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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霄清楚奶奶對林芷初來說意味著什么,相當于仰仗的靠山在一瞬間崩塌了,她的世界也頃刻顛覆。而他對她的忽視,讓她的世界顛覆得更加徹底。他在她最艱難的時刻不在身邊,甚至拒絕她伸出來的手,當時他只顧著去做他覺得對的事情……如今回想一切,才發覺自己錯得多么離譜。
程霄走到林芷初的床邊坐下,她的臉色白得像紙,如果不是他一意孤行要回老家,她原本不必遭受這些。
程霄捂著眼睛,他都不敢看她,每看一次總提醒自己有多么糟糕。他開始斷斷續續的對她講話,“以前我覺得喜歡你,就要給你最好的生活,我總想著以后不要讓你吃哪怕一丁點的苦,但是后來我發現我錯了,我的方向是沒錯的,但是路徑走錯了。比如我應該先愛你再創造,我卻總以為要先創造才能愛你,等我創造好了發現你都不見了,我都不知道自己做這一切的意義。”
“對我而言,最大的打擊不是你說不愛我了,對我來說最大的打擊是我擁有一切的時候卻突然找不到你了,我覺得世界都是荒謬的,我開始懷疑自己,懷疑世界。懷疑我所在的世界都是虛幻的。如果我現在擁有你,不管要我付出一切我都愿意,只有你可以把我顛覆的世界擺正回來。”
“可是你再也不會原諒我了嗎?”
……
林芷初睜眼的時候,瞧見程霄捂著臉坐在她身旁,他低著頭,眼底泛紅,有一滴淚水滑過臉龐,這是她第一次看見程霄的眼淚。
以前最劇烈爭吵的時候他沒有掉眼淚,回來求復合求得面紅耳赤的時候沒有,這一次卻清楚的看到了他的眼淚。
她以前還以為程霄是不會掉眼淚的。
林芷初看他一眼,覺得難受,主動安撫他,“我沒事了。”
這個時候有護士進來換水了,程霄主動的退開。
晚上的時候,他們就開車回來,程霄一路上的話都很少,叮囑林芷初照顧好自己,覺得不放心,還上樓給她煮了粥。
林芷初知道程霄的廚藝也是很有限,但他今天煮的瘦肉粥倒是意外的好吃,她連吃了兩碗。
程霄見她吃完了,才和她談事:“沈嘉瑜的婚禮不用擔心,我可以應付。”
林芷初眼睛隨即亮了,深吸一口氣,感覺落下一塊心頭大石。
“但是我需要一個女搭檔。”程霄補上一句。
“有的有的,我都給你找好了!對方很有經驗,你別緊張,絕對可以救你的場。”林芷初說。
“我用得著她救?”程霄自信得有些過分,“不用了,我不要她。”
林芷初皺眉,不得不提醒他,“程醫生,你已經十年沒做過主持人了你知道嗎?你以為自己還是十年前那個少年?”
“我不是嗎?”程霄瞥她一眼,“我不要別人做搭檔,我要你做搭檔。”補上一句,“你來幫我,說不好的我給你救場。”
呦呵。
林芷初微微瞇眼,看著程霄的臉在暗黃燈泡下的籠罩之下輪廓分明,他一如既往的五官立體輪廓分明,倒仍舊是十年前她初見的那個少年模樣,也仍舊那么自信,自信得過了頭。
都十年沒碰過話筒了,還想救別人的急,自己不犯錯就已經是萬幸了吧?
林芷初用一種“你在給我開玩笑”得眼神看他。
但是程霄很明顯下定了決心,“你答應不答應?”下一句就是威脅,“不答應就不干了吧,反正我也沒什么損失。”
現在騎虎難下。
林芷初沒辦法,以前她還可以給自己找無數個借口,說自己現在一上話筒就緊張,那時的自己仍有無數退路,但是現在不行了。這個婚禮的成功與否,關乎她的身家性命與財產,關乎到她用繩命的熱情拿來創造的事業能否持續經營下去,她覺得自己就算豁出老命也要干好這個婚禮了。
所以,只能硬著頭皮點頭了。“好吧,我答應你。” 補上一句,“但是你絕對不能臨時反悔!”
