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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虧得張博堯心理素質好,才沒她被嚇死過去。
直到某天,霸占著張博堯的客廳的初一,在聞夠了熱可可的香味后,鄭重其事的對著張博堯開口,“我看你一個人也怪孤單,剛巧我也沒什么朋友,不如我委屈下自己,搬進來跟你做室友吧。”
是的,初一沒什么鬼朋友,連她自己也不知道為什么,為了緩解孤獨的鬼生,她幾乎住遍了港城大大小小的墓園,連各大醫院的太平間也沒放過,總之哪里有死人,哪里就有初一。
初一交友的過程艱辛,結果更是聞著傷心見者流淚,幾乎沒有鬼魂愿意跟她一起玩耍,偶爾遇見愿意回應她的,也常常沒幾天就堅決地跟她“友盡”。
活人看不到她,死人不搭理她。對于初一這種話癆而言,這是何其悲慘的鬼生。
初一常常想,為什么陰間就沒有心理醫院,死人也是會憂郁需要心理指導的啊!比如她,一個被眾鬼排擠的鬼魂。
所以沒人知道,當她數不清多少次被朋友‘甩掉’,正悲傷緬懷逝去友誼的時刻,張博堯的突然搭話對她具有多么重要的意義。
一個人,一個能看到她的——普通人!
初一覺得二月份真是個好月份。
只是,張博堯的工作似乎很繁忙,常常不在家,偶爾他回來的時候,太陽都在東方露出了半個臉。
初一只好躲在黑漆漆的陰影里,望日長嘆:如果不懼怕太陽多好,這樣就可以去跟張博堯聊天了。
在經過了長時間的思考后,初一終于想到了一個好辦法,既然他倆時間對不上,那她作為‘好朋友’,干脆犧牲一下自己,勉強搬進來吧!反正她現在住的地方被一個惡狠狠地嬰靈占了,也無家可歸。
全然不管張博堯暴跳如雷的拒絕。
真是個容易害羞的人。初一面對陷入暴躁中的張博堯,如是想。
再然后,就發展成了這個樣子,張博堯不知為何辭了職,窩在小小的巷子里賣奶茶,她也多次旁敲側擊的問過,卻換來對方一句:再問一次,你就搬出去吧。
她沒有親人朋友,連棲身之所也沒有,哪能搬出去呢?也就老老實實地不在這件事上車轱轆。
面前的熱可可涼了,張博堯習慣性的端起來一飲而盡。
“初一。”他端著杯子,杯子上印著一只奇怪的四腳貓,這是初一專屬的,開口道,“你想不想去摩爾曼斯克?”
“那是什么地方?”初一好奇,不過這些都無所謂。她下巴磕在桌面上,“你要去我就去。”
“每年的十二月,那里都不會有太陽升起。”張博堯洗干凈手中的杯子,又把它收到柜子里。
“唉?還有這種好地方?”初一眼底突然閃出一抹抹亮光,沒有太陽,就意味著她可以一直存在,小雞啄米狀點頭,“好啊,好啊,去去去!”
張博堯笑著伸手在她眉心點了點,只敲到了空氣,他與她,始終是觸碰不到的。
茂密的梧桐在馬路兩旁劃過,毛不思還沉寂在奶茶的香甜中,嘴里難得哼了首輕快地歌謠。
“你在張博堯店里的時候為什么去后院。”馬明義伐著方向盤,現在才開始問出心中的疑惑,他太了解毛不思了,若不是她感到不妥,決計不會找出那種拙劣的借口,去后邊一探究竟。
“沒事,它出了點小失誤。”毛不思把降魔杖豎在眼前揮了揮,又忍不住嫌棄,“一定是因為里面的那只老鳳凰。”
“其實,我也覺得張博堯有些怪怪的。”馬明義跟張博堯之前有過不少接觸,那個黑面神,變得有些太溫和了,“跟換了個人似的。”
“也許這個他才是本□□。”毛不思靠在椅背上,感受著車廂內的涼爽,“他要是碰上臟東西我早感覺到,不至于像現在,面色紅潤。”
“真的什么都沒有?”
“之前蘇尾島回程的時候,確實有些不妥。”毛不思回憶在游艇上發生的事情,所以她當時才會塞了名片和符咒給他,現在想來也派不上什么用場了。
☆、變了模樣
這晚,毛毛不思躺在自己的小床上,翻來覆去,滿腦子都是奶茶冰淇淋巧克力,她捏著自己肚子上又厚了幾分的游泳圈,覺得這個世界對她真是殘忍,明明馬明義姐弟倆和她吃的東西一樣,甚至還要多上幾分,為什么別人就吃不胖,而她卻像和脂肪達成了契約似的,‘多吃點’和‘要減肥’常常在她閑來無事的午夜突然降臨,徒增傷感。
“減肥好難啊。”這個世界的誘惑真他媽的多。
撲哧——
空氣中劃過好聽的男聲。
“誰!”正捏著肚子感嘆的毛不思心里頭一驚,整個人咕嚕從床上蹦起來。
“還能有誰,當然是爺爺我。”降魔杖的幽藍被金色所替代,刻成扎眼的鳳凰紋路,繼而沖破禁錮,展翅高飛。
你見過鳳凰嗎?那是一種華麗而神圣的美,美到眼中腦中只看得到它。
如果——他不幻化成人形的話。
灰撲撲的男人單臂撐著腦袋斜躺在臥室的地毯上,揮著另一只空閑的手跟毛不思考打招呼,“呦!好久不見。”
“你為什么會出現。”毛不思不滿意,“傳說中靈獸都是要經過主人允許才能現身的。”
“呸,誰是你的靈獸!”鳳璜嫌棄的翻身而起,把長長的亞麻灰長袍抱在懷里,把毛不思上上下下打量了一個遍,“你要是那人,我也就認了。”
那人,是降魔杖原先的主人嗎?
“那真可惜,你主人早死了,你節哀吧。”降魔杖是前朝天師的陪葬物,到毛不思手里才再度開封認主,毛不思想了想,繼續補充,“而且那位老道人的墓也被偷盜的差不多了。”
“道人?”鳳璜摸著下巴,對毛不思口中的詞匯突然一怔,繼而開口大笑,“收我的可不是什么道人。”
而是個嗜酒如命的野丫頭,活的肆意瀟灑,生的冰雪聰敏,他跟她斗智斗勇數年,要不是最后關頭被身上這件衣服的主人匡了一把,也不至于被收到降魔杖里。
他可是鳳凰,多么高貴,怎么能低頭認一個凡人為主。
沉睡前他還在想,等他出來,一定要好好地修理他們一番。只是未曾想到,等他再度睜開眼,一切都變了。
模樣還是那個模樣,只是性格卻截然不同。
“我當年不認那人為主,今日便更不會認你為主。”鳳凰的碎發落在臉頰,配上破舊的道袍,有一種震人心魄的落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