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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了,顧栩比莫卿還是矮上一大截,莫卿估算過,這身高約莫是140的樣子,盡管這三年來吃了不少,可惜全部去填瘦瘦的身子變為肉了。
莫卿順手揉揉顧栩的頭頂,看向他指的那邊,頓時停下了腳步。
豆腐鋪里是兩個忙活的大男人,豆腐本來應是女子做的活,卻被兩名男子做得十分順手。
當然,這不是重點。
莫卿扯住一個正在吃著豆腐腦的路人問道:“請問……”
還未等他問完,路人便朗聲大笑,回答他想問的問題:“你是外地來的吧,這兩個男子可是我們村的豆腐青年呢,手巧得比女子還要厲害,三年前來到這里,立馬就將之前的豆腐西施打敗。他們做出的豆腐可好吃了,鮮滑香嫩,這味道……嘖嘖,根本忘不了。”
“吶,兄弟,要不要帶上你弟弟一起去吃吃看?”
莫卿溫和道:“謝了。”
“唉唉,兄弟笑起來肯定好看。”
“才不要,”被抱著的顧栩反駁,“師兄才不會給你們笑。”
“真可愛的弟弟啊,要是我家那個這么乖巧就好了。”
莫卿淡笑不語。
“來兩碗。”莫卿將顧栩放在一旁的椅上,整理整理他的衣服。
三年前的事恍若隔世,莫卿如何也忘不了,卻也記得不大清晰,大腦潛意識地想要將那段記憶抹除,而莫卿頑固地要將它們留下來。
模模糊糊間莫卿還記得自己殺了人,并且第一次殺人。
那年的客棧里只存活了四個人,一個是小二順子,一個是侍衛阿樹,還有兩個,就是莫卿和顧栩。在那之后,他們就合力埋葬好芙蕖,燒了那客棧。
那也是燒了他們曾痛苦的曾經,燒了莫卿不愿回想的記憶。
但同樣,從那時起,顧栩開始越來越粘他,渾身的戾氣就好像突然消失了一般,乖巧得可愛,莫卿也并沒有在意,畢竟自己也有過“不正常”的時候。
如今莫卿已是18歲,顧栩12歲,但在一起睡覺的習慣依舊沒有改變。
“莫卿?”阿樹的表情比當年豐富得多了,“你還在游歷?”
“嗯。”莫卿點點頭,接過兩碗豆腐腦。
一旁還在忙活的順子一聽,對客人道歉一聲就急忙走來,驚訝道:“真的你,你終于來了啊!”
不是“你怎么來了”,而是“你終于來了”。
“吃多少都沒關系,免費!”順子得意洋洋地拍拍胸口,“免費呢~”
莫卿“嗯”了一聲,繼續吃著豆腐腦:“蠻好喝。”
順子這下不高興了:“什么叫蠻好喝,明明很、好、喝!”
阿樹有些哭笑不得地順順他的毛:“莫卿能夠表揚表揚你就不錯了。”
“哼!”順子鼓起臉,就是不理。
“對了,”阿樹一邊順毛,一邊問莫卿,“你要看芙蕖嗎?現在夏季,這里芙蕖開得很好,去湖畔游玩就可以聞到那種淡雅清香,本地人都很喜歡,順子也經常拉著我去看看呢。”
莫卿一愣,隨后淡淡地點點頭。
他突然記起了那個爬過窗的姑娘。
一朵芙蕖,開過尚盈盈。
作者有話要說: 順子就是炸毛受XD
剛才翻翻存稿,發現后面部分的“順子”寫成“祥子”,頓時覺得膝蓋中了一箭。
拿什么拯救你,我的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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