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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腳大夫瞥了兩眼他們,什么都沒說,眼關眼鼻觀鼻,用心看病去了。
年紀大了,就不愛八卦小年輕的事了。
第39章 相親
看好傷從赤腳大夫那兒出來, 天色已經完全黑了,然而村里還是很熱鬧,因為一百多斤的大野豬抬了下來,屠戶和村支書大隊長他們正在村大食堂那邊準備給分肉。
夏天天熱,等到明天再來處理肉怕是要臭了,而且這年代大家看到肉都挺激動的,都想趕緊分到自己家中,得到手的才是最實際的。
村里分這種意外打到的野豬肉都是按照戶頭來分, 差不多每家可以分到一兩斤肉, 方志軍作為野豬的人可以多分些,大家都沒意見,本來就是這么安排的。
不過姜可可和江寄余沒想到他們兩個也能多分兩斤肉, 因為方志軍沒把打野豬的功勞全攬過去,他說是姜可可和江寄余從旁幫忙協助, 消耗了野豬體力分散了野豬注意力, 他才能安全地把野豬打死。
當時打死野豬時只有他們三人在場, 方志軍這么說大家伙也就沒好反駁。
趙志紅本來有點不高興, 因為她也被野豬追,姜可可能多分點,她也應該多一點才是, 不過轉念一想姜可可確實是吸引了野豬大半火力, 可以說是用命換來的這幾斤野豬肉, 要不是江寄余和方志軍及時趕到, 沒準要沒命了。這樣一想, 心里就平衡下來了。
林思然卻是沒辦法平衡,不僅是為了姜可可能多分野豬肉,更是為了姜可可被方志軍和江寄余救下。尤其是方志軍,自他回來探親,她就沒正面跟人認識過,三天兩頭往他家跑都沒遇到人,姜可可這么好命,在山上被野豬追都能讓方志軍給遇上,這叫什么事!
可是她不高興也沒辦法,方志軍說完打野豬的情況后就回家去了,她也不好意思晚上去人家家里。看了眼來領野豬肉的李嬸子,林思然咬咬唇,看來還是得跟她挑明,讓她按照之前說好的那樣給他們牽線搭橋才行。
姜可可腿傷了沒有去排隊領豬肉,是趙志紅幫忙給領回來的,她看著三斤重的豬肉咽了下口水,除了去鎮上的國營飯店吃過一兩次,她基本沒再沾什么葷腥,眼下看見生豬肉腦海里已經自動浮現起紅燒肉,梅菜扣肉,豬肉青菜湯,筍燜肉等等菜式。
然而并沒有什么用,因為她不會做。
最后她還是把肉交給了趙志紅,讓她幫忙處理,她們對半分著吃。
趙志紅不肯要這么多,畢竟這肉來之不易,沒道理一下子占了人這么大便宜的,還是姜可可堅持,趙志紅這才應下,不過她表示愿意幫姜可可燒洗澡水幫忙提水洗澡什么的,這樣姜可可就不怎么不需要走來走去,更利于靜養。
姜可可跟她道謝,兩人倒是更親近了些。
因為姜可可這一出,女知青宿舍里就有眼紅地說酸話,說姜可可會收買人,讓人干活是大小姐,又說趙志紅是貪圖便宜才對姜可可好。
姜可可被說習慣了沒什么大反應,趙志紅一開始不太高興,不過她好朋友安慰她,她就不難受了,還跟她朋友說姜可可為人不錯什么的,讓她朋友對姜可可也有好臉色。本來也就沒多大的仇,放下成見也比較容易,再試著相處發現人有改變還不錯,就可以繼續相處下去了。
就這樣,姜可可沒有刻意去改變去討好別人,她也成功地打破宿舍孤立,在女知青宿舍也有了能說話的普通朋友,這點讓她挺高興的。
因為腿傷姜可可再次請假在宿舍休息,剛開始還覺得特別幸福,不用曬太陽去拔草去下地,但是漸漸地就覺得不太方便了,洗澡走路什么的都挺麻煩的,要不是有趙志紅幫忙她自己會搞得更加亂七八糟,所以還是想要快點好起來。
她算是發現了,自己這金手指對外傷有效,像骨頭錯位這種就沒辦法,還是跟正常人差不多的愈合過程,很緩慢。
真是、雞肋得要命啊。
姜可可心塞塞,不過還是謹遵醫囑能不走路就不走路,每天就在房間里背背書做做題,偶爾也寫寫故事,主要是寫長篇故事,她短篇故事也積累了一些,打算等上次寄的短篇有了結果后再考慮把現在這些寄往哪個報刊雜志。
就這樣五天時間過去,姜可可都待在宿舍沒有出門過,也不知道林思然這位原著女主終于跟方志軍這個原著男主有了第一次正式的見面。
那天也算是李嬸子牽線搭橋,林思然還是側面說服了李嬸子給她和方志軍做媒,她旁敲側擊了解到李嬸子改變主意不給她牽線搭橋的原因后對癥下藥,跟李嬸子說了些娶了部隊女人后方志軍就不會再回家來了,也不會像其他媳婦那樣給李嬸子拿捏,誰城里住著的樂意伺候鄉下婆婆?不僅會拾掇方志軍不回來,沒準還會拾掇方志軍不給家里寄錢或者少給家里寄錢,還有以后的孫子孫女也不會帶回家來給她看。
李嬸子有三個兒子,但是她最愛的還是方志軍這個最有出息也最俊的兒子,要是日后方志軍都不能回家來,那她跟沒有這個兒子有什么區別?還有不寄錢回來,不寄錢回來她吃什么喝什么?大兒子跟二兒子都是地里刨食的泥腿子,孩子一堆要養,靠他們她是別想過什么好日子的。
