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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頰火速發燙,他側過身說:“柏先生,我沒事,等會兒抹個藥酒就好。”
“又不聽話?”
柏云孤一句幾乎不帶情緒的話,就讓他周身酥麻。
他低下頭,慢吞吞地解開紐扣,脫下襯衣。
里面還有一件背心,但右肩的傷已經遮不住。
淤血呈點狀分布,青黑泛紅,足有成年人手那么大一片。
沒了布料的覆蓋,傷處似乎變得敏感,連目光都能察覺到。
他知道淤血傷看上去很恐怖,不愿讓柏先生盯著看,正想將衣服穿回去,已經有人送來藥酒。
“去沙發上趴著。”柏云孤說。
他看了看來人,以為對方將為自己上藥,于是乖順地趴在沙發上。
不料柏先生卻接過藥酒,坐在他腰邊。
他眼含詫異,“柏先生,您……”
“我怎么?”柏云孤說,“我不能給你抹藥酒?”
“不是!”您當然能!
柏云孤笑了笑,往他裸丨露著的腰身上一按,“別動。”
藥酒的氣味非常濃郁,刺激著神經,他大氣不愿出,屏氣凝神感受著肩上手指的碰觸,恨不得將所有感覺都集中在那一處。
柏先生身份尊貴,手指卻并不細膩,生著和“孤鷹”隊員們相似的槍繭,摩挲在皮膚上有種粗糲的壓迫感。
若要論使槍,沒多少人是柏先生的對手——身為柏先生放在身邊的人,他對此再清楚不過。這些年柏先生不怎么玩槍,只是因為沒有必要。
上藥的時間太過短暫,他簡直意猶未盡,在手指從肩頭離開時,竟是本能地弓起肩背,想再討要些許撫丨慰。
柏云孤未讓他得逞,擦了擦手指,“起來收拾一下,一會兒有個晚宴,你同我一起去。”
“是。”他立即翻身,迅速披上襯衣,系扣子時卻摸到了殘留的線頭。
柏云孤看著他窘迫的模樣,唇角略一勾,似乎心情不錯。
他很快將自己收拾妥帖,唯有領帶拽在手里。
二十歲的男人,說小不小,說成熟也沒多成熟。身板撐得起最考究的西服,雙手玩得轉最駭人的重狙,卻系不好一條領帶。
迎著柏先生玩味的目光,他下意識將手往后挪,領帶在手中團了又團。
“不會系領帶?”柏云孤低笑著問。
“會。”他挺著胸丨脯,“會的,早就學會了。”
“那為什么不系?”
“您不是讓我去換襯衣嗎?現在系了也會摘,等會兒換了我再系。”
柏云孤輕嗤,“你倒是提醒了我一件事。”
他不明就里,“什么?”
“上次你在我這兒欠的罰,好像還沒有兌現。”柏云孤說:“撒謊成性,不挨鞭子不長記性,是不是?”
他愣住,手一松,領帶掉到了地上。
“這是別人的地盤,暫時記著。”柏云孤在他紅得厲害的臉頰上拍了拍,“回去之后,你自個兒挑根鞭子。”
第十四章 槍在咽喉
軍火商的晚宴不同于尋常富豪的宴會,與會者并非全都西裝革履,多的是衣著隨意的賓客。
游輪的中央大廳里,甚至隨處可見手持自動步槍巡邏的保鏢。
助興的美人也更加“野性”,不分男女,個個著裝暴丨露,舉止奔放,有的被當眾撕掉了遮羞布,有的渾身已經被貼滿鈔票。
柏云孤一襲荒漠迷彩,臉上帶著極淡的笑,比緊緊跟隨他、身穿深灰色禮服的秦軒文更像雇傭兵。
他這一套裝扮在晚宴里不算稀奇,但穿在他身上,就足以吸引所有人的目光。
“孤鷹”雇傭兵團之所以令人聞風喪膽,不僅是因為其隊員作戰力極為強悍,更因為柏云孤本人就是最可怖的殺手。“孤鷹”之名由他而來,一直以來,他都是“孤鷹”獵獵作響的戰旗。
不過最近幾年,他出現在人前時要么一身休閑裝,要么筆挺的西裝,資歷尚淺的人幾乎沒有見過他穿作戰服的樣子。
晚宴開始之后,他才姍姍來遲,從容不迫,即便被所有人注視,也分毫不亂,好似本就該是這場晚宴的中心。
秦軒文卻淡定不下來。
倒不是怯場,而是心中小鹿亂撞。
旁人想不到柏先生會穿荒漠迷彩出席,他也沒想到。
離開擂臺貴賓席后,他先去休息室,換衣整理,匆匆收拾完畢,立即趕去柏先生的房間。房門打開,他愣在原地,半天沒挪動步子。
“柏,柏先生……”
如果說穿西裝的柏先生有種強大而冷清的壓迫力,那么身著征衣的柏云孤就令人畏懼、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