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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打三年前在唐笙手底下感受了一把刻骨銘心之后,李東瑾算是徹底的看開了,以前他就是老犯一個毛病,那就喜怒太形于色,看誰不待見就恨不得臉上寫個滾字,喜歡誰呢又恨不得成天膩著。
這哪成啊?李東瑾明白過來了,人在這世上活著,不能光圖自己高興,搞什么直來直去的,人本就是群體動物,你覺著自己犯不著搭理那些有的沒的,可實際上呢,這不就是情商低么,招人討厭不說,還容易不小心傷著自己。
如果放在前些年,要跟他李東瑾說你可別自我感覺太良好,你能狂這么些年,完全是靠著背后有人撐著,要不然保準你叫人玩兒的屁滾尿流,他肯定不信,不僅不信說不定還得追上去打人家。
是啊,那時候他才不信這些個,他覺著離開家也好、進楚御風公司也罷,這都是他自己做的決定,他愛怎么樣就怎么樣,別人怎么看他無所謂。
現在他終于明白了,他這么些年頂多能叫個叛逆,折騰了二十來年,一點兒也不叫自食其力。他說想離開家里就真的跑掉了,那不是他自己向家族勢力抗爭的結果,那是因為尼奧,不然他也甭想跨出國門一步;而順風順水地在娛樂圈混飯吃,其實也不是那么容易,還不是靠著楚御風的加持……
要不是唐笙狠狠地給了他一個教訓,估計他這輩子也想不明白,還當自己多厲害呢。
所以李東瑾乖乖從了尼奧的教導,準備脫胎換骨,認真地融入這個他不以為意的世界,打磨掉所有不該存在的棱角,省得刮傷別人也避免不注意磕碰到自己。
尼奧也懂得循序漸進的道理,沒指望他一下就來個“大變活人”,對李東瑾就一個要求,有樣學樣、弄個表面光鮮就差不多了,至于精神層面的改變還得慢慢來。
李東瑾似乎從叛逆少年變得一下子開了竅,或者是時至今日不得不低頭,總之他再也沒干那些腦殘的事,尼奧叫他做什么他就跟著學就是了。
因此三年之后的李東瑾,早就不是那個話題明星了,他搖身一變,成了酒莊管理人,每天要忙的事不算多,也沒什么吃力的,總歸是些不太費精神的活兒,常來的熟客就是那幾個,記住他們的喜好要推薦可心的酒也不是很難。
錢多活少時間富裕,這可不就是人生的最高境界了么?
李東瑾回味了一下往事,用尼奧說給他的那些道理想,才發現自己當年實在是有點不堪,也難怪唐笙對著他老是一副瞧不上的樣。
要說現在還缺什么嘛,估計就是缺個交往對象了,李東瑾又想起唐笙,明知不可能了還是有遺憾,畢竟是初戀哪,至于現在,那就更難說了,找個男的吧,其實他對別的帥哥還真沒感覺,找個女的呢,他也沒覺得對誰特別有感覺。
悻悻地晃了晃腦袋,算了,估計這就是失戀后遺癥還沒好利索吧!只能慢慢熬時間了。
第四十七章
唐笙覺得自己不去做狗仔隊簡直是屈才了,這幾天他每日都早早守在酒莊附近,找一個隱蔽的位置,遠遠觀望,如果李東瑾白天要出去,他也會尾隨,只是不敢越雷池一步,始終沒有去探查李東瑾的住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