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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記得了。
他不記得最后一次親吻黎昕是什么時候,不記得黎昕和他說的最后一句話,他甚至都不記得黎昕今天穿的什么衣服。
因為他不知道那是最后一次。
第四十一章
陳敢很會偷東西。小到吃的喝的用的,大到電瓶,自行車,轎車,他統共也只有三次失手:第二次讓他進了少管所,第三次讓他被黎昕從派出所里撈了出來。
第一次,讓他認識了宏叔。
那時候陳敢才十幾歲,又瘦又黑,還沒開始竄個子,每天走街串巷地坑蒙拐騙,能偷一點是一點。
他那時候太小了,不懂地盤不懂道上規矩,建二實際上是附近的一大片街區,這里雖然沒有太多的謀財害命或是刀光劍影,但倘若被地頭蛇盯上,那也是夠受的。
陳敢有一次不小心偷到了宏叔女朋友身上。
那時宏叔約摸三十來歲,陳敢灰頭土臉地被抓到,像小雞似的被扔在宏叔面前。
有人在宏叔耳邊說,這是陳奕的兒子。陳奕常在宏叔手下人那兒做些坑人買賣,這片的人都視他為毒瘤,而陳敢這個刺兒頭,顯然也不是生臉。
“喊聲大哥來聽聽。”宏叔看著他,目光戲謔。
陳敢甚至沒有猶豫,直直喊道:“大哥。”
宏叔笑著搖搖頭:“不真心。”
“我沒有真心。”十四歲的陳敢抬起頭,倔強的眼睛在黑夜里發著光。
“有點意思。”宏叔揮揮手,讓周圍的人出去了。他自己從黑暗里轉身出來,陳敢才見到宏叔一直沒在陰影里的那半張臉。
那是一片極大的燒傷,坑坑洼洼像月球表面一般,像是糊了一團被剁碎的肉醬在臉上,看著十分滲人。
陳敢直視他,一絲動作也無,眼神毫不閃躲。
宏叔冷著臉看了他一會兒,忽然伸手拉了他起來:“倒是有點膽量。”
“你叫什么名字來著?”宏叔又問。
“陳敢。”
“你比你爸要好的多。”宏叔摸了摸陳敢的腦袋:“以后你跟著我吧。”
那一年陳敢的個子才到宏叔的胸前,而當陳敢再次站在宏叔面前的時候,他已經比宏叔高出一個頭了。
宏叔已今時不同往日,多年經營令他再也不是以前的那個地頭蛇,若不是陳敢曾與他親近,多少知道他的底細,如今要托人找黎昕,那是萬萬也想不到宏叔頭上的。
3
Hours
齊海帶著黎昕仿佛人間蒸發。陳敢唯一能確定的就是他是在去晏辛家的路上被齊海劫走的。
這些信息還得益于晏辛打給他的那通電話:“黎昕跟你在一起嗎?怎么這都幾個小時了還沒過來?”
這樣一來,陳敢根本不會懷疑到晏辛的頭上,陳敢甚至不知道他與齊海相識。
顧正宜在國外,找不到人,——至于黎昕父母,當陳敢在黎昕家門口說了來龍去脈,得到的卻是閉門羹以后,陳敢就再不報什么希望。
陳敢第一個通知了王晟,他匆忙趕來,進門便是一句,“我真不知道他會突然干出這事兒!”
陳敢正在齊海的住處四處翻找,試圖尋到一些蛛絲馬跡,頭也沒回地答道:“現在說這些都沒用了,找到他最要緊。”
王晟暗暗在心中將齊海罵了一萬遍,手足無措地問:“要不,要不報警?”
陳敢無奈地看了他一眼,他反應過來,連聲說:“嗨,瞧我急的都亂投醫了。”
“這樣不行,大海撈針。”陳敢皺眉在一無所獲的齊海家里環視了一會兒,回頭對王晟道:“你在他家找找,問問周邊的人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