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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未想到真的可以有這樣一天,哪怕親成那樣,在浴室里也慌亂過了,應楓還是覺得自己在做夢。他看著金澍的雙眼,不由問出口:“你是真的喜歡我嗎?”
金澍沒出聲。
應楓感慨:“真的好像做夢啊。”他還問,“你,是什么時候喜歡我的啊?”
可是金澍還是沒說話!
應楓有點慌了,不會壓根不喜歡吧!也是啊!約炮橫行的年代,親一下算什么啊!他更慌。
他最慌的時候,金澍望著天花板,幽幽開口:“當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時候。”
金澍回身看他,與他對視:“當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時候,我就喜歡上了你。”
………………
這是當面表白嗎?
應楓覺得自己的心跳仿佛立刻停止。
他木訥地看著金澍,金澍再往他靠近,問他:“你呢?”
“我,我——”應楓“我”了半天,“我”不出下句來。
“什么時候喜歡的我?”
“我,當我看到你的第一眼,一首歌的時間,我,我就喜歡你了。”應楓說得很忐忑,但他想,金澍反正不知道他們真正相遇的時間,應該聽不明白,一首歌的時間也可以用來形容時間很短,還很浪漫呢!
實際金澍特別明白。
他十六歲的時候不懂喜歡,他要承認,應楓消失后,他才明白,除開每次在人群中對那個跟隨自己男孩身影的捕捉,以及只會對那個男孩綻放的笑容,這一切叫作“喜歡”外。
第一次看到那個男孩子時,自己流連的眼神與之后的莫名跟隨,就已是“喜歡”。
忽然落下的大雨里,應楓就那樣及時出現,還剛剛好站在他的視野中。
那一瞬間,雨中及時而來的陌生男孩就已俘獲他的喜歡。
應楓生日那天,他是要去赴約的。
盡管當時他還不知這叫喜歡,但是他拒絕不了應楓的任何話,他甚至還精心準備了生日禮物。
只可惜,陰差陽錯,他終究晚了一步。
想到往事,金澍心中到底難過。
他本不必出道,一則的確是因為想要賺錢,而他當時年紀小,不想靠家里,他在國內沒有任何認識的人,沒有任何人脈,他連學歷都沒有,盡管他學得比任何人都多,這是他快速賺錢的唯一辦法。另一則原因,也是想現在眾人面前,他希望應楓能來找自己。
當時,他還在瘋狂找著全國叫“應楓”的人,也還存有希望,以為自己能找到。
出道,也是多條路子。
找了一年,找遍了每一個“應楓”,他才發現,應楓真的丟了。
他找不到了。
那一年他對他的事業也始終不上心,過得有些渾渾噩噩。
也是確定的確找不到應楓的那天舉辦演唱會,他不該遷怒他人,他也的確看不得粉絲被欺負。極度絕望下,他跳下舞臺,親手葬送了自己的未來。
頹廢一年,他還是選擇復出。
依然是為了應楓。
他不能放棄。
他想,他一定會找到應楓。
等到金貝貝出生后,為了這個小生命,他則再也無法離開這個圈子。
他不僅再也無法離開,他開始意識到成熟與冷靜的重要性,更明了金錢與地位的作用。在這個看似有他家的國家,他其實什么也沒有。
除開工作,他的人生似乎也就剩了兩件事:找到應楓,養大金貝貝。
可是金貝貝的確是快快樂樂地長大了。
應楓卻來得太快,走得也太快,他仿佛這輩子都找再也不到他。
他常常覺得那三個月是場幻境。他對于應楓的認知,除了他的生日是九月十號外,就再沒了其他。應楓給他的消息都是假的,電話號碼打過去是女孩,應楓甚至也不是他自己所說的南安理工大學的學生。
金貝貝又來得實在突然,若不是金嘉月告訴他,他根本不知道在那個他曾經出生的地方,有個他的兒子亟待出生。
他知道的時候,根本不希望金貝貝出生。
與他一樣命運的兒子,何來出生的理由?
但他不可能跟他父親一樣,將自己的兒子視作物品,他不可能狠下心來,殺死已成型卻還未出生的嬰兒。跟所謂的父親大吵一架后,他跑到國外,找到金貝貝孕育的地方。巧的是,金貝貝的預產期本就是九月,金澍要求出生日期是九月十號。
當時,金澍想的是,若能平安出生,就當是天意,他會讓他的孩子快樂長大。若不能平安出生,也是天意,老天爺不讓他來人間受這趟罪。
都是天意。
最后,金貝貝平安出生。
與應楓同一天的生日。
金貝貝出生后,抱著軟軟的小身體時,金澍其實也是有點高興的。<script>chapter1();</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