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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簽在哪兒好呢?襯衫上?肚皮上?后背?手臂?腳踝?
溫文儒雅的男人眼睛一亮,幾乎為自己的念頭鼓掌了。
對,就簽在腳踝上!雖然這要求有點不合理,可是瘋狂的歌迷有什么瘋狂的要求都不過分吧?胥罡那么外冷內熱的人會答應他吧?
就簽在跟胥罡腳踝紋身一模一樣的位置,然后自己去找紋身館,把簽名死死紋在上面,這樣洗澡什么的都不怕了。哪怕將來死了燒成灰,也絕不會拋棄自己先走一步。
上了車,司機小汪熟練的發動了車子,眉眼帶笑:“岳總,歌迷會開心嗎?聽現場效果好很多吧?”
岳彥笠看著這個跟了自己幾年忠心耿耿的司機,輕笑:“是不錯。”
小汪沒再多話惹人嫌:“那岳總您休息一會兒吧,到了我叫醒您。”
回了住處洗過澡換上睡衣,岳彥笠把錄音筆從西裝褲袋里掏出來,端端正正擺在床頭柜上,熟練的接上藍牙音箱。
猶豫了一會兒,又彎了腰跪在地上,拉開最底下的抽屜,翻出一瓶潤滑劑和那個還沒拆封的兔子尾巴。
一端是猙獰,一端是激萌。
現場收音的效果并不好,雜音特別大。可是岳彥笠還是認認真真從頭到尾又聽了一遍。
修長漂亮的手指哆嗦著撕開包裝袋,一點點涂抹著潤滑劑,直到兔子尾巴根變得亮晶晶的。有黏膩透明的液珠要墜不墜的。
“兔子揚言要玩我,我夾著尾巴逃跑了……”
余音未散的唱腔里,岳彥笠攥緊著毛茸茸的兔子尾巴腰板打挺,空氣中漾起腥膩的味道。
男人跪趴在床上無聲的哭了。
“胥罡……”
作者有話要說:
試了一下,證明沒有最笨只有更笨。我果然加不上音樂播放器……好吧,往好了想,咱們防卡,就單一看文字吧,喜歡的可以去搜搜歌聽聽,都是老唱將的扛鼎之作,搖滾不滅的經典。
老時間更新,每晚20:00整。有事請假。
第2章
第二章
B市并不是岳彥笠的大本營。只是這些年在他不算太大的生意里面,有意無意的往B市擴展了不少,原因不問自明。
胥罡是B市人。
這次歌迷會首站從B市開始,尾站在A市,岳彥笠的地盤。
早晨醒來的時候,岳彥笠有幾分鐘的迷茫,頭有點疼,一牽一牽的。
緩了一會兒看了看周圍,才知道自己是在B市租住的公寓,不是在A市的家里。
他有輕微潔癖,是以開了車跟他一路來B市的小汪住酒店,沒住公寓。
側過頭去床頭柜摸眼鏡,什么東西被打到地上,發出砰的響聲。
心里一驚,趕緊翻爬起身看。
萬幸不是錄音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