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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三年前的那個時代里,陳一旭就是天才的代言人,雖然已經過去了很多年,但終究還是有人記得那個十八歲就名揚華夏音樂界的音樂天才、金牌詞曲人。
昔日的天才,今天竟變成了一個落魄的大叔。
孫大力在開酒吧之前搞過一段時間的音樂,那時候還有部分流行歌曲是陳一旭寫的詞和作的曲,雖然沒有見過那個經常占據娛樂新聞頭條的天才音樂少年,但孫大力很羨慕他,羨慕他年僅十八歲就出名了。
可是后來不知道怎么回事,這個天才音樂少年突然消失在了音樂界里,從此沒有了他的報道,也沒有他寫的歌流行起來,一個音樂天才突然就在公眾視線中消失了。
如今孫大力眼前的這個男人,也叫做陳一旭。
“他就是當年那個少年音樂天才?”孫大力不敢確定,于是向關芳問道。
關芳瞅了一下陳一旭,聳了聳肩膀:“看來不止我久聞你曾經的大名。”
陳一旭不想自己和曾經牽扯上什么關系,但“歷史”在就那里擺著,是怎樣都抹不掉的,無奈之下陳一旭只好謙虛的說:“我不是什么天才,你過獎了。”
“陳哥,要不你去臺上給我們演唱一首,免得讓他挑刺,我也七年沒有聽你唱過歌了。”
聽到關芳這樣說,孫大力愣了一下,她和陳一旭認識超過七年了?那陳一旭和關芳的關系一定很不錯了?想到這兒,孫大力意識到自己可千萬不能刁難陳一旭,還是老老實實讓他在自己這里兼職唱歌好了,不然惹得關芳不高興了,自己又沒什么好果子吃。
“我的姑奶奶,我哪敢挑什么刺。”孫大力趕緊說:“不過按照我們這里的規矩,新來的確實要上臺去唱一首,要是水平不夠,大家不滿意的話,那我這里是不能留的,不過我相信咱們陳大天才應該是沒什么問題的,對吧?”
陳一旭也不好意思不遵守人家酒吧的規矩,便說:“既然這是規矩,那我還是去唱一首吧。”
把背在身后的吉他包放在吧臺上,打開背包,陳一旭取出了這副有一種熟悉感覺的吉他,這把吉他給陳一旭的感覺很獨特,就像自己前世在地球上當流浪歌手時用的最后那一副吉他。
“用吉他?我這里音樂設備齊全,大可不必擔心伴奏的問題,可你就用這個?”孫大力覺得,像自己的酒吧這種地方,和音樂有關的設備基本齊全,吉他這種入門級樂器,早已經out了。
哪知陳一旭淡淡的說道:“我還是喜歡唱自己創作的歌曲。”
自信源于內心,一個成功的人必須要有足夠的自信,不過有的時候,自信不能太過頭了。
孫大力雖然知道陳一旭以前創作很厲害,但這都過去了很多年了,時代在變,潮流也在變,他自己創作的作品如果還是以前那種風格的話,對于現在人們的音樂欣賞水平來講,恐怕是沒有多少沖擊力的。
“老大,他行么?”張超飛偷偷的湊到孫大力耳邊輕聲問:“還有,他很出名嗎?我怎么沒有聽說過?”
“我怎么知道他行不行。”孫大力說輕聲:“他十八歲的時候非常有名,你沒聽說過他?”
張超飛搖了搖頭:“沒有啊?”
張超飛是個二十歲出頭的小青年,陳一旭出名的那個時候,是十三年前,他才七歲,這樣一來張超飛沒有聽說過陳一旭也就很正常。
孫大力從吧臺拿了一個話筒,然后對陳一旭說:“這樣吧,我先上去向大家介紹一下你?整點噱頭。”
“隨便。”
孫大力便往臺上走去,關芳看了一眼陳一旭,問道:“陳哥,這些年你還在創作嗎?”
陳一旭搖了搖頭回答說:“這倒沒有,我準備唱的這首歌是我為《華夏好聲音》海選準備的,剛創作出來。”
“哦哦,歌名叫什么?”關芳還是忍不住的問道。
“《藍蓮花》。”
關芳的第一反應是藍蓮花是什么花?藍色的蓮花?這個歌名有一種“民俗”的感覺,和現在流行的“高大上”不怎么搭邊。
《藍蓮花》是地球上歌手許巍的經典民謠歌曲,非常適合吉他掃弦來唱,陳一旭對這首歌不能說是最喜歡,但這首歌是陳一旭當流浪歌手十多年里唱得最多的歌曲之一。
暫停了正在唱歌的那名歌手的伴奏,酒吧里一下子安靜了不少。接著客人們炸了,紛紛看向了臺上的孫大力。
“搞什么呢?”
“怎么回事啊?”
“老孫,你這是又要整什么幺蛾子啊?”
“管他干嘛,來來來,繼續嗨。”
孫大力來到了臺前,拿著話筒意氣風發的對酒吧的所有人說:“那什么,我也不是故意攪大家的興,大家很多都是我孫大力的老顧客,今天呢,我給大家準備了一個驚喜。”
“烈火樂隊來了?”有人在臺下問。
“不不不。”孫大力搖頭說:“雖然不是烈火樂隊,但提起他的名字,我想在坐的大家很多都聽說過。”
“行了老孫,不要賣關子了,手里有什么大牌就亮出來,今晚也好讓大家高興高興。”說這話的是一個坐在雅坐上的中老年男人,西裝革履,五十多歲的樣子,嘴里叼了一根雪茄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