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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爾夫很懷念他媽媽做的菜。
哦不,不代表那個意思,他媽媽現在在家里的私人泳池邊上晃著一雙保養得當的漂亮長腿。
他的媽媽原本是一家高級餐廳的主廚,她仿佛不喜歡做菜,可能是在餐廳里已經做夠了——所以在他爸爸成為買得起帶泳池的別墅的富豪以后他媽媽就不再自己做菜給他們吃,她現在的興趣是開私人游艇出海巡航。
拉爾夫家里挺有錢,這跟他是個好小伙兒沒什么矛盾,大家都喜歡他,可沒哪條法律規定過富二代不能是個和藹可親的傻小子。
雖然拉爾夫確實是個好小伙兒,也不代表每個人都喜歡他,比如說隔壁那個金頭發的闊佬。
當拉爾夫不得不照料他媽媽心疼了三分鐘就拋諸腦后的可憐小花,彼時緊挨著他家的那棟別墅里金發闊佬正大聲地對他的管家抱怨:“史密斯家笨手笨腳的臭小子,他竟然把咖啡打在我身上,老天爺!”
“是的,老爺,但您那時候正在散步回來的路上,穿著休閑裝。事發后他誠懇地向您道了歉,還送了一套新的給您。”老管家畢恭畢敬地回復道。
“我要搬離這里!”他夸張地揮舞雙手:“你們都喜歡他,為什么?!”
這是他第三十二次發誓自己會搬走,而前三十一次都沒有下文,不用奇怪,他兩三天就會抱怨一次。如你所見,他在書房里仍然抬頭就能看見隔壁家令他討厭的家伙在摸一顆小樹的頭——如果那個位置能稱為頭。
總之,他就是看拉爾夫不順眼。
金頭發的歐文先生并不知道隔壁的蠢小子為此十分頭疼,該死的,他就算連著幾夜夜趕他的設計稿也沒掉過那么多頭發。
拉爾夫不明白歐文先生為什么這么不喜歡自己,如果“他是個對待任何人都非常友善的好小伙兒”不能成為他被歐文先生討厭的理由的話。
事實上拉爾夫同樣不知道的是,歐文先生從來沒有講過“我討厭那個蠢小子”之類的話,他不過總是在問大家為什么喜歡拉爾夫。
而最明白事情的則是歐文先生的老管家,他在歐文先生第三十二次沒有搬走之后更加確定自家老爺看上了隔壁家“笨手笨腳的臭小子”——是的、是的,像老管家這樣智慧的老紳士幾乎從不出錯。
另外,他不介意再對旁人揭露另一個真相,歐文先生只是為拉爾夫不敢告訴他自己對他有好感而煩躁不已。
看看,歐文先生沒搬走的代價是他今天又在路上遇到了拉爾夫。
拉爾夫好像已經迫不及待一樣地跟歐文先生打招呼,他晃動著一只屬于身材高大健美青年的手:“呃,好久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