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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兩人在一起已經過了半年,時光會將人與人彼此之間的距離拉近,卻似乎從始至終無法改變自己投放在那人身上的目光。
遠處的那個人,即使伸手無法觸碰,可僅僅是看著,也能讓人感到無比的安心,像是夏末攀檐附瓦的凌霄花,無論是陋巷背陰,還是朝臨熹微,都開得熱烈又飽含生機。
他已經學會了不去過問時光從他身邊帶走了什么,那些在時間的沖刷下漸漸被淘汰的東西,對他來說都不足夠他去長久地放在心上,無論曾經他有多么珍視,也懂得割舍來成全自己。
而于笠初卻不一樣。
愛過才知情重,言晏覺得此生已經足夠幸運,才得以在茫茫人海中遇見了他,往后的余生,他只希望能在瑣碎的人間煙火里平平安安地與他白頭偕老。
言晏此刻不禁有些沾沾自喜地想道,他們還有很長很長的以后。
而等于笠初端著最后一盤菜出來時,看見的便是言晏發呆似的直愣愣地盯著他看,他笑著搖了搖頭,接著將菜放在了言晏身邊的餐桌上,隨后抬起手在那人眼前晃了晃才喚回了言晏已經跑遠的神思。
言晏回過神抬頭和于笠初四目相對,眼角下彎的前一秒卻看見面前的人突然從身后變戲法似的摸出了一只帶露水的玫瑰花,花枝上頭還用繩子系了一封信。
他用詢問的目光看向于笠初,卻只見對方對他溫柔地一笑:“吃完飯才準看。”
于笠初話落便徑自將那只玫瑰塞進了他的手里,而后就著現在面對面一站一坐的姿勢,抬手攬過他的腦袋,在額頭正中印下了深深的一吻。
“我永遠愛你,三十一歲生日快樂,言先生。”
寫給言晏:
此刻外頭落了點雨,而我正坐在書房給你寫信。
提筆才知話有千斤重,活了快三十年,回過頭想想,自己確實是沒有給什么人好好地寫過一封信。
我從不吝嗇表達自己,卻總在你面前感到詞窮和語言的貧乏。
說出來可能不足取信,可我仍然真實地經歷過沒有你的絕望。誅心之痛的同時,我難以否認自己那一刻對于你的恨意,只因為你走得太過干脆狠心,這無法讓我做到簡單的釋懷。
可我依舊心甘情愿地為你傾倒。
想為你翻山越嶺,把荊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