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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敲打鍵盤,搜索——如何成為一個好妻子。
搜索完后又在薩比的指示下消除搜索記錄。
搜索出來的結果的大意是說想要成為一個好妻子,首先得有個好廚藝,想要籠絡住男人的心,就得籠絡住男人的胃。
所以,任榆才硬著頭皮學習做飯,雖然成效甚微。
“你干嘛?我的面要糊了!”被朗稔拖著往外走的時候,任榆還在抱怨。
“別管了。”
朗稔幾下把任榆塞進出租車,十多分鐘后到達餐廳。任榆看著空無一人的餐廳,有點納悶。
然后他被朗稔推上餐廳中間的高臺,這是一間比較上檔次也挺有格調的餐廳,中間的高臺本來是放置有鋼琴的,偶樂有客人來用餐,會有鋼琴師在上面演奏舒緩的鋼琴曲。
現在高臺上的鋼琴不見了,四周擺滿紅玫瑰,還有粉色紅色的心型氣球,朗稔對任榆說:“小榆仔,你先閉上眼,數六十聲。”
任榆瞪著他,其實看這布置,他心里已經有些許猜測。
任榆這人呢,可能天生就缺乏浪漫細胞,只覺得周圍的紅玫瑰看起來艷得慌,還有那氣球,怎么看怎么別扭。周圍彌漫的香味,有點悶,弄得他鼻子有點癢癢的。
不過看到朗稔眼中掩飾不住的激動以及溫柔時,他心中一甜,不再計較那么多,乖順的閉上眼。
朗稔忍住想要親他的沖動,以幾乎是殘影的速度躥到后臺,迅速將身上T恤換成西裝,然后手捧一束紅玫瑰走出來。
在他剛走出來時,餐廳的燈光就黯了下去,只剩下臺上朦朧又暖昧藍粉色光芒,光芒中心,是長身玉立的任榆。
他閉著眼睛,嘴唇輕動,很認真的在數數。朗稔看到了,心中頓時柔成一片。
雖然小榆仔老是瞪他,動不動會踢他踹他肘他,可是,常常當他要認真做什么事時,任榆從來不會阻止他。而且當他有所求時,對方必會同意,甚至會很認真的完成他的請求。
這樣的人,他怎能不愛呀。
其實朗稔求婚應該用白玫瑰,但他不喜歡白玫瑰,也不喜歡白色,白色太單調,他總覺得白色瘆的慌,結婚嘛,就該紅色。紅色象征生命,熱情,沖動。
所以他選了紅玫瑰。
不知從哪響起一陣動人的旋律,和著這股旋律,朗稔走上臺。同一時間,任榆口中數到六十。
他緩緩睜眼,看著前面的光頭青年踏著一束跳躍的白光一點一點朝他走來。
“小榆仔,我朗稔是個粗人,是個流氓,更是個壞蛋。這輩子呢,我騙過人,害過人,殺過人,壞事好事我都做過。有時候我常常想,像我這樣的人,生活在安逸的世界里,說不定哪天心理就徹底扭曲,然后開始報復社會。”
“但是,還沒等我變呢,末世就到了。其實在末世我也沒做什么好事,也就救了幾個人。別看我天天笑嘻嘻,骨子里,血是冷的。”
“要不是遇到你,我還不知道會怎樣。遇到你那天,我也不知咋的,生怕你被喪尸咬了。俗話說一見鐘情,說不定正是那個時候,我就對你一見鐘情了。”
朗稔眼中的神色越來越溫柔,任榆微怔,聽著朗稔的聲音繼續說:“后來我一直問自己,怎么就這么幸運,幸運的撿著你了呢。”
“現在,小榆仔,你愿意嫁給這個沒有頭發、坑蒙拐騙把你拐來的光頭流氓嗎?”朗稔單膝跪下去,將手中的花遞上去。
任榆本來挺感動來著,可是聽到最后一句話時,忍不住笑了:“結婚證都領了,你說我嫁不嫁給你?”
朗稔:“……”好容易聚起的氣氛就被任榆這話給破壞,朗稔氣得牙根直癢癢,真想把這不解風情的任小榆按在床上這樣那樣!讓他下不了床!
只有在床上的時候,任榆這張嘴才不那么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