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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上凜這個人,本是家中的第二子。
他父親母親共生了三子,他上面有個兄長,下面還有個弟弟。
其實總的來說,兄弟三人里面,當屬他混得最不錯,前程最好。
大哥是個讀書人,但是考了十來年也還沒考上個什么功名,就是給本地的地方官做個小幕僚,干點操持筆墨的活計,雖然沒什么高官厚祿,但好歹算是給自己找了點事情干,叫爹娘和別人說起來,面上也還算說得過去。
三弟自幼被嬌慣著長大,只知道提籠遛鳥、踢貓踹狗的貨,文不成武不就,連大哥還不如。偏偏他是個幺兒子,爹娘從小疼到大了,心里也是舍不得的,更沒指望他能有什么出息,只想著來日都靠上頭兩個哥哥接濟就是了。
至于方上凜這個最最給家里添光添彩的二兒子——他是元武皇帝的親信,更是在元武元年那一年,就憑著自己的本事得到了一個侯爵,讓整個方家,也一躍成為了公侯之家。
方家的父母對他卻是最一般的。
雖不至于說好好地就要討厭虐待自己的兒子,但是比起對長子的殷殷期盼、對幼子的溺愛疼寵,他這個夾在中間的第二子,總是沒那么容易和兄弟們爭寵。
不過男兒家志在四方,方上凜自己也是不在乎這些的。
這些是前提。
方上凜的兄長方家大爺方上準,原先是有一個說了媒、過了六定的新婚妻子的,這準新娘姓吳,人稱一聲吳小娘子。
彼時,在世俗的眼光下,過了六定的人家,你家的女兒雖則還沒出門、還養在你自己家里,其實早已就是別人家的媳婦了。
倘若在這個過程中,還未成婚的男方準新郎突然遇到意外一命嗚呼了,那么這個可憐的女孩子,也要為男方守一輩子的活寡,就這么白身一人,照舊被男方父母接到家里去做媳婦,代替自己死了的這個未婚夫孝順他的父母。
若是這女方的父母是個疼閨女兒的,不想閨女一輩子去跳這個火坑的話,只能低聲下氣地私下拿出加倍的金銀財寶,去和女婿的家人協商,求著讓女婿的家人寫下一封“放妻書”,放了他們女兒一命。
否則,女方的家人要是強硬地不放手,不把自己的女兒嫁出去守寡,那么男方家人即便是告到官府那里去,女方家人都是理虧的。
——而未婚的小夫妻,若是女孩兒先死了,這個男子則可以當做沒事人一樣重新再娶。
不過好在這道很不公平的法令,在元武元年的冬天,被懷著身孕的皇后勸諫元武帝廢除了。
自元武元年起,定了親的男女兩家,倘若男子先死了,則這道婚約自動作廢,已經交付女家的定禮亦不得要回。男家若是故意到女家鬧事、斥責女家是“克夫命”的話,還要按照口出穢語、中傷他人論處。
不過話又說回頭了。
其實方家雖然身為男方家,但是卻并不是這么不講理的家庭。
在元武元年的秋天,已經定了親的方家大爺忽然一命嗚呼,落水死了!
而這和方家定了親的吳家小娘子,則成了那“望門寡”。
方家父母其實還是好性兒,他們不僅沒像許多世俗人家一樣口口聲聲叫罵吳小娘子“克夫喪門星”,反而第一反應就是覺得自家兒子短命鬼,原是自己家拖累了吳家。
即便那時候自家的二兒子已經封了侯了,他們也沒有仗勢欺人、強逼著吳家把吳小娘子送來給方家大爺守寡。
反而方家立馬讓人帶著一些賠罪的金銀上了門,親自寫下了“放妻書”,說原是自家的大郎沒福氣,沒得再拖累了吳小娘子,應該叫吳小娘子立馬再嫁了旁人才是。
他們是開明的。
但是恰恰相反,這件事上,不同意的人是女方吳家。
吳家父母鐵青著臉色告訴方家說,自己家的閨女,其實早在婚前就讓你家大郎騙去了身子了!
