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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瞅著日子朝夏天一步步挨近,沈季做活的時間也逐漸調整了時間。
為了躲過白天最熱的時間,沈季需要起的很早去做活,但是回家的時間自然也是提早了不止一點半點。每回做活后的沈季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回房間去補覺,一來二去兩個人的就作息完全對不上了,于是華禮也開始跟沈季一個時間起床,而后給他做早餐。
現在華禮的廚藝已經升級到偶爾可以做出讓人食指大動的事物的程度了。或許是每天沒有什么太急著催著的事要去做,華禮感覺學什么東西沉下心來學的似乎也很快似的。
不做活的時間里,沈季最大的愛好就是看華禮替人寫信。
每回華禮坐在那里打字或是寫字,沈季都要手里抓著柄扇子,搬好小板凳坐到華禮身側去。他似乎尤其愛看華禮寫字,在旁邊安安靜靜的,還拿著扇子一會給自己扇一扇,一會給華禮扇一扇,替華禮扇風時還唯恐將紙張卷起來,只小幅度的輕輕扇扇,小心翼翼地。
“不熱嗎,”華禮側頭看了沈季一眼,笑著問他,“你到底在看什么?”
“看你寫字吖。”沈季乖乖地回答,還把手臂伸到華禮身后去替他扇扇風。
華禮無奈搖頭,“寫字有什么好看的。”
“我想你教我。”
最初的承諾沈季一直記得,他還記得剛認識華禮的時候,那個說話溫溫柔柔的人,會不嫌棄他手上的泥土,用自己那雙好看白凈的手在自己手心里一筆一劃寫下他的名字。當初的每一劃似乎劃劃都滲進了沈季心里,在長久的歲月里,不知不覺的在沈季心中發了芽。
或許最初的心動就是從那時開始,但沈季自己不知,可能是為了再早些,在早些見到自己想見的那個人,在遇見華禮這件事上,沈季一路上都要用跑的,心跳的過于快了,不知原因出自這一路的奔跑,還是初見時那人給予自己的心動。
“阿對,”華禮撂下筆,“我答應過你要教你多認些字的。”
聽著華禮的話,沈季比劃著抬起手來,朝華禮做出寫字的手勢,“要寫!”
“好好好,”華禮單手抓住沈季亂飛的手,“之前忘了,這就教你。”
其實沈季認字也會寫字,只是由于小時候的特殊原因,后期繼續跟進的教育缺失,所以寫的出來的字也好像是初中生的字體,雖然不難看,但字里行間不失稚嫩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