她是個現實的女人,雖然一開始認為兒子有出息可以找個部隊姑娘幫襯一下,但是一想到找了部隊姑娘,尤其是她心目中最能幫助兒子前進的領導千金什么的會瞧不起她讓她失去自己最有出息最能依靠的兒子,李嬸子當即就斷了這個念頭。
這結婚還是門當戶對的好,即使不門當戶對,也不能讓女方壓頭,她想了想還是讓林思然跟方志軍相親吧,雖說不能讓方志軍娶領導媳婦,但是也不能太磕磣,她尋摸了身邊的人,除了姜可可條件最好,就剩下林思然了。但是姜可可名聲不太好,又常跟江寄余攪和在一起,還是國外回來的,雖說從國外回來沒遭到批斗,但指不準啥時候就有事了,所以姜可可第一時間就給排除了,這樣一來還是林思然最好最適合了,她也跟林思然相處過,是個不錯的城里娃,平時對她也好,跟她唯一的閨女方曉紅也處得來,要是能跟方志軍結婚,還是很不錯的。
也不怕林思然拾掇方志軍不歸家,畢竟林思然是個知青,在這里沒有個娘家,還不是得聽她的話,而且嫁給他兒子還是她高攀了,不怕門戶太高自己沒底氣,婆婆的譜都不能擺。
就這樣一分析,李嬸子就幫著給林思然和方志軍牽線搭橋了。
方志軍沒想要相親的,不過想起回來前領導批他假條時說讓他把個人情況給解決了,也能了卻一樁心事,再看自家老娘這么殷切希望,想到這么多年自己一直沒回家照顧她,心一軟便同意了。
于是便有了原著男女主的第一次見面——相親。
這個情況又跟原著不大相同了,原著里男女主在相親之前見過面了,而且因為原身姜可可沒有出場和林思然的特意打扮和偶遇方志軍對林思然初步印象還不錯,現在穿書的姜可可蝴蝶掉了這次林思然獲得方志軍好感的偶遇,而且還讓方志軍對姜可可有更多的好感,所以這次的相親會不會按照原著劇情走,這還是個問題。
第40章 熟悉
農村的相親方式一般流程是男方派媒婆上門去女方家里找家里長輩說合, 家里長輩同意了媒婆才會安排男女雙方見面。不過像林思然這樣來下鄉的知青家里離得遠是不可能去找家里長輩先說合的,只要女方同意,就可以安排見面。
李嬸子雖然跟林思然私下說好了,但是為了表示看重,不輕視,還是得有媒人上門去再說一遍的,這樣方顯誠意。
媒婆也不是紅花嬸子,雖然她也是十里八鄉有名的媒婆, 但是是名聲不太好那種, 上次經過方家寶跟姜可可那事紅花嬸子在村里的名聲更是一落千丈,想要正常結親家不是賣女兒的都不會想要找紅花嬸子去說合。
林思然雖然內心里很想嫁給方志軍,但是她也知道上趕著的往往容易被輕視被瞧不起, 所以平時跟李嬸子說話相處都是很謹慎地把握一個度,不讓李嬸子瞧出她很想要嫁給方志軍的心思。這一點說起來也有點像店家和顧客了, 為了達到自己的理想價位, 明明喜歡都得矜持裝作不是非要不可, 要是表現得非要不可, 那有點腦子的店家都會死守著不讓位。
東風壓倒西風,婆婆和兒媳婦的關系也不外乎如是,林思然會討好李嬸子但是不會過分, 她重活一世可沒想要受人氣。
李嬸子還真被林思然糊弄過去, 一直以為是自己很想要促成這件事, 林思然只是愿意看在平日她的面上和方志軍英勇救人打野豬的英雄事件愿意來相親, 不是上趕著, 這樣她就不能馬虎,得讓人看見自己的誠意,所以請的媒人是說了不少好婚事的周媒婆。
周媒婆給人做媒奉承的是你情我愿,結兩姓之好,像那種為了高價彩禮把黃花大閨女說給老光棍二流子瘸腿子的缺德事她是不干的,而且會比較照顧雙方的臉面,是有口碑的好媒人。
林思然也挺滿意李嬸子請的周媒婆,這是一個態度,證明她在跟李嬸子的相處上把握的分寸很好,以后可以繼續下去。
那天為了女方名聲著想周媒婆把倆人的相親安排在下午,大家伙上工的時候,這樣不管成不成都不會引起圍觀和議論,地點就在李嬸子家里。
林思然倒是想去鎮上,沒有村里人在會更自在,而且還能去看看電影,多浪漫。不過她也知道第一次相親沒必要坐那么久的牛車去鎮上,等這次雙方都有好感了,再一起去鎮上也方便。
她特意打扮了下還換了身衣裳,這次穿的不是上次方志軍回來那件碎花裙子而是換了一套小v領的紅色長裙,上輩子她經常見姜可可在方志軍面前穿紅色衣服,每每姜可可那樣打扮,全場人的焦點都會第一時間落在她身上。而且她記得上輩子姜可可在故意炫耀她跟方志軍戀情時,曾經說過第一次見面,在舞會上她就是穿了紅色裙子,然后方志軍就看癡了。
林思然也沒意識到自己是用什么心情做了這樣一套紅色的裙子,明明她喜歡的不是這樣張揚的顏色,但是偶然一次在黑市看見這樣鮮艷張揚的紅色布料時,她想起了上輩子,然后便掏了大半身家買了下來,那時候她才重生不久,也沒賺很多的錢,但是就跟著魔似的買下這塊布料,還做成了跟上輩子姜可可一模一樣的衣服。
做完之后一直壓在箱底下,卻沒想到在塘邊村竟然還有穿它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