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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值得?怎么會不值得?”吳老板自言自語,“我把自己都放棄了,才換來這么一天,對我而言,這是我此生做過最值得的事情。”
緩緩閉上眼,吳老板依舊感覺不到室內的寒冷,他想到好多好多年前,那時候的他還不是吳老板,有著跟現在全然不同的音容樣貌,上山打獵,下河捕魚,日子過得很是逍遙。對了,他身邊還有個打小一起長大的姑娘。
小姑娘臉蛋圓圓的,眼睛大大的,笑起來嘴角處有個小梨渦,跟盛著蜜似的,從小就喜歡跟著他漫山遍野的跑,當時村里人都說,北杏這姑娘長得俊,可惜被霍家那小子給定下了。
北杏是霍家在河邊撿到的,那時候窮人太多,不知道被那個狠心的爹娘給扔了,襁褓里塞了一兜杏子,又是在北邊拾來的,就起名叫北杏。
如今想來,這個名字起得真不好,北杏,北杏,用他們家鄉話念出來就是‘不幸’,而她也應了她的名字。
那時候的自己,活的多恣意啊,慈愛的父母,尚可的生活條件,還有個和他一起長大的姑娘。如果不是他誤打誤撞在河底摸到了靈玉;如果不是他非要跟路過的老道士去外面看看;如果不是他跟那姑娘說一定要等他回來;如果他沒有把傳言中銀花鐲子扣在她的手腕上。
開始的時候,他還能收到她的信件,雀躍的述說著彼此身邊發生的一切,他讀信的時候,字里行間都能看到她的模樣。他跟著老道士踏遍了山川大河,老道士也時常教他一些護身的法術,他很聰明也很認學,久而久之竟然把老道士的本事學了個七八分。
就這么過了一年又一年,他愛上了外面的廣闊,就像只風箏,不停地飛向更高的天空,可是他一點也不怕,風箏飛的再高,也有線牽引著,只要它想休息,滾輪就回纏繞住絲線,把飛累的他接回來,而他的線,就是那個姑娘,那個一直等著他的女孩。
她會等著他,會嫁給他,這似乎是他打小就認定的存在,他從未想過第二種可能,比如她嫁給別人,再比如她被丟進冰冷的河水里。
靈玉鎮河鬼,那時的他并不知曉。他摸上來的那只銀花鐲子會帶給北杏這么大的災難,他亦不曉得。他甚至不知道自己離開后,那條平靜的河流常常變得湍急暴怒。
他不知道除了北杏外,村里的人開始做起同樣的夢,夢里的銀花鐲子戴在一個陌生女人手上,她死在河里的瞬間,河面恢復了以往的平靜。
北杏最后一封信寄來的時候,他正在當地有名的地主家里收惡靈,難以脫身,等一切塵埃落定已經是半個月以后的事情。他滿心歡喜的打開信件,里面只有潦草的兩個大字:救我。
他從未像當時一樣,覺得回家的路有那么遙遠。等他趕到的時候,一切都太遲了,村里爆發了嚴重的疫情,他的父母不知何時死去,他喜歡的姑娘也永遠葬在了河流中。
“霍冬青,你再不回來,娘說就當沒你這個兒子,讓我嫁給別人了。”
叮咚——
電話響起,吳老板緩緩睜開眼睛,年紀大了,總是喜歡回憶許久之前的東西。
按下接聽鍵,秘書甜美的聲音闖入耳膜,“老板,賀總那邊的人到了。”
☆、守株待兔
毛不思不止一次想象過吳老板的模樣,可當真正見到的時候,反倒有些失落。眼前的人,就是一位四十多歲的溫雅男人,休閑西裝,舉止從容不迫。
毛不思打量著吳老板,吳老板也在打量著他倆,他的目光柔和,沒什么侵略性,也很難讓別人產生警覺,直到視線落到馬明義手腕上的滅魂手串上。
吳老板笑著做了個請的動作,示意他們進辦公室,“喝什么?”
“白水。”馬明義回應到。
辦公室的溫度不知什么時候恢復了正常,幾株盆栽在窗邊努力地吸收著光熱,毛不思從進了辦公室,就不停的掃描著周邊,房間內沒設陣法,也沒有令人不舒服的存在。
“兩位是想跟我談生意,還是談別的?”吳老板不喜歡拐外抹角,對于明面上的事,喜歡直言,“遠來是客,怎么稱呼?”
