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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三舅在京城供職,倒是提起蘇家的其他人。
蘇家三兄弟中,蘇大由于當年爆炸的舊傷影響,行將就木了,蘇二和蘇三一到刮風下雨,身上就到處都疼,十分不好受。
蘇為民沒死,但已經(jīng)癱在床上了,他的子孫都過得不好,每天為了溫飽而奮斗,沒剩下多少耐心和親情,有時餓他一天兩天也是常事。
每當被餓了,蘇為民就大聲叫罵,罵幾個兒子,罵完兒子罵孫子,罵完孫子開始集中火力罵姜韶華。
姜韶華年紀大了,被玩膩了,帶著多年攢下來的錢租了個房子住,只是由于蔣三舅暗地里出手,她總是被小混混騷|擾,再想起上輩子就死在這一年的,怕得很,不得不搬回了全是大陸偷渡客的油麻地某條街。
這個地方經(jīng)過二十多年的發(fā)展,打眼看去還是貧窮落后,但是住在這里的人,出口基本上都沒有了口音,而是地道的港島話。
偶爾有人回一趟故鄉(xiāng),尤其是鵬城人回去,心情總是很復雜。
雖然他們有港島人這一層體面的皮,但說起實際生活,真的是遠遠比不過曾經(jīng)那些鄰居和街坊的。
不過,就算過得不好,他們也死死撐著,因為當年,是他們拋棄那片土地,帶著愿意死也死在港島的意志偷渡去港島的,現(xiàn)在怎么能說后悔說自己過得不好呢?
隨著鵬城的飛速發(fā)展,鵬城人在很多人眼中,變成了有錢的代名詞,他們怕回去丟臉,每次回去都要穿上最體面那套衣服,口沫橫飛地指點江山,說港島哪里哪里好,說港島人有素質,大陸人素質不好,到處亂丟垃圾。
當然,也有務實的,這些務實的,性格比較執(zhí)拗的,壓根就不愿意回大陸;而性格比較隨意的,就厚著臉皮回去找曾經(jīng)的兄弟姐妹,要一塊地蓋房子。
也不是說沒有混得好的,而是混得好的,來了沒多久就不會住這片貧民窟了,人家早有了自己的產(chǎn)業(yè),在繁華地段置物業(yè),過得悠哉悠哉的。
姜韶華看著這片過了多年基本上沒有變的街道,心里有種痛徹心扉的絕望。
轉眼已經(jīng)三十多歲了,她曾經(jīng)幻想的美好生活并沒有來,她過得很不好,比上輩子的謝長安還慘。
可是盡管絕望,她還是提著她的行李箱,一步一步走進這條熟悉的街道,找到自己父兄住的破舊房子。
父親姜福生的頭發(fā)全白了,見了她先是一愣,很快又面無表情,“回來了?結婚了嗎?”
姜韶華哭出聲來,不住地搖頭,“我還沒有結婚,還沒有嫁,爸爸,對不起!”
她在外面多年,兜兜轉轉,還是發(fā)現(xiàn),她是需要自己的家人的。
大哥和二哥都娶了妻子,分別生了兩個孩子,領著救濟,打著一份工過活,日子過得緊巴巴的。
見了姜韶華回來,大哥二哥夫婦都很不高興,覺得她回來了負擔加重。
對姜大和姜二來說,姜韶華這個毀了他們一生,又多年不見的妹妹其實是個仇人,感情是沒有的,怨恨倒是不少。
不過看到她隨手拿出一萬塊,說一個月交一萬塊,當作是房租和伙食,他們就接納了這個妹妹。
到了2006年,被關了二十多年的蔣明華出獄了。
作為一個沒心沒肺的人,她看起來并不是太老,憔悴的臉蛋上,還隱隱帶著年輕時的秀麗。
她無處可去,最終是回了油麻地的姜家。
姜福生看到她回來,一句話也沒有說,只是整理出一條破舊的被子扔給她,就不管了,夜里休息,關緊了自己的房門。
對于連親生父母和兄長都敢下手的人,他不敢和她做夫妻,生怕她哪天會沖他下手。
蔣明華和姜韶華睡一個房間,蔣明華很習慣,姜韶華卻很不慣,母女倆便經(jīng)常掐起來。
這也就罷了,姜大和姜二兩人的妻子,要求蔣明華也交房子和伙食水電,不然就趕她出去。
蔣明華勃然大怒,馬上拿婆婆的款,卻被兩人齊齊上手,揍了一頓。
挨揍的時候,蔣明華大聲哭叫,叫兩個兒子來幫忙,見兩個兒子不肯幫,就哭著罵兩人狼心狗肺,眼睜睜看著媳婦打老娘。
姜大和姜二聽著這些指責,臉上的表情沒有變,只有一句話,“這都是跟你學的?!?
你能心狠手辣殺掉自己的父母和兄弟,我們?yōu)槭裁床荒軣o視你?
本來就算沒有蔣家的幫助,他們在港島也是可以好好地活下去的??删褪且驗槭Y明華和姜韶華,他們殘廢了,干不了好工作,無法過上好生活,只能做人下人。
姜韶華聽到兩個哥哥這句話,從身體冷到心里,過了兩天,就帶著蔣明華搬出去了。
她明白,父親和兩個哥哥,對她和蔣明華都不再有親情,只有怨恨。
姜大和姜二知道姜韶華手上有錢,就三天兩頭過去要錢,罵姜韶華和蔣明華毀了他們一生,要他們賠償他們各項費用。
姜韶華也不知是什么心理,給了兩次之后,決定還是每月給他們一萬塊,要求在他們家吃飯。
姜大和姜二都答應了,每月準時過來收錢,一人拿5000港元。這筆錢其實并不多,但是只是吃一天三頓飯,也算多了。
蔣明華才五十來歲,受不了孤獨寂寞,很快和同一條街的一個鰥夫勾|搭上了。
姜韶華這些年歷盡了男|女|之事,無法忍受蔣明華帶男人在自己住的房子里亂搞,最終拿著掃把,將蔣明華掃地出門。
蔣明華指著姜韶華破口大罵,罵得整條街都轟動,這才不甘地離開。
不過她即便走了,每個月還是回來要錢,不給就鬧。
到后來,她被那鰥夫拋棄,又找了一個男人。這個男人知道她女兒有錢,經(jīng)常揍她,要求她回來找女兒要錢,要不到也是一頓揍。
蔣明華于是回來找姜韶華要錢,鬧得比過去更兇了。
姜韶華手上有存款,存款還不少,其實能夠支持每個月給出一兩萬的,可是她厭倦這樣的生活,不想再和這樣的父母兄弟打交道。
只是她又不敢搬走,只能默默地忍受著。
到了2007年,她想過安靜的日子,于是嫁給街上賣豬肉的屠戶,打算和他生兒育女過一輩子。
只是她的命實在不好,這個屠戶是個愛喝酒的,一喝醉就喜歡打老婆,前兩任都是被打走了的。
姜韶華沒有想到,自己選了一年,選中的竟然是這么個東西,忙不迭地找機會求救,并要求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