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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見到他是在補習班門口,剛下了課在補習班門口和學生們閑聊,他是我班上同學的朋友,那天他們正約好要一起去吃宵夜的樣子。
他的類型,是在我大學時期在電子布告欄也就是bbs會看見的那種標題;"188優質男";第一眼印象就是身高高,看起來人不壞的樣子,而我所說的優質男并不表示我認爲他是“優質男”,而是很容易自我感覺良好并稱自己為“優質男”的優質男。
那天他穿了一件淺粉紅se的polo衫,牛仔k,脖子上還掛著公司的身份識別證。
“一定是那個識別證惹的禍。”我後來回想那一幕這樣跟朋友說。
對於下了班還掛著識別證的男人,總覺是認真工作的類型。不過也可能是我未被開發的癖好也說不定。
後來班上的同學常常在上課的時候開我玩笑,虧我說:“老師,我朋友那天一見你驚為天人,對你茶不思飯不想喔~”
我白眼帶過,“我不是已經脫離兒美圈轉戰ren美語了嗎?!怎麼感覺還是一天到晚在跟小p孩講話啊!”為了班上氣氛的和諧,我用玩笑帶過。
不過這位同學的朋友,梅若庸,從那天之後還真的時常出現在補習班門口,有時候看他像是在等公車,有時候又和我班上同學也就是他朋友搭聊兩句,但眼神總是在我身上打轉。
我看多了這樣的眼神,也嗅到了賀爾蒙的味道。
三個月之後,他在我床上。
我和他分手後最後悔的一件事情,就是沒有試試看識別證在床上是否可以激發我某方面的潛力。
下課後,我如往常下課往捷運的反方向走去。
從前我是搭捷運上下班的,在遇到他之前,也有些風花雪月的過去;在我們社會很不政治正確的說法為“ㄈㄈ尺”,也就是bb誒屎的酸民用語,指的是rcrossculturalroance。不過我的真實經歷很可惜的并沒有我所屬的補習班職員間相傳的那樣jg彩。我不過是同時和兩個外籍人士“hangout”,從英文這個語言里,就可以看出男nv關系可以有多大的模糊空間。"hangout"僅僅只代表了你和不同的人出去過幾次,連曖昧都還談不上的時候,在中文里可以被這樣的敘述:"新來的那個nv老師同時和兩個外國人約會!惡心!"附上白眼。盡管後來的我得知其實說話的職員其實和其中一位和我僅僅只是吃過一次飯的同事有過一夜的交流,我無意評斷一夜情這樣的行為,畢竟你情我愿嘛!但畢竟我也身為這社會里被批判為“哈洋”的nvx之一,那我就不得不"順帶一提"在這樣的環境,我是如何這樣的人評斷,并成為同事間茶余飯後的話題。
為了不想再招惹是非,我由搭接運改成反方向的路線轉搭公車,世人的八卦程度,是同事一起往捷運方向走去都可以被解讀為“一起回家”。雖然流言蜚語一向對我造成不了太大的影響,但是那段日子,也許是身心俱疲吧。我選擇不與之對抗。選擇另一條看似b較輕松的路走,誰知道,被早已設下的陷阱逮個正著。
剛開始不覺得有異樣,只覺得熟面孔一直出現在往等公車的路途中。
直到那天,他出現在我等公車的地點。
不像平常那樣,只是經過時短暫的眼神交會,這小子今天似乎是有備而來的。
那時因為每天不停的上課,說話,又不懂得控制說話的力道,時常下了課,嗓子也啞了;在上課中也不得不時常啞著嗓子說話。大概是被當成情報被班上那為間諜同學出賣給朋友了。當天他準備好喉糖,枇杷膏,出現在我等著的公車站牌。
我豈是那麼容易被收買的類型?送送枇杷膏喉糖就想收買我?要不是他附上了一張紙條,我的魂會如此輕易就不守舍了?算他瞎貓碰上si耗子,我是一個重度文字迷,熱ai所有oldschool的作風,上次收到心儀者的紙條,而不是經由任何機器設備傳來的文字訊息,是學生時代的事情了吧!
所以我就錯過了辨識謊言的機會,就幾個手寫字,觸動了我的懷舊開關,誤以為ai情來了,誤以為我戀ai了。
這我不能怪他,是ai情對我說了謊。
而這之後開始,老掉牙的溫馨接送情,我這麼一瞎掉,就讓人一路送回我家了。
我當然知道了多一點關於他的資料,27歲,小我3歲,工程師,在臺北最不缺的職業,一個姊姊,單親家庭,姊姊已結婚,所以他和媽媽兩個人住在租來的公寓,月薪四萬,存款,零。
當然這些在被賀爾蒙充滿的三個月當中,這些資訊起不了多大的嚇阻作用。
雖然第一個的約會,一個不該被錯過的警報,一個我能看透這ai情的謊言的警報,我卻都瞎到沒意識到,一個很明顯的徵兆:第一次約會,遲到。當一個nv人一心只想談戀ai的時候會出現的狀態:合理化此人的所有行為。
其實我對告白這兩個字還挺感冒的,好像現在的人談戀ai都得經過p標準作業程序似的,先暗戀,然後告白,告白之後不是
被打槍,就是進入放閃階段。以上階段除了了無新意之外倒也還可以接受,但是對於“追求”這兩個字,我倒是覺得可以跟著裹小腳的纏腳布一起塵封在歷史課里就好,已經不適用於現代ai情觀,更不要提“男追nv,隔成山;nv追男,隔成紗”這種上古時代的思想;無關男nv無關乎x別,能否學學進步一點的ai情觀,或至少是創新一點的,可以留點曖昧的想像空間,可以彼此試探各自的底線,但有哪一方,在追另一方,那就是把自己的自尊踩在腳下,為了得到對方此目的而完全的“暫時”的忘記自己了。
沒錯,被追的那一方可以被高興的太早,就是“暫時”的而已喔!等到到手這個目的達成,這個被隱藏起來的自尊,會變成怪獸,遲早會來跟你討債的。套一句江湖上流傳已久的話,“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在梅若雍說好要跟我告白先約好要告白這其實也頗瞎那天的前一個晚上,其實還有另一個上天給我的暗示,我又iss掉了。他在自己聲稱頗為重要的一天的前一個晚上,竟然跑去桃園跟大學時期的朋友喝醉喝ㄎ一ㄤ了,這還不打緊,我一向認為,自己的行為自己負責,只要你敢跟我約星期天早上10點,然後敢在前一天晚上喝茫,你就給我在隔天早上準時出現,不然後果自行負責。
這麼明顯的徵兆我還無法從粉紅se泡泡中清醒過來,這時候恐怕是上帝也白眼的使出了大絕招:讓一個喝ㄎ一ㄤ的男子打電話給他想保持虛偽形象的人胡言亂語;
“喂~”很ㄎ一ㄤ的喂
“你在g嘛~?”很老套的開頭
“我拒絕和喝醉酒的打來胡言亂語的人說話,你跟我約好明天十點現在人不在臺北,我們乾脆明天取消好了。”天哪,那是我當時還僅剩一絲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