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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順勢拍他肩膀:“走走走,表姐請你吃雪糕。”
小姑娘抿嘴笑,不肯跟我們去,她要留下來繼續做作業,一刻鐘都不想耽誤。
我請良仔吃了足足五支雪糕,他才答應帶我抄近道上去。其實就是從斜坡爬上去。
那是一條充滿荊棘的路,我遠沒有小我三歲的良仔靈活,一手巴住石壁,一手撥開亂草,小心翼翼地跟在后面,但很快就被他甩開老遠。
“還要爬多久?”我問。
“看你要到哪里。”
“可以望見他們的地方。”
“那山頂吧。”
沿途還能聽到很遠的地方傳來敲敲打打的聲音,鞭炮一路不絕。風灌到脖子里,非常舒服,但我不敢分神。直到上頭良仔大聲地說“到了”,接過他伸來的手,借力蹬上去時,我才大大地喘了口氣。
風景真好。房屋村莊田野都變小了,紅紅綠綠,宛如畫卷,不知是誰的神作。然后,我望見遠處的山腳有一抹異色,即使隔得再遠,我也知道那是棟建筑物。
良仔說,那是村里最大的房子,即使不是最老,也有上百年了。
“那個王意堂家的祖宅?”我一直都知道,這個地方近代以來最顯赫的家族。翻開民國以來的地方志,一定會提到他家。
“姐姐你也知道?他家的墓園就在我們后面。”
“啊!”我沒有由來地吃了一驚,才慢慢地轉過身。古式的牌坊,烏木的匾額,上面書寫著兩個金邊大字:“故園”。
我定了定神。良仔帶我走到另一側,指著山腰處,說:“我爸爸他們就在那里。”
中間隔了個山坡,但外公外婆的新墓地在半山處一個非常醒眼的位置。我看不清人,但顏色分明,直刺刺地映入我的眼睛里。隱隱約約,那邊是人聲鼎沸,我想,外公外婆一定會心安的,子孫后代都有出息,平平安安。
我對著他們的方向,跪了下去,默默合十祈愿,頭著地拜了四拜。媽媽說過,對過世的人都要拜足四拜。良仔學我樣,也跟著拜。
我本想就這么下去了,可是良仔說:“好不容易爬上來的,我帶你去逛逛故園。”
那墓園四周都被圍上了黑色的鐵欄桿,間雜著灰白的紋路清晰的大理石柱。
“西側有個欄桿松動了,我們從那鉆進去,保準不會驚動守墓人。”
我也才十五歲,玩心正盛,雖然墓園沒什么意思,但他說得對,反正無事。
過了欄桿,還有花叢,我們一前一后從石階上跳下去,在墓園里四處游蕩。如果忽略掉那一排排的漢白玉墓碑,整座墓園更像是個小型的植物園。我記得一排排的檸檬桉朝蔚藍的天空伸展,有個朋友說檸檬桉像人類的裸/體。還有菩提和陰香。花臺上種著紫羅蘭、山茶和玫瑰。別的我再也叫不出名字了。
但是,我很肯定,我聞到了茉莉的香氣。有一處擺了幾盆茉莉盆栽,我好奇地走過去,看得出是被精心栽培的,白色的花朵綴滿枝頭。
“守墓人原來還兼任園丁?”
“才不是呢。守墓的其中一個是住我們家后面的祥叔,他說,這家人另外花錢雇人來看護這些花草。”
“真有錢。”我不禁感慨。轉身的時候,眼睛隨意地掃了一遍,突然視線卻定格在一幅黑白的肖像上再也移不開了。
我的心怦怦直跳,雙腳一步一步靠近。
那個墓碑上鑲嵌著一張溫和美好的臉,年輕而俊秀。有一些年代了,眼睛黑白分明,飽含笑意,細細地看,下眼角還有一顆很小的痣。是誰的說呢?有淚痣的人是嫵媚的。嘴唇薄薄的,彎成好看的弧度,讓人忍不住想親一下。
真漂亮的男孩子,比我稍微大一點點。
墓碑上寫了他的名字,還有他的生卒年月:“1968年6月28日至1986年10月16日”。
“才十八歲呢,少年早逝,真可惜……咦,他的忌日偏偏和我生日同一天……”我目不轉睛,喃喃自語,念了幾遍他的名字,“王衍之,王衍之,王衍之……”
良仔走過來,手伸到我眼前晃了晃:“姐姐,回神呀。”
我許諾待會下山給他買牛肉干,讓他到邊上去自己玩,我正沉湎在美少年的誘惑中無可自拔。
我從來都沒有見過長得比肖像里的人更秀美的男生,相比之下,謝明珊暗戀的那個周哥哥也立刻遜色幾分。然后,我偷偷地想,這么好看,和他翻云覆雨一番而死,我也很愿意呀。不,不,我要更貪心一點,像聊齋故事里一樣談場人鬼戀,哪怕會被拉入黃泉也難以拒絕他的美色吧。
很糟糕,我原本只是遐想一下,不知不覺竟說出了口。瞥了一眼,還好,良仔不在旁邊。我松了口氣,捂著漸漸發熱的臉頰,趕緊補一句:“不過我才十五歲,等我十八歲上了大學以后再和你戀愛啦。”
但想想,還是不對。我怎么對一個過世多年的人犯起了花癡?這是對亡者不敬吧。我深深地吐納了一會,好不容易才從情思激蕩的心緒中掙脫出來,虔誠地在墓碑前鞠躬致歉。
抬頭的剎那,我又神差鬼使地看了一眼那相片,里面的男孩子眼眸里笑意似乎更深了。我揉了揉眼睛,他嘴唇動了動,仿佛在說:“好呀。”
“啊——!”我嚇得大叫起來。另外一邊,良仔也沖過來拉著我跑,邊跑邊說:“姐姐,守墓的來了,快跑!糟糕,忘了樹上有安監控攝像頭的。”
我慌不擇路地跑,好幾次磕磕碰碰,差點摔倒。
“這里!這里!”良仔指著我們進來的那處松垮的欄桿。
我頭也不回地往外沖,沒留神,頭一下子撞到上面去,劉海散落下來,擋住了我的視線。但我什么也顧不得了,只記得攥緊了良仔,兩人一路狂奔,從另一條路跑掉。
我真是怕得要命,心里不斷唾罵自己色迷心竅。可鎮定下來后,又覺得是自己眼花了。
村口的小賣部里,良仔一面大嚼著牛肉干一面和我說他是如何發現守墓人過來的。我完全沒聽下去,大口大口地灌著冰汽水,用力地搖頭,想把之前的蠢事都給忘掉。“反正絕對是我眼花的錯覺。”我暗暗對自己這么說。
我那時才十五歲,精神充沛,少不更事,注意力容易被各種新鮮事物轉移。所以,也很容易忘記一些事情。比如,我答應給阿媛的發夾丟失了;比如,我和阿媛拉鉤時立下的那個誓約;又比如,我對那個“人”說過的輕狂的話。
最后,一一地靈驗了。
它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