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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悔給你點了這么多,要不要吐一下?”
“不用不用。”
吐什么的也太毀形象了,顏色只需要一點時間消化一下就好。
霍正希就替她理了理頭發,一邊發動車子,一邊跟顏色商量:“明天你有沒有空?”
“有啊,考完了就沒事干了。我這個假期不回國。”
她討厭坐飛機,所以不怎么頻繁回國。
想到這個她不由坐直身子:“你是不是要回去?”
“不回去,回去也沒什么事兒干。再說你在這里,我也不會走。”
一番甜言蜜語把顏色轟得七昏八素。
“那你明天有什么安排?”
“想帶你去見見我的家人。”
這么快就見家長?顏色的背愈發僵直。她跟霍正希統共戀愛不到一個月,這進展未免太快了。
“現在就要見你家人嗎?”
“別害怕,不是我爸媽,只是哥哥姐姐而已。”
“你哥哥姐姐也在這里?”
“嗯,是堂哥和堂嫂。他們定居這里,所以我才會來這里留學。”
這話解開了顏色一直以來的疑問。
總覺得像霍正希這樣的學霸,不該來土澳這種地方。憑他的智商去美國頂尖學府也不成問題。
“來這里是為了有人照顧你?”
“家里人的想法,他們覺得有親戚在會好一點。”
霍正希沒跟顏色說,他出國并不是為了學習,只是想逃離一些束縛。去哪個國家都無所謂,不要留在國內時時被家人的雙眼盯著就可以。
“你不想去美國嗎?”
“去哪里不一樣,學什么取決于你自己,不在于學校。除非你只是要想那一紙文憑。”
顏色聽得牙疼,學霸的氣度就是不一樣,他這樣的人就算沒上過大學,也跟別人不在一個層次。
當然那是她年輕時不成熟的想法,很多年后明白了霍正希生在怎樣的一個家庭,她才真正懂得他說那番話時的底氣。
他那樣的人,即便沒念過書,也早已在出生的時候就走到了別人前頭。
人比人氣死人。
因為要見霍正希的家人,顏色那晚睡得很早,第二天起來洗澡弄頭發還敷了個面膜,剩下的時間就在那里挑衣服。
說不緊張是騙人的,哪怕只是堂哥堂嫂。
霍正希說了是吃午飯,十一點的時候來敲她家的門,顏色還在那里為兩條裙子糾結。
林琳給他開了門,笑著解釋:“我們顏色還在梳妝打扮,她想不好穿哪身衣服出門。”
霍正希謝過她后去敲顏色的房門,一進去果然看到床上兩套衣服。
一身清新一身素雅,各有各的好。
她讓霍正希幫忙選一身,對方卻搖搖頭,走到衣櫥間打開門,開始給她挑牛仔褲。
“怎么,這兩身都不好嗎?”
“不是不好,太冷了。”
大冬天的,穿裙子對膝蓋不好。
“可是裙子好看啊。”
“在我哥哥面前,你不用太好看。”
顏色當時不理解這話,等看到霍正希的堂哥時才真的明白這話的真諦。
她以前一直認為霍正希是她見過的最好看的男人,但霍家堂家完全打破了這個認知。論五官精致程度,霍正希真的不及他哥。
長成那樣的男人,只存在于畫里吧。
不得不感嘆他家基因的強大。
霍堂哥這人性格十分開朗,甚至有些逗逼。跟他的漂亮外形反差特別大。大概是在國外待久了的緣故,對誰都很熱情,見了顏色就是一個大大的熊抱。一開口說話整個人就往外透著歡樂的氣息,完全不符合顏色對帥哥原本的定義。
這么看來,還是霍正希更好。帥得恰到好處,性格也足夠高冷。
這個霍堂哥,整個一個高配版的華三多。
堂嫂又是另一種畫風,知性、聰慧,說話慢條斯里,和堂哥形成鮮明的對比。這個家里她顯然是最有話語權的一個,堂哥永遠都跟在她的屁股后頭,一副老婆奴的可愛模樣。
顏色身上的拘束感一下子就沒了。
堂哥愈加人來瘋,正說著話呢突然轉身上樓,過了一會兒拿了樣東西下來,硬塞進顏色手里。<script>chapter1();</script>