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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謙忙一縮腳,沒咬著。
魏謙當時十三四歲,爹死娘死還帶著個只會流鼻涕的妹妹,盡管考試發揮得一流,可考上也不一定能上,處境凄慘。這樣長大的孩子,他的性情如果不憤世嫉俗,那是不大正常的——因為那意味著他太會表演,將來很可能會變成個高智商的反社會分子。
所以正滿腹煩心事的中二少年當場就急了,抬腿給了野狗一腳,他從小和混混們長大,慣常動手打架,這一腳分量不輕,直接把大狗踹到了墻上,野狗依然不依不饒,又一口咬在了魏謙的鞋上——幸好這雙鞋是撿來的塑膠鞋,雖然又硬又不透氣,但是好在結實,沒咬透。
魏謙甩了一下,見甩不開這條死狗,于是用腳大力踩住野狗的肚子,又從旁邊撿起一塊磚頭,下了狠手砸在了這狗中豪杰的腦袋上,砸了一下,豪杰就松口了,砸了兩下,豪杰就頭破血流了,徹底成了個鬼雄。
人,還有狗,在這個時候、這種地方,其實都是一樣的——好比有的人西裝革履好房好車,有的狗定期美容油光水滑。而還有一些人和狗,注定在這樣一條充滿了垃圾的小路上,為一些可笑又可悲的理由撕咬搏命,流血流汗。
同人不同命,同狗也不同命。
第三章
魏謙怕“狗鬼雄”死得不透活受罪,于是體貼地又用磚頭狠狠補了幾下,直到把狗頭砸了個稀巴爛,這才喘著粗氣扔下磚頭,在墻上抹了一把手上的狗血。
他這才有機會抬頭打量一下那害他橫生枝節的小崽子,可這小白眼狼居然已經趁著他打狗的時候把那桶罐頭搶走了,抱在懷里,狼吞虎咽起來。
大概魏謙的眼神太有殺氣了,小崽子明顯哆嗦了一下,睜著一雙烏溜溜的大眼睛看了看魏謙,嘴角一排罐頭湯不小心流了下來,他立刻誠惶誠恐地伸手接住,把自己的手舔了個干干凈凈。
魏謙心里的無名火更盛,恨不得把這小崽子的腦袋踩下來讓他舔自己的鞋,舔個夠。
小家伙見他目光可怖,還以為他要搶自己的罐頭,頓時警惕起來,抱緊了罐頭,站起來背靠墻角,擺出一副誓死捍衛領土的英勇架勢來。
魏謙頓時又泄氣,心想自己跟這么個小玩意較什么勁呢?
他于是無趣地往地上啐了一口,轉身走了。
等成績這幾天,魏謙并沒有浪費寶貴的假期,他白天和麻子三胖一起去練攤,賣黃色錄影帶,晚上在臺球廳找了個活,每天賺十塊錢的看場子費。
他發現那天碰見的小崽子似乎在充滿了垃圾的胡同里安了家,每次魏謙出門的時候,都能看見他在垃圾堆里尋找自己的晚飯。
魏謙經過的時候,如果心情好,他偶爾會扔給那小鬼一個饅頭。
魏謙對親生父母一直都是仇視的,兒童最早都是從和父母的相處中領會怎么樣接觸世界上其他的人,因此他很難不仇視社會,他的愛心比北方春天的雨水還要有限,之所以偶爾對那小家伙另眼相看,也是他觀察過這孩子。
他發現那小男孩胳膊腿都齊全,身體沒有任何殘疾,智力不但沒問題,可能還比普通的孩子高,長相看不出來,但是一雙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