她說完,看到了程霄瞬間揚起的嘴角,他的黑眸在燈光下閃爍著光亮,噙著笑意看她,笑意一點一點漫上他的眉梢眼角,仿佛還像從前一樣。
第50章
沈嘉瑜婚禮的前一天, 倆人投入了緊張的準備階段, 一整天待在程霄家里準備, 都說時間越緊急,越容易激發一個人的潛能。
林芷初自認為沒有什么特殊的潛能可以激發,但是程霄為她準備了一個話筒, 讓她除了吃飯上廁所其余時間抱著個話筒練習。
林芷初覺得抱著個話筒的自己看起來很傻逼,連那條胖貓都跑來嘲笑她, 朝她“喵嗚喵嗚”的叫, 還得意的晃動著它的貓尾巴, 搞得林芷初很想給它斷貓糧=。=
程霄把胖貓趕到它自己的貓窩里睡覺,不許它出來, 胖貓待了一小會,又晃著它那胖身子,喵嗚喵嗚跑到林芷初腳邊叫囂著。這下連程霄都拿這條胖貓沒轍了。
他皺著眉頭,看一眼這不讓人省心的胖貓, 再看一眼瀕臨絕望奔潰的林芷初,壓低聲音說:“你當它是你臺下的觀眾就好了。”
林芷初朝胖貓翻了個大白眼,才不要你這只胖貓當我的觀眾,才幾年而已, 你就不認人了, 你這個胖圖!
程霄就看著她笑了一下,窗外的風鼓進屋子里, 揚起白色的紗簾,她和紗簾隔在中間, 窗外不知什么時候,送來了梔子花的香味。
他想起了很多年前的午后,那是他們從東櫻島回來的第二天,房間彌漫的是雛菊的香味。那天他還穿著他的大襯衣,他的衣服將她年輕的身體包裹出來的輪廓,像裹了一層流動液體的奶油,他那時盯著她,覺得自己隨時可以上去把那層壓根不成障礙的液體給扯掉,她是年少時第一個激發他情感的女孩,所以總叫他無論如何都無法忘懷。
她今天穿著連衣裙,中袖的,天氣有些轉涼了,她的身體依舊年輕,比從前更飽滿,愈發像奶油,日光下閃著亮眼的光澤,不停誘惑著他的眼睛、他的身體。
程霄的目光停留在她細膩白皙的脖頸上,沒再往下看了,他轉身走到陽臺處抽煙,胖貓喵嗚喵嗚的跟著他走出去,程霄索性把落地窗闔上了,徹底把空間留給了林芷初練習話筒。
林芷初見胖貓終于走了,原本可以專注練習的,可是練了一會兒,又覺得仿佛少了些什么,太安靜了,她突然覺得自己還是比較喜歡有胖貓騷擾的環境,那樣感覺壓力不太大,太過安靜反而讓她太過專注,太過專注的結果就是每念一句都異常小心,害怕自己會念錯。這種感覺很糟糕,越是害怕就越是念不好。
程霄剛才跟她說了,念稿的時候眼睛集中在一點,就不會分心,她按照這個方法,倒是覺得有效。之前,她總覺得話筒那里有個開關,一下子可以把她最崩潰心酸的事情都撥開,可現在想來,一切都只是心理作用罷了,何況,時間過了這么久了,再令她崩潰的事情與傷口都早已經愈合了,人除了悲傷還得生存,眼下就關乎她的生存,她覺得自己的確沒有什么好矯情的了。
于是開始專注的念稿。念了一會,她又覺得室內只有自己一個,好孤單,于是把目光投向了落地窗外,正站在陽臺抽煙的程霄。
程霄站在光線的余暉下,橙色的夕陽籠在他身上,他抽煙的時候側對著她,低頭點煙灰的模樣顯得有些孤獨落寞。
他回頭看了她一眼,對上她的目光,林芷初立刻心虛的收回了目光,轉過了頭,繼續念稿子。
過一會兒,程霄從陽臺外面走回來了,靠近她,帶了滿身的煙味還有他身上特有的氣息,撲面而來,他吸了煙味道卻并不難聞,總之不令她排斥。
程霄站在她眼前,手揉了揉她的腦袋,牽她手腕,“走了。去吃飯。”
“我還沒念完。”林芷初充分表現出一個學生特有的精神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