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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我已經加你圈子好友了,求關注!”
“《流浪歌手的情人》太好聽了,圈主什么時候出新歌?”
“圈主,你的圈子都長草了,快出來說兩句。”
“謎一樣的隔壁老王,就沒見他露過面。”
“王哥,我是從允兒的圈子過來的,你跟她是朋友嗎?”
“出新歌,出新歌,出新歌!重要的事情要說三遍。”
“……”
王越順手關掉圈子,進入自己的愛樂網后臺,瞬間“叮叮叮叮”傳來十幾個消息提示,點開一看,都是編輯發來的:
“隔壁老王你好,我是愛樂網編輯小輝,收到請回復。”
“隔壁老王你好,我是愛樂網編輯小輝,你有興趣簽約愛樂網嗎?”
“老王同志,麻煩你回個話!!!”
“老王,我已經被主編逼瘋了,再不出來我就去跳樓!”
“日常留言,老王請回話……”
王越被那編輯給逗樂了,他在愛樂網只留了qq號,對方能聯系到他才怪。
順手加了那人qq,王越打字道:“我是老王。”
編輯小輝:“嗚嗚嗚嗚嗚……終于見到活人了。”
隔壁老王:“有什么事嗎?”
編輯小輝:“《流浪歌手的情人》版權還在嗎?”
隔壁老王:“在啊,怎么了?”
編輯小輝:“是這樣的,我們覺得這首歌很有前途,希望你能跟愛樂網簽約。”
隔壁老王:“然后呢?”
編輯小輝:“簽約之后,愛樂網將會大力推廣這首歌,你也能擁有豐厚的回報。”
隔壁老王:“具體點。”
編輯小輝:“當歌曲達到一定的熱度,就能賣出彩鈴版權,還有其他各種電臺、門店收入。”
隔壁老王:“合同發過來看看。”
編輯小輝:“行,你接收一下。”
隔壁老王:“我慢慢研究,過兩天給你回復。”
編輯小輝:“能留個電話嗎?”
隔壁老王:“我馬上要換號,過幾天再說。”
編輯小輝:“……”
收到合同文件后,王越就關閉了qq,剛看沒幾行,陶耀春突然跑過來:“干嘛呢?”
“看點東西。”王越也不隱瞞,反正又不是見不得人的事情。
陶耀春讀道:“歌曲版權授權合同……我靠,你還寫歌啊!”
“隨便寫兩首,沒什么大不了的。”王越繼續拖著鼠標逐條翻看。
陶耀春好奇心大盛,說道:“你寫的歌是哪首,拿來我聽聽。”
王越翻到歌曲頁面,點擊播放后繼續看合約。
陶耀春聽了一會兒,自言自語道:“這首歌好像在哪里聽過,但又沒什么印象。”
《流浪歌手的情人》也就10多萬點擊,3萬多下載量,這數據放在16億人口的中國,實在掀不起什么風浪,陶耀春沒印象實屬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