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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崎遠。
顧崎遠轉過頭,看到林珩的瞬間,他的眼中似乎多了一絲暖意:沒事了?
嗯,他叫你進去。有些事需要問你一下。林珩指了指門內,我在外面等你。
好。顧崎遠沒有多問,直接推門進去了。
林珩在原地站了一會兒,呼出一口氣,便走到門口的長椅上坐了下來。
他掏出手機,決定上學校的論壇去看看關于這次事件的評論。
方才來的路上已經聽兩名警察說過,張晗雨的尸體是今早被一對約會的小情侶意外發現的。據說被發現的時候,她的雙眼和心臟都被挖走,渾身赤裸的俯趴在地上,身上沒有其他的傷痕,并且兇手取走她的眼睛和心臟的手法非常熟稔,現場沒有留下兇手的任何痕跡,唯獨只有林珩的銘牌被留在了尸體附近,因此警察首先便來找到了他。
按照兩名警察所說,法醫鑒定張晗雨的死亡時間是在昨天夜里八點半到十點半左右,眼睛和心臟都是死后被兇手用專業的器具挖走,現場沒有留下任何血跡。兇案發生的時候,林珩還在飯店跟朋友吃飯,在場的所有朋友以及飯店的服務生都可以為他作不在場證明,因此林珩并沒有太過擔心需要如何洗刷自己的嫌疑。
他在考慮的是:根據警方所判斷,張晗雨如果是被謀殺后再取走的器官,那么兇手進行這段操作的時間大概就是在十點半以后,而林珩到達學校圍墻外的時間是十一點十五。如果假設那個小樹林就是第一兇案現場,那么考慮到死者尸體上所呈現的,近乎完美的器官剝離技術,要執行這一操作,必然不是短時間內能夠完成的。
也就是說,很有可能當林珩到達小樹林的時候,兇手正在摘除張涵雨身上的器官。
分析到此,林珩覺得自己全身的汗毛都豎了起來。一想到自己曾經處在那樣的環境下,就恨不得把時間倒回去少喝幾瓶酒。
如果不是因為醉酒導致的全身無力,他無論如何也會起來看個究竟。
但是如果真的是這樣,那么也許兇手也不會輕易的放過他。
想到這里,林珩打開了學校的論壇。
粗略的瀏覽了幾個帖子,大部分是對于張晗雨的離去表示惋惜和哀悼,還有一部分則憤怒的譴責兇手的殘暴行徑。
林珩看了一圈,沒發現有什么價值的帖子,正準備關掉瀏覽器,忽然,他看到一個去年的帖子被頂了上來。
帖子的標題是:白琴婊子偷東西不承認,賤人滾出京大!!!
標題后面打了三個感嘆號,看得出發帖的人對白琴的仇恨似乎很深。
那樣一個膽小羸弱的女生,怎么可能會去偷東西?
林珩的第一反應是不信。出于對白琴的同情和愧疚,他點開了那個帖子。
帖子里面洋洋灑灑寫了八百字,全是對白琴的控訴。控訴的理由千奇百怪,甚至連她從來不梳頭發,亂糟糟的看著像神經病。以及她每次洗完臉都不把洗臉盆里的水倒掉,留著第二天洗襪子,簡直太惡心了。這樣的理由都放了進去,通篇下來全是對白琴的批判,然而卻沒有拿出任何證據證明她確實偷過東西。
看樣子白琴應該是被人栽贓陷害了。
林珩嘆息了一聲,這個女生似乎總是在默默的承受傷害。
他把界面滑到最底下的回復框,打算替白琴辯解一下。卻看到在回復框上面的一排,顯示最新回復的地方,是一個名叫喵喵愛吃魚的人半個小時前的回復。
白琴都一個星期沒來上課了,也沒看見她人,不會是又偷了東西畏罪潛逃了吧?
一個星期沒來上課了?林珩的手指一頓,他忽然想起來,白琴正是一個星期前在學校跟自己表白的。
想起當時白琴在被自己拒絕后絕望的神色,林珩忽然有了些不詳的預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