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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只是曾經。
他收過幾條狗,也花了些精力調教,卻漸漸厭倦那種做主人的感覺。
不,他不是不想做主人,只是不想奴役那些無趣的平庸之輩。
大概到了高中時期,白鳴璋就漸漸失去了對一些事物的熱情,他開始嫌棄那些給他帶來過快樂的東西,見了貓狗冰冷的尸體也不再興奮。
他一時間消沉起來,卻很好地隱藏起了這種消沉情緒,連他的引導者白父都沒發現。
知道他在美國度假時,親眼看見白父的生意伙伴開槍打死了一個著名好萊塢影星,并且讓自己心愛的獵狗分食那個美麗女人的尸體。
在那一瞬間,他感覺全身的血液像巖漿一樣滾燙灼熱,大腦似瘋了一般分泌多巴胺和內啡肽。
這種特別的狀態持續到獵狗舔干凈骨頭上最后一絲血肉。
從那時白鳴璋就知道,真正的藝術品是什么了。
他不太喜歡社交,但為了自己的藝術,他開始尋找第一個作品原料。
幸運的是,他一下找到了兩份。
周京元和明珠。
一個皮囊勉強算是清秀,但卻有著衛道士般正直,清澈的內核。一個皮囊可以評為頂級,內核卻平庸無趣,愚蠢可笑。
似乎不能兩全,可他實在找不到更好的了,只能降低標準。
他觀察了兩人很久,本來都決定選周京元的,突然明珠這個草包給了他一個大大的驚喜。
他發現明珠變了,變成了另外一個人。
他實在是感興趣,因為他還是第一次見到真的雙重人格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