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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時候完全不相信芝加哥能弄出什么像樣的東西,也不認為一個世博會能改變人們對于芝加哥屠宰場的印象。這就是一個二線城市,除了人和地什么也沒有,空氣渾濁、很少有平坦的碎石路,走著走著就會踩到豬的碎肉和牛的骨頭,誰也不知道里面有沒有混著人的血。
兇殺案是本地特色。去年上半年就有將近一千起暴力案件,沒有不死人的。搶劫、強奸,槍擊,誰知道是他媽什么原因?我給兒子起名叫布徹爾,就是因為我真心希望他至少是殺人的那個而不是被殺。
當然還有一部分事實是這樣的:
布徹爾出生那天我喝了酒,不是為了慶祝,主要是我沒法清醒地聽著產房里我前妻的尖叫。等我回過神來,我已經喝醉了,護士把我推進病房,我前妻說:“你不是吧,跛子。你不是還打過仗嗎?”
我很不喜歡別人提起我的腿,哪怕老婆也不行,所以我推門出去了,連孩子都沒來得及看。
她在背后喊:“操你的,蘇伊!”
別人的老婆也會是這樣嗎?我真覺得我就是最不幸的人。因為這件事,我兒子剛出生的時候我一點兒都不喜歡他。后來我前妻問我孩子該叫什么?我看著隔壁床的那個像屠夫似的男人,想了一下告訴她:“就叫布徹爾吧。”
她給了我一耳光,最后還是讓兒子用了這個名字,我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我從來不打女人,這可能是她一生中最幸運的事,那時候我真的想把她從窗戶扔出去。
雖然我給兒子取名叫屠夫,但他完全不像個殺豬的。主要還是因為他比較像我,要是像他媽媽一樣壯實就完蛋了。布徹爾長得很英俊,現在有六英尺高,卻不是個傻大個兒,他很聰明,我和他老師一致認為這孩子能考個好大學。17歲的孩子大多討人厭,布徹爾從不惹我生氣,雖然有時候我確實很不高興他把我的酒藏起來,但我知道他也是為了我好,世界上這么關心老爹的孩子可遇不可求,大家都說我有個好兒子,真希望他能一直是。
而且,而且,而且,布徹爾也不談戀愛。太難以置信了,我竟然生出一個文明人,我在他這么大的時候差點給他弄出一個哥哥來。年輕人還是不要太早戀愛,否則我真怕有一天哪個姑娘的老爸會端著獵槍沖進來要我和布徹爾為他家的大肚子寶貝負責。
有一次我問布徹爾:“你為什么不交個女朋友?”
他說:“數學更好。”
老天,當時我感動得眼淚都要從鼻孔流出來了。
總的來說,布徹爾幾乎是個完美小孩,對吧?唯一讓我不能理解的是,他房間里總是有小動物的骨頭和支離破碎的昆蟲尸體,他說他只是好奇。我也很好奇,學校到底都教了他什么?
八八年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