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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仙君飛升成仙前在塵世的那幾年經歷的糊涂事,恐怕都和衡文絮叨過一遍或數遍。但那件事本仙君認為仍值得一說,確實有道理在。
2009-9-13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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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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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樓
第十章
因為那件事是本仙君從人到仙的幾千個年頭中,唯一能和“情”字沾上邊的事。
我做凡人時唯一一次傾心戀慕。
本仙君那時候少年正意氣,整日在市面上冶游玩樂,自以為風流。某日在長安街頭驀然回首間,見一佳人倚欄而立。只這一眼,她就成了我命中的劫數。
她是青樓的歌妓,綾羅十匹換她清歌一曲,黃金百兩才能與她一夜春宵。我豪擲千金,輕換佳夜,不肯讓她委屈在床上與我假意鴛鴦,夜夜閑話閑坐,想盡辦法討她歡心,只為了讓她心甘情愿地跟我說句喜歡。
結果,她沒愛上我,反而瞧上了一個窮酸秀才。
她將我送她的珠寶首飾,古玩玉器,名硯寶琴一一變賣,供那窮酸賃屋讀書,上下打點,參赴科舉。結果窮酸金榜題名,高中狀元。一頂粉轎將她抬進府內,二人終成眷屬,她成了他人婦。街頭坊間,多了一段可傳千古的佳話。
我就是那佳話中做幫襯的冤大頭。
情關慘敗,本仙君那時的頹廢可想而知。我白日酗酒,夜晚吟詩。傷春的小李,悲秋的韋莊,十年一夢醉揚州的小杜,凄詩涼詞,首首皆能倒背。從舊年重陽傷情到來年端午,她去廟中燒香,我在大殿中將她攔住,問她那秀才究竟比我強在哪里,我待她一片深情,她卻傾心于一個秀才。
她向我道,公子口口聲聲說情,其實并不懂什么是情,自以為傾心就是一擲千金,戀慕就是贈奴寶琴香扇,玉鐲金釵。相公當日雖窮,卻能與奴以心換心。公子是豪門少爺,恐怕連路邊的餛飩面都沒吃過,誤把意氣當真情,豈能明白兩情相悅時,彼時你中已是我的道理。
我黯然出寺,躑躅街首。一年多的相思苦傷情愁,竟被她說成一時發熱,一文不值。
我在街上看身側煙霧繚繞,難道只因為我沒吃過餛飩面,我的情就不叫情?
我頹然踱到煙霧繚繞處,矮桌前拖過一張小凳,坐下黯然道:“老板,來碗餛飩面。”
喝下那碗面湯后,我成了宋珧仙。
衡文假惺惺地寬慰我道:“命,這就是天命。天命不可違也。”
是了,衡文曾如此奚落過本仙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