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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氏在一旁聽著,也覺得不錯,“女兒說的有道理!”何父去學字兒總比出去干苦力強!而且也要不了幾個錢。
何父徹底心動了,要是能做個文化人,誰甘心做面朝黃土背朝天的農民?他要是會寫字,以后村里誰敢看低他?這字,他學了!
說干就干,何父問沈氏拿了五百文錢,又準備了兩斤豬肉,二十個雞蛋,一籃子新鮮菜蔬,便去了隔壁王家村。
因為何家村人口少,滿打滿算也只有不到六十戶,三百多個人,整個村里只有村長是個老童生,并沒有教書先生。
所以村民們若想送自家孩子去讀書,就要去隔壁王家村。王家村李有個過了知命之年的王老秀才,考進士屢試不中,早就絕了科舉的心思,安心地呆在村里教起書來。
何父提著一籃子束脩去拜訪王秀才并說明了來意,王秀才聽后,雖然有些驚訝,但還是收下了何父。左右也只是教些簡單字,費不了多大功夫。
從那天起,何父便過上了每天上下學的日子。
第27章 教學
何父天天早出晚歸的上學堂去了,沈氏還專門給他縫了個書袋,里邊放了紙、筆、墨,又怕他讀書讀餓了,還多放了幾個玉米餅子。
還別說,何父長衫一穿,書袋一背,到真不像個莊稼漢子了。
安哥兒看著何父這幅打扮,很是新奇,鬧著也要去上學,拉著不讓何父走,沈氏急忙溫聲軟語地哄他,心里卻開始盤算起來:清姐兒有能耐,不需要讓他們多操心;而安哥兒還小,以后還不知道是個什么樣兒,得給他早做打算,等到了四歲就送他讀書去,若是讀的進,怎么樣也要供他讀書,總好過以后做個莊稼漢子。
何父隨王秀才進入書堂,一道道清脆的童聲傳進耳朵,聲調拉得長長的。他微微用目光掃了一眼,學堂里大概坐著有二十多個學生,都是附近幾個村里的孩子,他們的年紀有些參差不齊,似乎八歲到十二三歲的都有。
何父走了一路,學堂里的二十幾雙眼睛就跟了一路,都好奇的盯著何父看,似乎不明白他年齡那么大為什么出現在學堂?
何父黝黑的臉有些發紅,他甚至還聽到了有小孩子在“嗤嗤”的笑,頓時手足無措起來,他低著頭雙手接過王秀才給的書,輕聲道了句:“謝謝先生。”便默默地坐到了位置上。
一拿到書,何父就打量了下左右的幾個孩子,發現自己拿到的書與別人的不一樣,他的書是用幾十張紙縫起來的,沒有封面,上面的字也比別人書上的要大,這讓何父有些不解。
其實王秀才也是一番好意,雖然何父才交了五百多文的束脩,但他還是想好好教的,于是連夜寫了幾十張常用的大字,并將它們裝訂在一起給何父教學用。何父只要將這本書上面的字都會讀會寫了,就算學有所成了。
王秀才在眾人面前簡單地介紹了下何父,便開始授課,先是讓這些學生拿出昨天布置的練習的字貼,然后開始挨個查看,沒檢查到的,就要繼續背誦文章,一會兒要挨個提問。
王秀才授業比較嚴厲,一把戒尺從不離手,他拿著戒尺邊走邊看,若是見到寫的馬虎不好的學生也絲毫不留情面,直接用戒尺打手板,幾張寫得不好就打幾下,力道還不小。幾個不認真的學生被打得嗷嗷叫,手心都紅了。
何父在一旁看著,突然感覺脊背一涼,縮了縮脖子,心道:他都一把年紀了,先生應該不會打他手板......吧?若是在這群小蘿卜頭面前被打手板了,那可丟人丟大發了!他可一定要好好學!