馬明義掏出名片,遞上,薄薄的卡片上,馬明義三個大字奪人眼球。
“長安酒店。”吳老板瞳孔微擴,瞬間又恢復了正常,與他握手,“初次見面。”
那這位是?吳老板笑著望向毛不思。
“我姓毛。”毛不思把降魔杖放在面前的茶幾上,就見它藍的平靜,與往常無二,“是個捉鬼師。”
“捉鬼師。”吳老板又重復了遍,才笑著把身體靠在椅背上,“這職業滿新奇的。”
吳老板明顯知道他們的來意,毛不思也就不再跟他繞圈子,“我覺得您的富鸞大廈有些奇怪。”
空氣頓時凝結。
“哈哈。”還是吳老板先笑出聲,“那你覺得我奇怪嗎?”
說著,手掌按上降魔杖,三雙眼睛齊刷刷的盯著桌面,就見降魔杖依舊沒有變化。
“我當初建富鸞大廈的時候請了個有名的風水師傅,事后里邊也放了些別人送來驅鬼辟邪的玩意。”吳老板收回手,端起桌上的玻璃杯,白水溫熱,從喉頭劃過很舒服,“我本人你也看到了,瞧你的模樣,我身上應該沒有什么不干凈的東西吧。”
“我……”
“而且私自在別人住所周圍打轉,是一件非常不禮貌的行為。”吳老板放下杯子,“我希望你們可以有作為公民的基本素質。”
這話說的算很重了,他們的憑空猜測被無情的打碎,一切都在吳老板身上卡住了。
只因為他是個人,一個活生生的,正常人。
烈日從頭頂落下,毛不思立在柏油馬路邊,內心充滿了挫敗感,吳老板并沒有跟他們聊多久,就起身送客,而他們也著實不好意思賴在人家公司不走。
好煩躁,炙熱的天氣令人煩躁,抓不住的真相也令人煩躁,毛不思覺得有些委屈,自己明明一分錢都不賺,還賠著臉面做些危險事,究竟是為了什么。
“不如,我干脆把它們滅了。”無論是高維峰,還是7002的無名氏,它們的恩怨情仇,不滿委屈,說到底又跟她這個活著的人有什么關系。
說完,還不忘了抬眼看向馬明義,不知道是想要他阻止,還是聽他附和自己的意思。
“隨便。”與己無關的兩個字。
她就是無法抉擇,才選擇問他啊!毛不思手里還拿著瓶冷飲,是剛剛路過報刊亭買的,這會兒瓶身早已覆上了層薄薄的水珠,她想了想,才擰開瓶蓋遞給馬明義,“如果我說聽你的,會不會顯得很自私?”
毛不思想,遇到困難就逃避,肯定是很自私的。以往她身邊沒有別人,無論是堅持還是放棄,都必須自己做決定。
可一旦身邊有了與你同進退的伙伴,人的劣根性就顯現出來了。就像一個人去吃飯去買衣服,永遠比兩個人快,因為選擇永遠自己做,可兩個人時你就會糾結,就會習慣性的求助身邊人的參考意見。不管結果接不接受,就是想聽聽別人的想法。
馬明義接過水,并沒有喝,而是拉著毛不思一起坐到路邊樹下的陰影處,低矮的臺子坐上去很不舒服,“我只能說,如果長安酒店那只落在我姐手里,恐怕早就化為云煙了。”
他跟馬明麗二十多年的姐弟,也不是沒見過她捉鬼時的身姿颯爽。南毛北馬,他們馬家與毛家名聲相齊,在一定程度上,提到一方,就勢必會順口說一句另一方。跟毛不思不同,馬明麗捉鬼時從來不聽亡魂講故事,死了就是死了,不過奈何橋,不去陰陽道的,對她而言都是異端。
他在家時偶爾也會聽到父親訓斥馬明麗,說的最多的無非是她太不近人情。
馬明麗當時怎么說來著,她說:我跟它講人情、留體面,就是給我自己留弱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