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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敗家的死丫頭片子,錢兒到了她手就使勁兒霍霍,照她這個花法,等到小龍招工走了,她手里屁都剩不下了!
早知道她這么敗家,當初就該把她推井兒里淹死了!
這會子,韓志德光顧著心疼去了,卻忘了韓明秀兒買肉的錢都是人家自己辛辛苦苦掙的了。
為了掙這點兒錢,韓明秀不僅從學校里退了學,還天天跟成年人一樣黑天白天的在地里勞作,一天都不歇著,一個小姑娘家,卻能天天掙滿公分兒,這在屯子里還是頭一份兒呢!
韓明秀不知道自己已經成了村鄰們熱議的焦點了,也不知道她二叔心里一拉拉淌血了,哼著歌兒回到家后,就往鍋里舀了一瓢水,把那三斤五花肉切成一塊一塊的,倒進鍋里開始熬油。
在北方,熬油又稱靠油呲啦,就是把肉里面的油都熬出去,剩下的肉渣子留著燉菜或包餃子吃,既不油膩又好吃,是一道北方的特色菜,韓明秀上輩子就很喜歡吃。
很快,鍋開了,里面飄出陣陣醉人的香味兒,掀開鍋蓋兒,之間鍋里面一塊塊兒肥瘦相間的肉在鍋里滋滋的冒著油星兒,看得人食指大動,垂涎欲滴的。
韓明秀舔了舔舌頭,轉身從酸菜缸里撈出一棵酸菜,打算今晚就包酸菜油呲啦餡兒的餃子吃。
不過,等油呲啦靠出鍋兒,她又把酸菜放回酸菜缸去了。
她今晚就吃油呲啦蘸醬油,就著大米干飯吃,別的啥也不吃,就吃純純的油呲啦……
三斤五花肉,都叫她給靠成油呲啦了,靠了半小盆油呲啦,還靠出半小盆兒的豬油。
靠完油,她把油呲啦放在灶臺上涼著,剛從油鍋里撈出來,太熱,這會子還不能吃。
約莫著這會兒大隊里的豬肉也差不多分完了,她決定先去生產隊兒把肉買了,等回來時油呲啦也就不燙了,那時候再吃正好。
去大隊兒的路上,一路都飄著香,今兒家家戶戶都分到肉了,又是小年兒,肯定都得燉點肉兒吃打打牙祭。
韓明秀一路上嗅著香味兒來到了隊兒上,肉果然都分完了,村民們也都趕著回家吃肉去了,就剩下兩個屠夫和生產隊兒的幾個干部正在攏賬呢。
第22章 掙錢的門路
韓明秀看了看剩下的肉,肉沒剩多少,大約還剩下五六十斤,都是精瘦的肉,不帶一點兒肥肉的。
四副豬下水都還在,另外豬蹄子、豬尾巴和豬頭豬排骨都在,韓明秀一看,剩下的都是好吃的啊,她都想包圓兒了,但是想想自己口袋里的錢,只好作罷。
最后,她買了兩副豬下水,還買了五斤排骨和六斤瘦豬肉。
排骨雖然好吃,但是里面的骨頭太多,壓分量,大家都覺得買了吃虧,都不肯要,所以賣得價格也不高,才四毛錢一斤;豬下水包括豬心、豬肝兒、豬肺子、豬肚子和豬大腸,賣兩塊錢一副,豬瘦肉稍微貴點兒,五毛錢一斤,這些東西總共花了她九塊錢。
九塊錢,放在現在也就是一碗麻辣燙的價錢,誰都不會放在心上的。
但是在那個時代,九塊錢絕對算得上是一大筆錢了。
要知道,她在地里辛辛苦苦的干了一年,才賺到二十二塊七毛三分錢,現在她差不多拿出一半兒來買肉吃了,這種行為看在別人的眼中,那絕對是不會過日子,是純粹的敗家!
就算屯子里過得最好的人家,也沒說拿出九塊錢來買肉吃啊,拿出那么多錢買肉吃,往后的日子還過不過了?
正經過日子人家,是不會這么干的!
韓明秀可沒想那么多,她就知道,好容易有不要票的肉了,必須得多買點兒囤著,不然以后想買都沒地方買去了!
只是,把錢付了之后,她忽然意識到,她剩下的錢真心不多了。
上回去鎮上花了她六塊四毛錢,這回又花了九塊,加起來就是十五塊四,她一共只有二十二塊七毛三分錢,如今就花剩七塊三毛三了。
這七塊三毛三,她得花到來年秋天生產隊兒分錢的時候呢!
誰知道未來的一年會發生啥事兒啊,就算沒啥事兒,這點錢兒也不夠花啊。
回家的路上,她一邊走一邊琢磨起掙錢的門路來……
如今的生活環境她已經大致掌握了,在這個時代,百姓們基本可以保證都餓不死,但也僅限于餓不死而已,雖說大家都挺安于現狀的,但是對于來自于現代且一直注重生活質量的她來說,這種緊緊巴巴的日子可不是她想要過的。
她得過上有錢花,有肉吃,想吃啥吃啥,想買啥買啥的生活,這種買點兒啥都得算計著,干一年掙的倆錢兒買幾斤肉就沒了的日子,她真心過不了。
不過,這個年代想發家致富可不是那么容易的,雖說她是后世穿越過來的,掌握不少這個時代的人不會的先進本領,但是那些本事再這個特殊的時代根本沒有用武之地。
別說是她的那些本事,就是她空間里的存貨,在這個特殊的時代都不能隨便兒拿出來賣,這個時代政策嚴,不讓人隨便做生意,否則就是投機倒把,走資本主義道路,這可是很嚴重的問題,搞不好要去被拉出去游街批斗,更嚴重的還得被判刑坐牢呢!
好容易重活一回,而且在過幾年這種政策也就過去了,她可不想為了眼前的蠅頭小利把自己給填進去,還是好好想想,想個不會犯錯誤的致富路子吧……
想了半天,一直走到家,她沒想出個辦法來。
她看著滿滿的空間,無奈的嘆了口氣。
哎,這些存貨都不能拿出去賣,真可惜啊,要是她的空間像某些網絡小說上寫的,能復制東西就好了,她可以把她的七塊多錢放進去,復制出許多許多的錢來,就不用怕沒錢花了!
想起網絡小說,她忽然福靈心至,靈光一閃,終于叫她給想出個掙錢的辦法來!
對呀,她可以寫小說賺錢啊!
上輩子,她雖然是個翻譯,但是上學的時候,她的文筆很好的,經常在一些刊物上發表文章,也拿到過不少稿費,這會子重操舊業不就行了嗎?
這個時代還不像幾十年后那樣,網文遍地,各種類型的書籍滿天飛,這個時代有文化又能寫書的人少之又少,但是卻已經普及了九年義務教育,全國上下,認識字能看書的人很多,只是市面兒上的書卻很少。
要是她能編出個精彩的故事來,在到某個著名的刊物去投稿,說不定就能被發表,發表了她不就有稿費拿了嗎?
有了這個想法,韓明秀不由得為之一振,開始策劃起寫文的事兒來。
現在是建國初期,抗戰勝利才二十多年,百姓們對先烈們在戰場上浴血奮戰、抵抗外寇的英雄事跡都很崇拜,既然這個時代的百姓們都有英雄情結,那她就編出一個英雄的故事來,以滿足大家對英雄的崇拜和對祖國的熱愛,肯定能暢銷的!<script>chapter1();</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