等王秀才全部檢查完了,他就讓這些孩子們繼續背書,然后來到了何父旁邊。正好何父的桌子是一個人坐,他便挨著何父坐下,拿起那本“大字書”,開始教何父認字兒。考慮到何父的年齡,他還特意放慢了速度。
何父一不想被打手板,二惦記著要回去教他們娘三兒,因此學得十分認真,短短半天就認了三十來個字,還全都會寫了,雖然都寫得歪歪扭扭的,王秀才戲稱此為“狗爬字”。
這廂何父學得熱火朝天,那廂沈氏卻出現了點問題。
何逸清想著沈氏初學,便從最簡單也是最常用的倒針繡教起,選得圖案也是最基本的五瓣花。
可沈氏卻學得并不順利,她手上拿著繡花針,在一塊廢布料上穿針引線,兩條黛眉微微一蹙,繡花針在拇指食指和拇指中指熟練與生澀中不住的交替穿針引線,左手上捏的布料上十余朵拇指大小的花朵歪歪斜斜,離遠了看尚可,近看那是針腳凌亂,雜亂不堪。別說繡衣服上了,繡帕子上都不夠格。
她忍不住看向了女兒手中的繡品,跟她繡的一模一樣的花朵,卻比她的要好了千百倍,巧妙精微,栩栩如生,針線細密,繡工精細勻整,這也差太多了!
略一分神,突然針尖一個錯手狠狠地扎進了指尖,沈氏頓時吸了口冷氣,涔涔的血珠從蒼白的指腹冒出,她立刻將指尖放進口中吮/吸。
何逸清嚇了一跳,連忙問道:“娘,你沒事吧?”
沈氏搖了搖頭,“別擔心,沒事兒。”她將指尖從口中拿出,見還不止血,便用布將這根指頭給包了起來。
何逸清見娘的食指上包裹著厚厚的布像只蠶蛹,雖然知道這是學刺繡的必經之路,她以前學時十根手指頭都被扎過,最嚴重的一次針直接扎指縫里去了,血沿著指縫往下淌。但還是忍不住心疼娘,勸道:“娘,你手都受傷了,先緩一整子吧!過些日子再學。”
“不成!這點小傷算什么,也值得大驚小怪?”沈氏雖然性格溫和,但偶爾也是固執的,她堅持繼續,何逸清也只能順著她。
傍晚,何父從王家村回來了,他自覺這一天收獲滿滿,十分高興。
沈氏手上的傷口在何父回來之前就不淌血了,只留下了芝麻粒大小的血痂,她便拆了止血的布條,還囑咐何逸清不許跟何父講,因此何父一時也沒有察覺。
飯桌上,何父興致勃勃地講著自己一天的收獲,驕傲地說今天一天會了三十幾個字,沈氏點點頭,眼里的溫柔都快溢了出來。
飯后,何父開始教他們娘三兒寫字。今兒一天他學了“家,村,鎮,風,雨,日,月,星,云”等字,趁著還沒忘,全都一股腦兒教給他們了。為了不浪費紙張,他們都是蘸清水寫在光滑的石板上。
何逸清乘此機會表現起來,學的最快寫的也最好,惹得何父直夸女兒聰明,沈氏次之,安哥兒是學得最慢。
他還小玩心重,忘性也大,學兩個字再去玩一會兒,就全給忘了。不過對此沈氏和何父都不著急,左右安哥兒才兩歲多,慢慢來,不著急。
第28章 機遇
時間過得很快,一眨眼兒就進入了六月,距離何逸清重生那天已經過了整整三個月了。
天漸漸熱了起來,田里的秧苗慢慢長高了,出了綠穗,放眼望去,一片綠油油的稻田地隨著清風而擺,加上強烈的陽光照射都綠的刺眼,輕風吹過時還帶著很濃的青草味兒。
何逸清一家都換上了輕薄的夏裝,安哥兒的衣服短了一截,沈氏一量才發現他比三個月前高了半個指頭,話也說得很溜了。
何父的一本“大字書”已經學了一半,各種簡單的字已經難不住他了,他整個人看起來比往常自信多了,走路生風,精氣神都不一樣了。
沈氏這幾個月吃得好,心情也好,盤桓在眉宇間的憂愁徹底散了,整個人都有了神采,連藥也吃得少了,從往日的三日一貼變成了五日一貼。經過何逸清的精心教導,她已經會繡簡單的花鳥魚蟲了,雖然不甚精細,但比起初學時,總歸是有進步的。
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發展。
何逸清和沈氏忙活了一個多月,才終于做完了十套衣裳。
這十套衣裳的款式都一樣,為了讓它們各有各的特點,更好賣一些,何逸清和沈氏可謂是絞盡腦汁,從細節處入手,顏色的混搭,不同的勾邊,不同的圖案,使得件件都是獨一無二的。
何逸清估摸著這十套衣裳賣出去,五六十兩銀子總是有的,她心道:等做完這單生意,她可要好好休息休息,天天坐著不動可太累人了,而且對眼睛也不好。<script>chapter1();</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