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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一民篤定的也是這事兒。
那會兒支付寶還不流行呢,所有都是取出來付現(xiàn)金,鬼知道你花到哪里去了。
所以他的回答更堅定,“你這是誣陷?!?
吳嵐這時候才上場,“法官,我請求出示一號物證。”
一聽有證據(jù),那頭江一民立刻看向了屏幕,卻發(fā)現(xiàn)屏幕上出現(xiàn)的不是什么照片,而是一個博客,博客的名字叫做“華與民的愛情小窩”。
這名字簡直太明顯了,立刻就知道,那會兒最流行博客了,八成是剛結(jié)婚的小夫妻心里還存著浪漫,把相處的一點一滴都記在了博客上。
但江一民也不覺得如何,畢竟就算里面寫了我給江一民公司花錢了,能當(dāng)證據(jù)嗎?
吳嵐很快說,“請翻到第二頁倒數(shù)第四篇。”
當(dāng)那一頁一出現(xiàn),江一民頓時就愣了。
那居然是記賬!
上面寫著2011年10月20日,支出電腦款10萬,購買博華游戲公司電腦五臺。
這還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隨著網(wǎng)頁逐漸打開,記賬圖片出現(xiàn)在了博客中,居然是取錢小票、購買單據(jù)和發(fā)票,發(fā)票上面明晃晃的寫著博華游戲公司。
江一民都愣了,這是什么時候記的?梅若華怎么會記賬?
可這還沒結(jié)束呢,吳嵐緊接著說,“請翻到第二頁倒數(shù)第六篇?!?
當(dāng)打開一看,里面跟上一篇一樣,記錄了租用辦公室一年的費用,共計6萬元整,也配有所有的取錢小票、單據(jù)和發(fā)票。
吳嵐緊接著又讓工作人員打開了幾頁,居然都是記賬。
然后他讓人出示了兩張照片,一張是博華游戲的營業(yè)執(zhí)照,上面的法人明晃晃的寫著江一民;一張是轉(zhuǎn)賬記錄,是李曉梅在2011年7月轉(zhuǎn)給了梅若華35萬元的轉(zhuǎn)賬記錄。
這時候吳嵐才發(fā)問,“被告,請問博華游戲是不是你創(chuàng)立的公司?”
江一民這會兒能說什么,他只能說,“是?!?
吳嵐又問,“花在你的公司里的錢,算不算是給予你們的支持?”
江一民能說什么,他現(xiàn)在還處于震驚中,因為梅若華從來沒吐露過,她記賬的。她怎么會記賬呢?
可此時吳嵐又問了,“原告,那你是否承認,剛剛你在說謊,其實在你創(chuàng)業(yè)的過程中,你接受了岳父母傾盡所有的支持?”
江一民是不想回答,可他可以嗎?自然是不可以的。
事實在此,無法反駁,他只能說,“是?!?
吳嵐這會兒才結(jié)束了質(zhì)證,“法官我的問題問完了?!?
法官就說,“被告請繼續(xù)。”
謝宇自然知道,剛剛江一民制造的坦誠的窮小子被欺負不得不反抗的形象,不過一個交鋒就碎了大半。
但好在,他還有其他的點,他就不信,梅若華能次次都這么厲害。
而江一民則一直看著梅若華,顯然是想探究梅若華為什么會記賬這樣的神來之筆,其實只是他不了解而已。
梅若華穿來后第一件事就是將原身的電腦和手機全部都看了一遍,因為她怕露餡。
這個博客就在原身電腦的收藏夾里躺著的,甚至沒有一點點的掩飾,原身也并不是為了記錄自己為江一民付出了多少,她當(dāng)時記賬不過是因為那會兒江一民沒錢請專職的會計,只請了個代賬的,原身怕算不清楚,所以才時時刻刻連小票都拍照上傳。而至于為什么一直延續(xù)到現(xiàn)在,是因為她想記到五十年金婚,當(dāng)禮物送給江一民。
這會兒,梅若華就覺得老天爺是公平的,你看,當(dāng)年的無心之舉如今卻有了用處,這大概就是江一民的自作孽不可活吧。
很快,第二輪證據(jù)就到了。這份證據(jù)就龐雜了,一份是小區(qū)監(jiān)控,說明劉桂芝夫妻跟梅若華夫妻分開住,一份則是上次江一蓉孩子弄壞了梅若華家東西后的賠償單子,銀行轉(zhuǎn)賬證據(jù)。
還有則是人證,上來了兩位大媽,說是江一民原先家的鄰居,口口聲聲說,“她婆婆挺委屈的,這兒媳婦不怎么孝順,來了就挑剔,嫌棄飯菜不好,他姐姐懷孕了,親媽給燉個雞,她都嫌棄沒自己的份。不咋樣?!?
這個就不用梅若華出場了,梅若華也根本不想跟他們爭吵。
吳嵐站起來就先讓出示了一號證據(jù),“請翻到第一頁倒數(shù)第四篇?!?
博文很快打開了,這個倒不是記賬,而是一片日記,發(fā)出的日子是2011年的8月10號。
原身是這樣寫的,“真不知道婆婆怎么想的,明明每個月都交三千塊的伙食費,可我們回家都只有青菜炒蘿卜,說是不會做肉,家里窮就是這么吃的。我還以為真是這樣呢。結(jié)果姐姐一懷孕就不一樣了,一天一只雞的燉著,姐姐一半,一民一半,我還是吃我的蘿卜。原來不是不會做,是不給我做啊?!?
吳嵐就問江一民,“請問被告,這事情是不是真的?”
江一民怎么可能承認,“有嗎?我不記得了。我媽不會這么做的,可能是問她她說不要就真沒給她?!?
這可真無恥。
可吳嵐卻無所謂,“麻煩打開一下第一頁的第一篇和第三篇和第六篇?!?
工作人員很快打開,結(jié)果就發(fā)現(xiàn),原身真是個極可愛的人,她居然拍照上傳了,第一篇寫著,“我婆婆燉的豬腳,又沒我的份。”畫面是一碗白菜燉豆腐,遠處一個碗里露出了豬腳尖。第三篇寫的是,“今天是鯽魚湯,特別香,哈喇子都流出來了,還是沒我的份?!碑嬅媸且煌氤炊菇?,照舊能看到旁邊碗里的奶白魚湯。第六篇寫的是,“我愛娘家,我一點不喜歡婆婆家。媽媽給我補營養(yǎng)?!碑嬅媸且蛔雷拥碾u鴨魚肉。
吳嵐問江一民,“被告,請問這些你記得嗎?如果不記得,我還可以繼續(xù)出示證據(jù)。”
江一民怎么可能再說不知道。這都已經(jīng)夠丟臉了,可其實他真沒印象了,他只能說,“可能,親閨女和媳婦畢竟不太一樣?!?
吳嵐立刻抓住了話柄,“所以,你媽區(qū)別對待,你妻子不愿意再跟一個對自己不好的人住在一起,是有問題的嗎?”
江一民能說是嗎?他不能,他只能說,“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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