自家閨女的清白都毀了,現在你家大郎人又死了,方家爹娘又不想再管這個沒過門的兒媳婦,嘴上說著好聽好聽,說是自家“放妻”,可是我女兒的身子都叫你兒子騙去了,以后我女兒還能再嫁一個什么人家!
方家父母原本心下震撼,沒想到一貫中規中矩、老實本分甚至還有些迂腐書生氣的兒子,竟然會在婚前做出這等不檢點的事情。
但是那吳小娘子又出來扭扭捏捏地說了她那時看見的方大郎身上何處有個胎記、何處有顆痣等等,一一都和自己兒子對得上,又是千真萬確出不了假的。
他們這時心里犯了難。
于是又和吳家父母商量說,那他們這婚事就按照世俗的老規矩辦,仍然叫吳娘子嫁給方大郎,然后他們方家作為婆家,把吳娘子接去家里照顧終老。
來日等到方家的二爺方上凜和弟弟結婚生子了,再抱養一個兒子給吳娘子當嗣子,叫吳娘子晚年也有個兒子可以依靠,這下可好?
但是吳家又不同意了。
吳父叫罵道:
“你們方家是恨不得把我家女兒連皮帶肉吃干凈了才滿意是吧?!你家兒子騙走我女兒的身子,偏偏他又不能出來擔當,這便去了!你家還要把我女兒接去家里守活寡?什么過繼個嗣子給我女兒,原來還是叫我女兒白白替你們方家養孫子呢!這又不是自己親生的兒女,來日又能靠得住幾回?”
方家父母兩眼一翻,恨不得當場暈倒了。
這也不是,那也不是。
娶吳娘子也不是,不娶吳娘子也不是。
倒真真兒叫他們沒主意了。
可是婚前就騙走了人家清白女兒的身子,這點又的確是他們的兒子不對,所以他們不得不強打起精神來,強忍著剛剛失去兒子的痛苦,繼續商討何合適的解決辦法,看看如何才能讓這吳家徹底滿意。
*
說到這里,賀妙寶的嘴角忽然牽起一個詭異的微笑:“娘娘不嫌我話中啰嗦吧……”
婠婠連忙說不嫌不嫌,叫她靜靜講下去,說罷還為她倒了一杯溫水。
“娘娘可知,最后那吳家和方家掰扯了半天,心中真正想讓方家給出的解決辦法是什么?”
婠婠見賀妙寶都問到了這個份上了,說明這吳家也不是一般人。
她還當真用心地思索了一番,試探地答道:
“他們可是問方家索要財物?或者是仗著方家有兒子在朝中做官,叫方上凜為吳家的子弟謀一個差事作為補償?”
“都不是。”
賀妙寶的笑意越來越深,她搖了搖頭,說道,
“吳家仍然還想繼續履行這門婚事,并且不想放棄這個和方家結親的機會。但是,
——他們要求讓方家二郎,代替大郎娶妻,把吳小姐明媒正娶地迎回家里去做侯府主母。”
婠婠眉眼一跳。
但是賀妙寶說,當年的吳家真真切切打的就是這個主意。
他們原話是這樣說的,你家兒子既然騙走了我女兒的身子,害得我女兒以后也不能嫁人、再去過世俗夫妻的相守相親的日子,那你家就必須出一個兒子來擔當責任。
我們好好的女兒,被你家害得不上不下,既不能再去嫁了別人家,又不能到你家繼續守著那個大郎守活寡當尼姑。
反正都是親兄弟,方二郎應當沒有理由嫌棄吳娘子被他兄長破身所以才非是處子之身的道理。
更何況叔娶寡嫂,也不是蠻夷之族的專屬,他們中原人這里也不是沒有過先例的。
這樣事,方家父母起先當然不同意了。
畢竟就算是一個爹生娘養的兄弟,靠著自己的本事打拼一番之后,兄弟各人之間也都是有差異的。
比如說方大郎就沒有混出個實際的名堂來,所以給他婚配的吳家,其實也是小門小戶。
而方三郎這輩子眼看也是個混吃等死的主兒,所以方家父母也沒指望能給這小兒子娶一個正兒八經的名門閨秀回來,也是只打算在差不多的人家里面挑一個。
但是方二郎方上凜就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