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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天垂憐,讓我遇見沈雁。
她給了我一個"家",給了我從前想都不敢想的生活。她給我房間、供我上學,有時我們一起去夜市,走在人群里我會恍惚——這樣的日子,竟然也能屬于我。
于是,十五歲之后,我的愿望是對沈雁產生價值。
那個深夜,我著急的出門找沈雁,看見她和那群人對峙,我是想上前的,可是我聽到她說的話,她似乎也覺得我是可以拿來換錢的東西。
其實我不該對此產生疑惑的,沈雁對我那么好,似乎再多要一點都顯得我貪得無厭、不知滿足。
可我還是想問,沈雁,在你心里,給我開價多少?
要等到什么時候,你才會覺得我價值耗盡、毫無用處,像所有人一樣,毫不猶豫地丟掉我?
我試圖往自己身上疊加籌碼,我拼命學習掙獎學金,我出去打工兼職,我試圖讓這天來的更晚一些。
這時間太長了,歲月漫長到我幾乎快要自欺欺人。
我幾乎要忘了,我要忘了我的身上還有價格的標簽,我快要忘了在所有人的規則里,我從來不是被真心相待的親人,只是一件隨時會被淘汰的商品。
更何況和沈雁,我和她之間沒有任何血緣。
血緣,多么神奇的血緣,有時它飄渺到那些人對我惡語相向時像是在說仇人,有時又重要到有人愿意大費周章的找到我把一切都留給我,只是因為我身上有著和他相同的血。
我恨陸楊,他憑什么覺得用他生來就能觸摸的,對他來說不值一提的,占他財產不到萬分之一的錢財來對我進行施舍,我就要感恩戴德,我就要抹平所有過往的傷害,乖乖做他懂事聽話的女兒
當然,我最恨的是陸楊讓沈雁離開了我。
沈雁也拋棄我了,她也為了錢,為了血緣,為了這世上我們兩個之間最不可能擁有的東西。
不過,她弄丟了我沒關系,我還會找到她的。
我恨沈雁,我真的恨她。
多少個日夜我想起她眼前能閃過無數我們相處的畫面,我瘋狂的想要捕捉里面的細節——她說話時的語氣、她低頭看我的角度、她手指劃過我手背的溫度——好像只要記得足夠清楚,我就能順著這些畫面穿回去。
我要回去,要她兌現那個冬日的承諾——她說不會丟下我的,她說了的。
我的心臟開始難受、發酸,我想那就是恨最直觀的體現。
在見她之前我都想好了要怎么折磨她,我要讓她這輩子都不敢離開我,都不會再拋棄我。
可是奇怪,看見她的那一刻,我的一切想法都消散了。
我多想沈雁真的是個自私自利唯利是圖的小人,這樣她就會利用自己,利用自己的愛得到一切,我也會甘心把一切雙手奉上。
那樣就好了——那樣我就可以恨得理所當然,那樣我就不用在"她愛過我"和"她拋下我"之間反復撕扯。
可我早該知道沈雁不是。否則她絕不可能在那個清晨,心軟地讓我進門。
她一絲心軟,讓我們注定要此生纏綿。
我也已經變得更加貪心。我想要永遠留在沈雁身邊,甚至不再在意這是否美好。
陸楊的呵斥辱罵,生意場上那些人的虛與委蛇,逢迎、隱忍、妥協、被拿捏,我全數照單全收。
我知道這只是我通往執念的墊腳石,是我完成我愿望的跳板。
就像那年我在舞臺劇里說的——“為了一時的幸福,哪怕讓我付出我腐爛人生的一切,我也絕不后悔。”
我成功嗎?
我似乎太成功了,我有了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一切,我被萬千人敬仰,我成為別人口中年少有為的人。
可我為什么覺得自己是失敗的?
初三那個家長會,老師讓所有人寫下自己的愿望,我寫下要掙錢,要漂亮衣服,要美味的食物,要安穩的生活,要大房子,要好車子,要和姐姐生活在一起。
神明實現我的愿望時,為什么不問問我在我心里它們的先后順序。
那我告訴神明,姐姐最重要。
其它的都可以收回。我想要的只是和姐姐在那張狹小的床上相對而眠,這就夠了。
我對沈雁的感情早已變質,我的心里一直在癢。從高中開始,從我們睡在一個床開始,從我被燙傷她替我上藥開始——或者,從見到她的第一面開始,我的心就在癢了。
只不過那時候我不能明白這是為何,后來漸漸懂得,這大概是愛。
為了解癢,我不停地靠近她,哪怕只是碰到她的手指,也能讓那種難受緩一緩,然而這只是杯水車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