在生你的氣呢。誰叫你前段時間玩起了失蹤?”
“那、那怎么辦?”譚文軍又開始搓手了。每當緊張的時候,搓手幾乎快成了他的標志性動作。
“還能怎么辦?哄她呀。”新月覺得好氣又好笑。譚叔叔今年都42了,總不會這點事還得她教吧?
事實證明,就得她教才行!
譚文軍真正成熟的就只有年齡,在男女相處這方面,他是一竅不通。要不然,哪會相一次親就失敗一次?
大冷天的,總不能在這里干站著,新月就提議去附近的小吃部,點了兩碗熱乎乎的羊湯。
“譚叔叔,這么跟你說吧,我媽之所以生氣,多半是因為你遇到事情就躲避的態度。冒昧地問您一句,您跟我媽相處,可是奔著結婚去的?”
譚文軍臉皮薄,聽她問得這樣直白當即便不好意思地紅了臉。好在他臉黑,紅不紅的委實看不太出來。
在新月的緊盯下,他磨蹭了一會兒,終歸還是點了點頭。
新月會心一笑:“這就對了。你是要和我媽結婚的。結婚是什么,不僅僅是一對男女生活在了一起,還要他們的心緊緊連在一起才行。就是所謂的‘榮辱與共’‘同福共禍’。可是譚叔叔你呢?一遇到困難就先玩起了失蹤。難道你認為我媽是不能和你共進退的那種人嗎?”
譚文軍忙不迭搖頭:“我不是這個意思。”
“我知道,你別緊張。相處了這么久,我會不知道譚叔叔是怎樣一個人嗎?你之所以避開我媽,是不想連累到她,對不對?”
譚文軍低下了頭,用沉默代替回答。
“您認為是對我媽好,可是在我媽看來,她會覺得您不信任她。”因為譚文軍在這方面實在有點遲鈍,不,是太遲鈍了。新月索性把話挑明。
“那、那我該怎么辦?怎么做才能讓你媽消氣呢?”
聽他這么問,新月暗暗松了口氣。還算他沒有遲鈍到無可救藥。
“將功補過嘍。”
~~?~~
又到了哀鴻遍野的周一,卻只有新月是滿面春風地走進教室。
在自己的座位坐下后,她開始從書包里一一取出等會兒要用到的課本。
“蘇新月,你撿到錢了?”同桌莫曉雨把她的大臉湊過來,充滿好奇地詢問她。除了撿錢,她想不出什么別的理由,能讓蘇新月在這個黑色禮拜一還笑得像個白癡一樣。
“是比撿錢還要好的事。”蘇新月喜上眉梢,回憶起清早出門時的情景——媽叫住她,讓她去沙發上坐一坐。隨后,媽道出了一整晚前思后想的結果,她終于決定要開一家餃子館。當然,啟動資金正是當初新月從蘇暨那里要來的‘撫養費’。不過媽說了,權當她借的。等餃子館營業以后,賺了錢,就把錢還給蘇暨。
新月當然百分之一百的同意。開餃子館,雖說一樣會累,至少媽不用再仰人鼻息、看人臉色。等以后餃子館生意慢慢好起來,媽還可以雇人幫她。這樣,她就能清閑一點。
還有譚叔叔……大老板出面主動扛下工地事故的責任,并承諾對工友家屬給予合理的賠償。解除了危機的譚叔叔終于想到要跟媽重修舊好。至于他怎么做,就得看他的了。
如此,新月等于一下子除掉兩塊心病,能不高興嗎?
教學樓里響起了熟悉的上課鈴聲。第一堂課,是英語,也就是班主任的課。
包括新月在內的同學們正襟危坐,等了會兒,走廊上卻并沒有傳來李敏那熟悉的高跟鞋聲,反倒是一個戴黑邊眼鏡的男士抱著書本走了進來。
“哇,聽他們轟轟說換老師,原來是真的。”
聽到莫曉雨的嘀咕聲,對這件事一無所知的蘇新月立刻湊過去小聲的問:“換老師?誰說的?”
“不知道,大概是從教導室傳出來的吧?我聽說,李敏因故請了長假。看來這次我們班不僅英語老師要換,班主任也得換。希望別來個母夜叉公夜叉什么的,我還想多活幾年呢。”
不理會同桌兀自的禱告聲,蘇新月微蹙眉頭,暗暗想著李敏為何會請長假?是因為她嗎?李敏無顏面對她才會……
當初揭穿李敏的陰謀,她并沒想過要逼她走。不過李敏走便走了,省得她們見面尷尬。橫豎自己還有一年多就從這個學校畢業,等她畢業后李敏再回來也不遲。
今天是去游泳館的日子。只要沒有特殊事項,每周一三五晚,她放學后都會去游泳館幫忙收拾泳道。這不算打工,純粹是她想去那里幫忙。不過老板林曦卻說不能占了她一個學生 的便宜,只要她去幫忙,就會額外支付她二十塊錢的酬勞。
就在幾天前,新月發現一條近道去游泳館特別方便,而且不用坐公車,快走的話十幾分鐘就到了。
“這位太太,我們的水果都是新鮮的,怎么會吃壞肚子呢?”
“少廢話。我兒子就是吃了你們這里的榴蓮,現在還在醫院里輸液呢。你們說,怎么辦吧?”
類似的買和賣之間的紛爭每天在不同地點不同時間都會上演,新月對看熱鬧這種事沒什么興趣。不過,那自稱買家的女子聲音,她卻越聽越熟悉 ……
等等,這位不就是那天在商場用一枚假戒指為難過媽的人嗎?合著今天又跑這兒來鬧了?難不成是……慣犯?
幾句話,蘇新月就聽明白了怎么回事:自稱買家的太太因為在這里買了榴蓮,她兒子又吃了這里的榴蓮鬧出了腸胃病,于是她就跑到這里非要人家賠償一筆錢不可。
通常呢,賣家為了自己的聲譽著想,怕有人在這兒鬧被其他顧客看見就不再買他們的商品,所以都會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賠錢了事。
估計這位女士正是看出了賣家的這種心理,才會趁機訛詐。
轉回到商場里發生糾紛那一天,如果不是范范及時出現,詐出她的戒指是假的,事情也不會就那么草草了之。說不定到最后,她也會趁機敲詐媽媽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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